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子百家上册
作者:掉坑王子 | 分类:历史 | 字数:25.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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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龙
公孙龙
公孙龙,约前325年—约前250年,字子秉,战国赵国人(今河北邯郸),名家人物。
赵国突然爆发疯马病(!)。为了不让疫情传入,秦国在函谷关贴出告示,禁止外来的马进城。
公孙龙不服气,不知从哪里弄了匹白马,来到城门,牵着就往里钻。
士兵一把拦住:“先生,马不能进城。”
公孙龙把眼一瞪:“这是马吗?这是白马。白马不是马,马不是白马。白马是马吗?马是白马吗。。。。。。”
趁着门卫转身找苍蝇拍时,公孙龙拽着缰绳就进了城。
是的,名家第三号人物公孙龙登场了。你以为他只会骗小兵小咖的,你太天真了。
平原君就是大咖,他是赵国的相国。
一天,有人送了一块又大又白的南阳独山玉给他。平原君很开心,请大家一起欣赏。公孙龙也混在其中。
平原君傲娇着说:“看看吧,看看吧,你们肯定没见过这么白、这么亮的南阳玉吧。而且,它很坚硬的哦。”
公孙龙不声不响地走过来。
平原君一下紧张起来。
公孙龙腼腆地说:“不慌不慌,我只是分析分析。用眼睛看呢,这块玉是白色的,但是不知道坚不坚硬。不用眼睛只用手摸呢,知道它是坚硬的,但是不知道是不是白色的。所以看到白色时、感觉不到坚硬,感觉到坚硬呢又看不到白色;所以白色和坚硬是不能同时存在的。所以这样一块要么有白色而不坚硬、要么有坚硬而不知颜色的玉,就不能算是真正的玉,没什么用处的。所以——反正没用了,我就抱走吧!”
选自公孙龙的《公孙龙子》中的“白马论”和“坚白论”。
公孙龙早年情况不明,不过从他的姓氏来看,其祖上应该来头不小。他小时候应该也受过不错的教育,读过不少书。
当时名家很吃香的,不过它和同样吃香的纵横家有点不同。纵横家也很能说,但做的都是国家大事之类,要有真本事,还要担责任的,搞不好连小命都没有。
而名家没负担,随便找个人,即使辩得天昏地暗、海枯石烂,都没人管,再转身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啥事没有,还能赚人气呢。
公孙龙应该深受这种影响,所以常常吃火锅、喝热汤练舌头(我瞎猜的),有事没事就找人争辩。据说他年轻时,就大老远跑到魏国去,和一个叫魏牟的魏国公子,辩论了一番呢。
此时正是赵国的黄金时代,是赵武灵王在位。这是个可以说说的人物。
他15岁即位(公孙龙差不多刚出生),刚一上位就击退了魏、齐、秦等五国的联军。之后他大力改革,并推行“胡服骑射”政策。就是改变传统的麻烦不便的宽大战服和战车战术,换为短衣长裤、皮带皮靴的胡服和骑兵战术,从而开创了大规模骑兵部队的先河。
这种对军事装备和作战方法的改革,使赵国战斗值唰唰地往上窜,不仅大面积扩张了领土,还让赵国一跃成为了战国七雄之一。
不过赵武灵王结局比较悲惨,和齐桓公有一拼。他没按当时传位“嫡长子”的制度,而是传给次子(就是下面的赵惠文王),以至两兄弟争得你死我活,天翻地覆。而他自己也因为这事,最后被困在行宫里,活活饿死。史称“沙丘宫变”。
赵武灵王死后,赵惠文王在位,虽然他任用了廉颇、蔺相如等能臣,但秦国经过近百年的变法革新,实在太强大了。尤其赵惠文王儿子赵孝成王在位时,发生了“长平之战”,被秦国的白起坑杀了四十五万的赵军,更使赵国国力大幅跌落。三十八年后,它最终被秦国所灭。
在赵武灵王死时,公孙龙也三十出头了。不过,这时他已经很有名气了。再两年后,赵惠文王封自家弟弟赵胜为平原君。
这平原君下册有专篇。他礼贤下士,不怕砸钱,收了好几千个门客,后来“毛遂自荐”中的毛遂,就是其门客之一。
