扫码手机阅读

佣兵笔记

作者:十月七号 | 分类:历史 | 字数:20.8万

002 当兵去

书名:佣兵笔记 作者:十月七号 字数:2133 更新时间:2024-10-11 14:07:26

002 当兵去

从那以后我们就没有穿过一件新衣服,都是别人家小孩穿剩下的,衣服上经常可以看到破洞,直到后来姐姐大了一点,才帮我缝缝补补的,可以说我的姐姐是对我最好的人了。???至于我的哥哥,对我也特别的好,这么说吧,我是跟着我的哥哥混大,玩大的,是靠着我的姐姐养大的,包括洗衣服,一只都是我的姐姐帮我做的。这种事情一直持续到哥哥外出打工,姐姐出嫁。

那时候家里实在是过不下去了,那种穷是难以想象的,家里吃的东西都没有了,也没有人愿意借给我们钱或者粮食了,因为父亲已经借的是满身的债务。

最后,父亲凑钱,结婚了,我有了一个后妈,所以每当听到一句话,谁是亲妈生的,谁是后娘养的,我都会嗤之以鼻,回之以笑,我就是亲妈生的,后娘养的,怎么了,老子还不是活过来了,还不是长大了。

后妈对于我们来说,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毕竟养了我十多年,后妈带过来一个小妹,比我小一岁,他也是一个单亲家庭,老爸死了,原因我也不知道,刚开始的时候,我们家里是矛盾重重,每天都要上演世界大战,搞得邻居们纷纷过来劝阻,那时候不懂事,现在想想,挺幼稚的,不过,童年就是这么幼稚,谁不是一样,谁愿意叫一个不是自己亲妈的女人一声“妈”呀。

最后,哥哥姐姐都出去了,我也比较能忍,也可以说是比较窝囊,我也不想家里老是世界大战,所以,我都是一个人睡着,有什么委屈都是一个人偷偷地哭,我也不记得我到底哭过多少回了,我只知道,我喜欢用被子的边擦眼泪,我的被子的边一只都是黑黑的,也许是哭习惯了,到最后,想哭,也会忍住。

说起上学,我的家里,只有姐姐的学历最高,一直上到高三,最后辍学结婚了,哥哥当初是没有考上,也有说是什么名额被别人给占了,分数搞错了,最后,哥哥上个一个建筑类的职业学校,再后来也就就出去混了,一直在工厂打工。而我呢,我当时就是不想受苦,我从小就是一个不愿意吃苦的人,当初本来都快中考了,学校来了一个介绍职业中专的男人,也是我第一次认识了什么是职业学校,和家里人说了好几次,我不想上高中,我要去上中专。

最后,姐姐告诉我,想不想上高中是一回事,你能不能考好是一回事,不管你上不上高中,

你先把中考混过去,先考好成绩再说。于是,我参加中考了,考上了高中,最后,我去了中专,哥哥为此专门回来帮我看学校。

后来,我选了一个林业学校,因为招生简历上面是零学费,就是有一年的实习时间,自己赚学费,只要付生活费就可以了,比较起那些高额的高中学费来说,是一个成本很低的事情,我赚了,我受够了,我逃离了那个屁事很多的家,那个动不动世界大战的家,来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屁孩。

最后,差点在学校迷路,简直是笨的可以。可是,就是这个笨蛋,考上了高中,没有去,确实是笨的可以。

对于我的中专生活,仿佛没有什么惊心动魄的事情,我也是一个大事闪远,屁事少管,也就平平安安的晃过了三年,这三年完全将我有一个乖乖听话的好孩子,变成了一个和老师抬杠,不学无术,混日子的人渣,说句不好听的话,真是人以类聚,物以群分。上中专的都是考不上高中的人,对于学习没有什么概念,就是几个一字真言“玩”“混”“爱”“恨”“拽”,本来都是一群不学的人,更何况是远离了家庭的,更是肆无忌惮了,也没有了家长会之类的东西。于是,我就跟着这群人一起,我们一起变成了一个个的混混人渣,而我,还是一个狼心狗肺的人渣,我从来都不知道什么叫做节操。

我知道我的家和他们的家里不能比,我除了“爱”“恨”以外,一切都比他们还要禽兽,因为,我没有钱,他们一个礼拜的生活费是一百,我一个月的是两百,所以,我也就没有谈恋爱,没有打架生事,不是没有,而是不敢,我不想增加家里负担,不想惹事,所以我特别的能忍,于是我平平静静的混日子,度过了三年。

中专毕业,我做了一个决定,我要去当兵。

因为当时我喜欢一个女孩,但是,因为我很瘦弱,又不敢惹事,所以,我感觉到自己很窝囊,当时我就想,我要去当兵,我要去将那些欺负过我喜欢的女孩的人,全部臭揍一顿,让他们跪在地上磕头,我要居高临下的看着他们跪在我的脚下,正所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现在想想,那简直就是臭屁,放他娘的狗屁,是君子还记仇记那么久呀,要是现在的我,我一定会冲过去,将他们的小兄弟割下来塞进他们的那一张臭嘴里面。

男人的一切错误,都是起源于管不住自己的小兄弟,管不住自己的荷尔蒙分泌,管不住自己那张臭嘴,要从根源解决问题。那个女孩的名字叫——陈雪。

我记忆最深刻的就是在那北方的田野,北风凛冽的吹拂着,片片雪花飘落在天与地之间,穿着一身白色的羽绒服,围着一条鲜红的围巾,仿佛是那在严冬之中盛开的一朵绚烂的梅花,是那样的妖艳,那样的纯洁,那样的出淤泥而不染,仿佛就是那从九天落下的飞仙,不染尘世,不落红尘,那一抹浅笑,至今都让我难以忘却。

而我,确实一个穷小子,没有什么本事的穷小子,一个穷的连一顿饭都请不起,一个连表白都不敢,连一声问候关心都觉得没有资格提起的穷屌丝,当然了,那时候还没有屌丝这个字眼,那是好几年以后才出来的东西。

于是,我决定了,我要去参军,我要当兵,我要改变这一切的一切,我要得到那个女孩,我要和她永远在一起,我要永远的守护她、保护她、爱惜她。于是我充满信心的去当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