颠覆晚金
作者:边郡箭手 | 分类:历史 | 字数:250.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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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抹不去的信念(上)
开封龙德府的大殿上已经摆下了中条山的巨大地图,仆散安贞回开封之后,完颜珣虽然命令其他诸位将领分别掌管中条山,但终究还是怕几人不能协调,所以也经常亲自考察中条山驻营的状况。
“各位,你们看,这个营盘往前推进一个山头,是不是会更好一点?”
“圣上圣见,只不过,这里好像是个水坑啊。”
完颜珣正在跟大臣们商量布防的事情,却有袛侯郎君过来汇报,原来高俊已经向开封方面奏报了山东的行动,说自己准备率军西向,收复大名府以及磁、沃、邢各地。
“果能如此,是陛下之福。”赵秉文率先向完颜珣祝贺,他本人就是磁州滏水县人,高俊这次西征的终点差不多就是自己家乡那里,这让他也感到与有荣焉。
“前番高俊已经派遣军马支援中条山战场,现如今又从侧翼接应,趁着木华黎全军尚在河东之际,山东军马如果能够北上,定然对敌军是致命一击。”张行信同样也很激动,不过此人虽然是骨鲠忠臣,但却不懂得用兵,看着地图上的城池,还真以为高俊西征能对蒙古人造成多么严重的打击似的。
相比而言,高琪虽然弄权数年,非议众多,但他毕竟也是实打实的在陕西、大兴安岭多年掌军的,对于高俊出征的规模与目的把握得更准确些。只不过,他也对此十分满意,认为高俊是个有分寸的人。
在最近一段时间,蒙古纲也没有忘记向朝廷报告高俊的动向,并且严正的指出山东并没有分成几个部分,高俊几乎是完全统筹着全山东的军政要务,这点哪怕是阎闾小儿都知道。
不服从朝廷分兵的命令,在山东做大,这个高俊对朝廷来说太危险了。
对于赵秉文和张行信来说,他们看不到这其中的危险性,而对于高琪来说,他认为那个是女真人、能带兵、有文官经历、资历也不低的蒙古纲才是更大的危险——不是对朝廷,而是对自己。
“高俊还是忠于朝廷的,只不过他做事确实欠考虑,不能纵容之,日久生骄,到时候更是慢待朝廷。倒不妨从翰林中选出一位英杰之士前往辅助,或许也可以匡正,也让高俊耳濡目染,多学些忠君爱国的道理。”完颜珣坐回到椅子上:“大家觉得何人去比较合适?”
“员外白华有干练之才,或可胜任。”
“这人我记得,只不过,我已经准备让他去洛阳协助阿里不孙了。”
“翰林侍读学士李献能,也是饱学之士,或可胜任。”
完颜珣对于这个建议倒还真没什么反对意见,然而赵秉文却有些担心。对于翰林院的事,他知道的比别人清楚一些,这个李献能素来就对高俊推崇备至,要是把他们俩搞在一起,指不定就在商业互吹当中产生什么巨大错觉,对于朝廷反而更加不好:“李献能工于文采,但不晓军事,还是不要派此人去为好,臣以为御史冯璧素来能驾驭军将,收服不法,或可胜任。”
“不行,我已经拟好诏令,让冯璧去陕西清查官军屯田了。”
最后,几个人商议出来的结果居然是王若虚,这倒是让赵秉文心下放心,王若虚速来跟李献能唱反调,对于高俊保持着警惕,让他去监督高俊实在是太合适不过了。
高俊并不知道开封朝廷要给自己套个辔头,此时,太平军上下已经做好准备,随时可以向西进发,收复磁、沃、邢一带。
根据消息,李铭所率领的骑兵已经第二次渡过黄河,在卫州以西的地方进入河北地界,全军正在靠近怀孟,他们会在这里略作等待。
兴定二年二月十五日,太平军开始二次西征。
想要西征,第一个要经过的就是严实的博州,太平军这次是大张旗鼓过去的,有意在严实面前透露太平军的实力,警告他最好老实点。
博州城上,严实和他的将佐远远看着太平军的行军队列,不得不承认,太平军的实力几乎是三天一变,现在看到的太平军甚至比去年攻打博州的那支军队还要强。
只听一阵鼓声响,走在最前头的一个步兵都开辟了道路,他们只有一半人拿着武器,而另一半人则斜挎着行军鼓,不断的敲出特定的节奏来,一名什将举着根高高的木板,上面挂着四个幡,表示急行军节奏。
他们走后不久,太平军骑兵开拔,同样是在鼓声和号角声中,一队队骑兵离开营帐,组成行军队形前进。
第一阵骑兵都是冷锻大札甲,合顶全盔,全军皆用黑旗,这支军马统制为蔺中荦,是一支强悍的枪骑兵部队,在太平军过往几次作战中,都是高俊手中的底牌,往往只是一撞就能扭转结局,如果连他们也撞不开,高俊就该快点跑路了。
跟在他们后面的第二队骑兵则用的是金纹山字甲,亮铜盔,全军皆是黄旗,这支军马的统治是向学濛,同样是一支百折不挠,能打上一百回合的枪骑兵。
第三阵骑兵则是烂银也似的明光甲,尖顶四瓣盔,合抱白缨,全军都用白旗,其统制是陈光谅,这是一支通用骑兵部队,甲仗弓刀俱全,是一支能出现在战场上任何地方充当任何角色的多面手。
第四队骑兵大红袍罩着冷锻瘊子家,朱漆凤翅盔,所部皆用红旗,这些骑兵最引人注目的就是他们每个人马鞍后面都挂着沉沉的两个箭囊,里面加起来足足有七十二支羽箭,而跟在后面的骑兵贴军们,甚至还赶着骆驼,同样负担着数量巨大的弓箭,这是一支能对敌军射出仇恨烈焰的弓骑兵部队,在统制桑真的带领下前进。
第五队骑兵则是靛青半身甲,多瓣星铁盔,所部皆用青旗。这支军马由讹名山律指挥,同样寒光逼人,刀枪俱在,是一只通用骑兵队,各方面的能力都很均衡,最突出的还是其长距离奔袭的能力。
这五队骑兵过去之后,又是五队骑兵,然而所用的旗帜则是镶黑旗,镶红旗,镶黄旗,镶白旗和镶青旗。各自刀枪逼人,十队骑兵威风凛凛,加起来不下三四千人,城上的人都看得目瞪口呆。
“可恨,不想此子恐怖如斯!”一想到自己被迫把妹妹嫁给高俊手下的部将,现如今又只能窝在城里头看着高俊在外面耀武扬威,严实气的一拳头砸在城墙上:“苍天在上,让高俊和他的兵马有去无回吧!”
他万万想不到,这居然一语成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