他听说了公孙龙的名声,就把他请来。从此,公孙龙就一直在平原君家混吃混喝,长达四十多年,令人神往。
当然,说他混吃混喝也不全对的。
在他42岁左右,燕国要派乐毅带领联军,去攻打齐国。公孙龙也想当国际调解员,就跑到燕国,劝阻当时的燕昭王,不过没成功。第二年(这一年也是蔺相如完璧归赵的那年),秦国来刁难赵国,公孙龙又帮平原君出谋献策,对付秦国。还有,在他晚年时,赵国国都邯郸被秦军包围,平原君请魏国的信陵君窃符救赵,打退秦兵,为此赵孝成王要给平原君封地,公孙龙还劝止过平原君。等等。
另外,在这几十年间,公孙龙也广收徒弟,到处找人辩论,成了当时名家名副其实的掌门人。
不过,在窃符救赵的第二年,阴阳家邹衍来赵国串门。不知是看不起名家,还是看公孙龙不顺眼,邹衍把他批得一无是处。由于当时邹衍的名声太大,再加上名家确实是光说不练假把式,所以平原君开始冷落公孙龙。
没过几年,公孙龙就在郁郁寡欢中去世了。
虽然同为名家,公孙龙却和惠施不待见,与他针锋相对。惠施主要讲“合”,公孙龙主要讲“离”;惠施否认事物的多样性,而公孙龙却夸大事物的差异性。
这个很像孟子和荀子,也印证了“文人相轻,同行世仇”这种流传至今的老话。同一行业中的相杀相残,远比隔行的打击报复,要猛烈得多。懂得这个道理,也就会习惯那种骂完别人再被人骂的不断循环的文化娱乐怪圈。
当然,还是希望这种现象能早日结束,这就需要一些有关言论自由的立法和执法的完善。
公孙龙的主要论点是“别同异”。意思是每个物体都有不同的属性,都可以独立分离出来。
就像上面的“白马非马”和“离坚白”。白马是白颜色加上马,所以不能算马;石头中的白色和坚硬,也是应该分离出来的,所以要么有坚没白,要么有白没坚,不能是又白又坚。
应该说,公孙龙的观点在逻辑学上对个体概念的差异的分析,是有一定道理的。当然,它的片面性也显而易见。
他把事物的不同属性完全分割脱离开,只揪住事物的某个特征死不放手,然后否定无视事物整体的客观存在。虽然看上去好像有不同的见解,但其实是一种转换概念、混淆视听的诡辩,有点断章取义。所以他的辩论常常“能胜人之口,却不能服人之心”。
不过和惠施一样,公孙龙也对中国古代逻辑的发展做出了不小的贡献。他论述了古代逻辑的基本内容,探讨过古代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使我们对古代逻辑的发展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
公孙龙写有《公孙龙子》,原14篇,现存6篇。
名家的人不仅到处辩论,还经常进行比赛,看谁出的问题更刁钻古怪、丧心病狂。
所以这里说说名家提出的二十一个论辩命题。其中确实也有一些深刻独到的逻辑思维和哲学思想,但大多与常识相违,没多少实际意义,纯属口舌之争。
比如:钩有须,卵有毛。钩是“姁”(念“许”)的假借字,指老妇人。这句话意思是:女人长胡子,蛋里带着毛。
不较真的说,这是对的。女人其实都有一点点小胡子,有的还比较旺盛。蛋里能孵出小鸡,而小鸡是带毛的,也对;不带毛的是烤鸡。
但较真的话,别说男人不乐意见,女人自己更不乐意;不要说长胡子,就是有带毛的地方都要拔得光溜溜的(除了头发)。而蛋里带毛的,除了爱吃毛蛋的南京江浙潮州人,估计买到的都要找店家算账的。
另外,除了上面的鸡三足、蛋有毛,还有狗是羊(概念是人强加给事物的。如果以前把汪汪叫的称为羊,把咩咩叫的叫做狗,那么今天狗就是羊了),火不热(冷热是人体触觉产生的。人被火烤觉得热,是人热,非火热),黄马骊牛三(一匹黄马加上一头黑牛等于三;马加上牛,再加上毛色,所以等于三;好像也可以等于四),白狗黑(因为白毛狗的眼睛是黑的,白毛色和黑眼睛共存于狗身上,所以说白狗黑;这个这个——),等等。
有道理,却又看不懂,对吧。其实,很简单,哲学的东西,你不懂,我也不懂。谁懂?哲学家(我好像也掉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