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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索爱:女人,你是我的

作者:木夜汐 | 分类:现言 | 字数:210.8万

第797章 朴实的女人

书名:总裁索爱:女人,你是我的 作者:木夜汐 字数:2147 更新时间:2024-10-23 16:43:55

想到小姑姑没还嫁,就大肚子了,还四个月了,王小雅下意识看了看自己的肚子。

她也是还没嫁,就大肚子了,呵呵,一样丢死人了。

所以她都不知道怎么跟她爸妈说,说了,肯定少不了挨骂的。

想到,王小雅就有些担忧,这山区贫穷落后,很多人都还保留着老旧思想。

“小雨,小雨,我是你表姐,叫快表姐。”

王小雅抱起靠在门口一个瘦瘦的小姑娘。

她姑姑的女儿,小雨,一岁半了,刚会走路没多久,浑身脏兮兮的,脸上脏,身上罩衣就跟厨房的黑抹布一样脏。

王小雅抱了一会儿,都有些嫌弃。

其实她姑姑过得不好,很大部份原因是因为她生了一个女儿。

“姑姑,这是我妈装的鸡蛋跟腊肉,还有生的野猪肉,这还有只鸡,你炖给小雨吃,还有,这是我从城里带回来的,给姑姑买的大衣,姑姑试一下,看看合不合身,小雨也有,还有这盒高丽参,给小雨***。”

王小雅姑姑的婆婆看到提着这么多好东西,笑得嘴都合不拢了。

小雨的奶奶热情地叫他们:“来来来,到里屋来烤火,里屋暖和。”

这要不是看在这么多东西的份上,这老婆子才没那么好呢。

“哥,小雅,进来烤火。”

王姑姑坐在里面跟王小雅聊天。

“小雅呀,姑姑听说你在大城市找了一个很有钱的男朋友,是不是真的?”

嗯,她好像没告诉姑姑,姑姑怎么知道的?

传得呗,韩逸虽然才刚走,不过消息很快就传出去了,说那个村有个姑娘找了个很有钱的城里男朋友,一看就是贵公子的那种,给她们家带了好多好东西呢,周围的亲戚都发了礼物,一看就是有钱人。

“还好吧,比一般家庭好一些,明年是要结婚了,呵呵,姑姑,嫁这么远,我会想你们的。”还好,王小雅不爱炫耀。

聊了一下,王姑姑就去跟婆婆去做饭了。

姑姑家放的电视,是老王家陪嫁的一台平板液晶电视,算是这个家的好东西了。

姑姑嫁的这这家人,听说,婆婆好吃懒做,还有小姑父也是个好吃懒做的队伍,别人种的田,稻谷丰收,他们家种的田,谷子都发白,收不到什么。

别人家养一堆鸡跟鸭,这个家就养了几只鸡,还有一头猪。

姑姑嫁过来了,种得田多了,猪也多养了几只,后院的棚养了四头猪,过些日子卖了,也可以卖万把块钱。

王姑姑在厨房做饭,婆婆生火,边搅着火,边说什么:“你哥那女儿可能真的伴到了大款,大城市呢,一套房都不知道值多少钱,你看她身上穿那衣服,多好呀,我摸了一下,好光滑呢,估计是真皮草,我可听人说,一件真皮草可卖得老贵了,你对她好点,多跟她说说话,最好今晚把她留下在咱家住两天,把关系搞好,她发达了,没准能带带咱家呢。”

王姑姑用有些埋怨的眼神看了婆婆一眼。

这老婆子就喜欢占人便宜,她那个儿子就跟她一个样。

王姑姑摇头叹气,当初真的看走眼了,怎么就嫁了这么一家人。

因为这家人听说王小雅攀上了个有钱人,都显得非常热情,气氛好,餐桌上好鱼好肉,倒也非常愉快。

下坡的刘红芳家里的午饭,通常都要到一两点的,小孩跟傻子在里屋看老版西游记,中间放着个暖炉。

女人已经在厨房准备做饭了。

这个女人叫刘红芳,小时候家里穷没读两年书,十六岁就被卖到傻子家,给傻子做老婆。

傻子的老妈拿出了攒了好多年的一万块钱,才给傻子娶到一个老婆。

其实这个刘红芳真是命苦,家里太穷,老妈又病了,她家人为了那一万块的礼金,不得已才把她嫁给傻子做老婆。

不过好在,宋婆婆对刘红芳不错,当亲女儿一样疼,宋婆婆对她好,估计也是想她老了以后,她能对傻子好,这么一个傻儿子,真是令人操心呀。

傻子虽然傻,倒也不坏,好好教,还是很听刘红芳的话。

刘红芳这个女人,朴实勤快,嫁给一个傻子也没想过要跑,还本份地跟傻子过了几年,就是肚子一直没反应,大家都说傻子没种,不行。

前几年山里通路了,村民的生活慢慢得到改善,很多人家都盖起新房来了。

刘红芳家里还是一样穷得叮当响,那一年,村里几个男人去大城市当建筑工了,回家里找一个煮饭婆。

想挣点钱的刘红芳,就跟婆婆提出要去大城市打工。

当时好多人都说这个女人不甘心嫁给一个傻子,是想跟人跑。

可是宋老婆子居然同意这个儿媳妇出去打工,刘红芳心眼实,懂得感恩,不会跑,宋婆婆相信她,还有一个原因是,家里实在太穷了,傻子又什么都不会做,每天就知道等饭吃。

家里没点钱,以后日上过更难过了。

婆婆同意了,刘红芳就背上包出去打工了。

哎,还别说,出去第一年,就给婆婆寄了几千块钱。

把宋老婆子高兴得,逢人就说她几辈子修来的福份,娶到一个这么好的儿媳妇。

很多村里人,在赞叹这个朴实的女人的同时,也在感叹她傻,出去了就不要回来嘛,回来一辈子守着个傻子,这又是何苦。

刘红芳确实懂得感恩,正是因为宋婆婆的一万块,救了她妈一命,宋婆婆这几年把她当女儿一样对待,她也把宋婆婆跟傻子当成亲人,当成一种义务,那怕要守一辈子。

刘红芳嫁过来的时候十六岁,现在已经三十二岁了。

守了整整十六年。

村里人谈起来的时候,都对这个女人肃然起敬。

对于她突然带回来的儿子,村里人虽然议论纷纷,有些怀疑到底是不是傻子的种,但对女人的言论还是偏向正面的,一个女人想要一个孩子,那怕是借种,也不为过。

最难得是,女人居然还肯回来,照顾这个傻子。

村里其他人家都差不多吃完中饭了。

刘红芳家里才开始炒菜。

傻子吵着要吃肉,没肉吃,刘红芳就煎了两个鸡蛋,傻子一个,小孩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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