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菲林监狱
作者:陈晓雁 | 分类:历史 | 字数:8.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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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我们以为他还没从体检时的麻醉状态中醒过来,”那天下午较晚的时候墨菲斯这么说道。他的声音又低沉又粗犷,几乎像在咆哮,他脖子上还有些青紫的淤伤。我明白,他讲话的时候会觉得很疼,想让他别说了,但有时候还不如保持沉默,以免更加伤害到他。据我判断,这次还是不说的好,于是就闭上嘴。“我们都觉得他给麻醉过了,是吧?”哈利点点头,连独自闷闷不乐地坐在远处的特鲁姆普都点头了。
布鲁托瞥了我一下,我也迎住他的目光,两人对视了一会儿。我们都在努力思考同一件事,觉得事情往往会这样的,当你在巡视的时候,一切正常,这时,你出了个差错,于是“砰”一声巨响,天就塌了下来。他们觉得他接受过麻醉,这个猜测也不无道理,但是谁都没问过是否的确如此。我觉得从布鲁托的目光里看出了其他的信息:哈利会从错误中接受教训的。不过墨菲斯不一样他回家时完全可能是死人一个。特鲁姆普也不会接受教训,他或许没这样的能力。特鲁姆普唯一能做的就是坐在角落里生闷气,因为他又惹上麻烦了。一共有七个人接管问题儿童汤姆·威克的事,他们是:哈利、墨菲斯、特鲁姆普,另外两名看守殿后(我忘了他们的名字,虽然我确定我曾经记得的),另两个人打头。他们乘坐的是我们称为客货两用车的福特小卡,车子用钢板加固过,还装有据说是防弹的玻璃,这车看上去间乎于运牛奶的货车和装甲车。
从原则上说,是哈利负责整个任务,他把文件递给县里的治安官(我猜应该不是霍默·克里布斯,而是另一位类似的选举出来的乡下人),而那人就把汤姆·维克交给了他们,这家伙,罗瓦也许会称他为“该死的地狱恶魔”。我们已经事先把一套达菲林的监狱服送了过去,但治安官和他的手下并没费心让犯人穿上它,他们把这活儿留给了我们的这些小伙子们。他们在总医院二楼第一次见到汤姆时,他穿着一身全棉的短袖无领病号服,趿着一双便宜的拖鞋,一副瘦骨嶙峋的样子,脸型窄小,还长满了疙瘩,满头是长长的、纠结缠绕在一起的金发。他臀部很狭窄,布满了疙瘩,突在短袖无领衫下摆后。这就是哈利和其他一些人对他的第一印象,因为他们走进去时,汤姆正站在窗边望着停车场。他没有转身,依然站在那里,一只手把窗帘往后拉,安静得像只木偶。这时,哈利对治安官抱怨着,说他们太懒了,都没给犯人穿上监狱的蓝囚服,而那个治安官则长篇大论地就他的职责范围问题辩解开了。我遇到过的任何乡下官员都一个样。哈利对此失去了耐心(我想这耽误了他很多时间),就告诉汤姆,让他转过来。汤姆照办了。后来,墨菲斯用他那粗糙刺耳、憋气的咆哮声告诉我们,他长得和穷乡僻壤里成百上千挤进冷山的流窜犯里的任何一个人没什么两样。要再精确点概括的话,他就是个生性残酷的蠢蛋。有时候,当他们背靠墙壁的时候,你也会发现这些犯人都有点懦弱,不过他们更多的是打架斗殴,接着是更恶劣的打架斗殴。也有人从比利·沃可这群人身上看出点高贵气质,不过我可没有。惹火了,连耗子都会打架的。据墨菲斯说,除了他长满痤疮的背影外,这个男人的脸部好像没有任何的个性。他下巴松弛,眼神冷漠,肩膀耷拉,胳膊晃荡着。他看上去被注射了吗啡,准是这样,浑身上下都是司空见惯的吸毒成瘾者的窝囊样。
听到这里,特鲁姆普又闷闷不乐地点点头。“穿上这个,”哈利说道,示意着床脚的衣服。衣服是从牛皮纸包里取出来的,不过还没人碰过它,依然叠得好好的,像摆放在监狱洗衣房里似的,一条白色的全棉拳击短裤从衬衫的一只袖口处露出来,另一只袖口处是一双白色短袜。汤姆显得很配合,不过得有人帮着穿。他试着穿上拳击短裤,可是穿的时候却把两条腿都放进了同一个裤腿。最后,墨菲斯帮了他,让他把腿伸到该去的位置,然后把裤子拽上来,把纽扣盖翻好,接着把腰带系好。汤姆只是站在那里,看着墨菲斯在帮他穿,一点都不插手。他的视线茫然地扫过房间,垂着双手,没人会想到他是假装的,大家都觉得他没抱什么逃跑的想法(至少我这么认为),觉得他只是想在适当的时机到来之前尽可能地给人惹点麻烦。文件已经签好了,汤姆·威克在被捕时归县里管,现在则交给了州上。他被带下后楼梯,穿过厨房,被一群穿蓝制服的人围着。他低头走着,两只胳膊悬荡着,手指很长。当他的帽子第一次掉下来时,墨菲斯帮他戴了回去。帽子第二次掉落时,他就把它折起来放进自己背后的口袋里。在客货两用车后面,大家要给他铐上镣铐,此时他又有了一次可以惹麻烦的机会,不过他没这么做。如果他真有过这个想法(即使到现在,我都不能肯定他是有过,也不能肯定若有这念头的话,能有多少),那他一定觉得空间太小,人太多,没法顺利办到。于是,他就被铐住了,一条铁链是在脚踝之间,另一条太长,就缠在手腕上。
开车前往达菲林监狱花了两个小时,在整段时间里,汤姆端坐在驾驶室左边的坐位上,低着头,带着手铐的双手垂在膝盖之间。据哈利说,他还不时地哼哼几声,而特鲁姆普则从惊魂未定中缓过神来,说那傻瓜松弛的下嘴唇还流着口水,一滴一滴地淌下来,在脚下滴成一摊,好像狗在夏天舌尖淌汗似的。我想,他们是从南门进来的,经过了我的车子。南门的看守跑到空地和操练场之间的大门处,让客货两用车开了过去。这会儿是休息时间,操练场那里没多少人,大多数人都在花园里锄地,准是到了种南瓜的时节。
于是他们径直开到死刑区,停了下来。司机打开车门,告诉大家他要把车开到车辆调配场去换润滑油,还说和他们一起干事很开心。接着,多余的看守就随车走了,其中两个坐在车厢后部吃着苹果,车门也开着。剩下来的是墨菲斯、哈利,还有特鲁姆普和一个铐着镣铐的囚犯。人手应该是够了,也该算够了,如果他们没被那个瘦得像竹竿似的、低头站在尘土中的、手腕和膝盖都戴着镣铐的农村小伙子给蒙蔽的话。他们让他往前走了大约几百米,走到了通往死刑区的大门口,这时的队形和往常带犯人时是一样的,哈利走在犯人左边,墨菲斯在右边,特鲁姆普在后面,手里还拿着警棍。这没人告诉过我,不过我非常清楚地知道他准会带着。特鲁姆普很喜欢那根山胡桃木棍子,就好比巫师一定会带着自己的魔杖。我这时正坐在汤姆走向那烤人的家伙之前要住的牢房里,那是从走廊走向禁闭室的右边第一间。我手里拿着夹着纸的记录板,脑子里没别的念头,只是在准备那一小段陈词滥调,准备完事了赶紧走。腹股沟处的疼又开始厉害起来,我只想回到办公室,把痛给忍过去。
墨菲斯走在前头,准备开门。他从挂在皮带上的那串钥匙里挑出那把合适的钥匙,把它插进锁眼。正当墨菲斯转动钥匙要拉把手时,汤姆突然活跃起来。他发出一声尖叫,一串叽里咕噜的喊叫声,像叛乱的高喊。霎时间,哈利愣住了,特鲁姆普也完全愣了。我从半开的门缝处听到了这声尖叫,最初没想到这居然是人发出来的声音,还以为是一只狗进了操练场,受了什么惊吓,觉得也许是某个坏脾气的犯人在用锄头打它。
汤姆扬起胳膊,手腕之间的铁链砸在墨菲斯的脑袋上,并用链子勒住他的喉咙。墨菲斯发出了一声压抑的喊声,身子前倾,跌进了小小牢房冰冷的灯光之中。汤姆还猛推了他一下,一直喊着,咕哝着,甚至大笑着。他前臂直竖起来,拳头伸到墨菲斯眼睛的位置,拼命把铁链拽紧了,用它前前后后地击打着。特鲁姆普准备在汤姆背后动手,特鲁姆普一只手拉住这新来的小子油腻腻的金发,另一只手的拳头朝汤姆的脸部狠命地砸去。
他不仅带着一根警棍,还随身佩戴着手枪,但惊慌之下,他哪一样都没使上。我们以前也有犯人惹过这样的麻烦,这是肯定的,但从没犯人像汤姆那样让我们如此吃惊。那家伙的狡猾超乎我们的经验,我还是头一遭遇上,后来也再没遇到过。而且他力气极大,所有的懒散松弛都不见了。后来据特鲁姆普说,这就像是跳上了成盘的钢丝弹簧,莫名其妙地把它给激活了。此刻汤姆已经进了区,就在值班桌附近,他一下子转到左边把特鲁姆普甩倒。
“嚯嗬,伙计们!汤姆笑着说,“这会儿是在开晚会吧,对吧?没错,是吧?”
汤姆依然疯狂地尖叫着,笑着,他回身过来又用铁链勒墨菲斯。
“揍他,哈利,揍他!”特鲁姆普厉声叫着,竭力站起身来。但哈利只是站在那里,手里拿着那根山胡桃木棍子,眼睛瞪得像汤盘一般圆。你或许会说,这可是他一直在寻觅的好机会,这是他好好使用一回那重击武器的最佳时机,可他却吓得一塌糊涂,根本没法出手。这可不是那仿佛与他毫不相关的某个受惊吓的小个子法国佬,或是黝黑皮肤的巨人,而是一个旋风恶魔。我从汤姆的牢房里走出来,丢开了写字板,拔出点38口径的手枪。
我已经第二次忘了自己身体中部烧灼着的感染部位。别人对我讲的关于汤姆茫然的脸部和空洞的眼睛等话,我并不怀疑,不过我所看到的汤姆却不是这个样子。我看到的是一张野兽的脸,这野兽并不聪明,却充满了狡诈……卑鄙……与喜悦。没错,他正在做的事情合乎他的本性,与地点和环境没什么关系。我还看到墨菲斯那张通红肿胀的脸,他正在我面前垂死挣扎。汤姆看到了手枪,就推着墨菲斯对准他,这样,要朝他开枪就必然会击中墨菲斯。从墨菲斯的肩膀处望过去,我看到一道炽热的蓝色目光,它向我挑衅,看我是否有胆子放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