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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窥一百二十天

作者:蔡骏 | 分类:游戏 | 字数:15.1万

第9章 你死了么

书名:偷窥一百二十天 作者:蔡骏 字数:6296 更新时间:2024-10-11 10:06:25

起了流花河。

七岁那年,河畔是荒无人烟的旷野,夏夜布满熠熠繁星,清澈得像小姑娘的眼睛。唯独有座废弃的屋子,翘起的屋顶说明有些年头,老人们说那是宋朝的古庙,后来被日本鬼子烧了。即将上小学,在老家的最后一个夏天,爸爸带她去荒野里捉鸟。趁着大人不注意,她好奇地走进破庙。布满蛛网与灰尘的大殿,阳光透过屋顶的漏洞落下,到处是残破的砖块与木头,墙上依稀有色彩剥落的壁画。庙中有座雕像,虽然面目不清,却有着丰娆的胸部,窈窕的腰肢,简直撩人之姿。

后来,才知那是九天玄女娘娘,据说《水浒传》里的宋江,就是在这座庙里遇到娘娘显灵的。这位中国上古神话的女神,既是兵法神,又是主司房中术的性爱神。

她看到在九天玄女娘娘神像背后,半空露出一双女人的光脚,那双脚直勾勾地绷紧,在屋顶泄露的阳光和灰尘里,发出青紫色的反光,简直要刺痛人的双眼。她顺着这双腿往上看去。接着是一条白色短裙,裹着年轻女子的身体,脖子上缠着根丝带,将整个人悬挂在破庙的房梁上。终于看清了那张脸,一个还算漂亮的女子,大约二十来岁年龄,瞪大死灰色的眼睛,伸出长长的舌头,一直拖到胸口,滴滴答答淌着充满腥味的涎液……有两滴落到小女孩的脸上。

冰冷的,黏黏的,死亡的味道。

小女孩尖叫着冲出屋子,爸爸喊来警察赶到破庙,听说是附近乡村的姑娘,因为结婚前被人欺骗,想不开寻了短见。

那是崔善第一次亲眼看到死人。

虽然,已是十九年前的往事,那座小城早就如此遥远,但她到死也不会忘记。

……

回到黑夜,楼下的广场舞,变成流浪歌手的吉他,蔡琴的《塔里的女人》。

“有人用美丽换取同情的谅解/有人用麻醉逃避清醒的痛楚/我只愿以长夜的无眠/换取一支天鹅垂死时美绝的歌/你将是我一生最美的悲哀/因为你短促的生命已将我的青春燃成灰烬……”

这段歌声提醒了自己什么?脑中闪过某个模糊的背影,不可磨灭,无比真实。

刹那间,崔善找到了一把钥匙。

压抑狂跳的心头,她重新打开手机录音功能,在子夜喘息着回忆道——

X,在你听到真相之前,先问你一个问题——

如果世界末日来临,只能带一种动物上诺亚方舟——马、老虎、孔雀、羊,你会选择哪一种?

6月22日,夏至,我的生日,凌晨五点。

当我带着杀人工具,躲藏在林子粹与程丽君别墅的花园内,快被憋死几近放弃时,突然二楼卧室的灯光熄灭。我立刻转到底楼房门前,屏息静气等待了十五分钟,这是留给程丽君的安眠药生效的时间。

终于,我用林子粹提供的钥匙开了门。虽是初次进入,却已对这里了如指掌,按照事先预习过无数遍的步骤,踏上楼梯,穿过客厅,进入卧室。

程丽君正在床上熟睡。

这是林子粹与她的床,虽然他已两年没睡过了,但看着这个女人,这张反复温习过的脸,我依旧心存怜悯。

然而,短促的夏夜眼看要耗尽,再等候片刻,天就要亮了。

我掏出针筒和注射药液,还有购买注射器和两种药液的三张发票,以及注射教程的册子——它们将作为自杀的重要证据,先放到床头柜上。

同时,我注意到了床边相框里的合影。

按照平时的演练,我干净利落地完成准备工作,注射器已充满致命的毒药。犹豫几秒,我抓起程丽君的胳膊,丝毫没反应——大概林子粹也这么试过,才告诉我不会有问题。

眼前闪过七岁那年的流花河畔,九天玄女娘娘庙里吊死的年轻女子。

我的右手抓着针筒,前所未有地剧烈颤抖,仿佛被打上一针即将死去的人是我。

楼下响起什么声音?

晕,底楼有人!

不可能是林子粹回来了,难道是保安发现异样过来了,还是其他什么角色?

抑或,X——现在囚禁着我的你?

来不及收拾了,我慌乱地把注射器放在床边,连同所有杀人工具以及发票等等,都遗留在了杀人现场。

当我从熟睡中的程丽君身边逃跑时,百分之百肯定她还活着!

我蹑手蹑脚地下楼,身上只背着一个空包,才发现厨房亮起了灯,依稀有个模糊的人影。但我很幸运没被发现,直接打开大门逃出去。

天都亮了,趁着保安没有看到,我悄无声息地逃出别墅区,拦下出租车就回家了。

回去的路上开始落雨,黄梅天的雨,让人心头发霉,五味杂陈:既有没完成任务的羞愧,也后悔把杀人证据都留在了现场,担忧自己跟林子粹的未来,更有种莫名的轻松感——终究还是没有勇气杀人……

X,请你相信我,程丽君不是我杀的!

我确实与林子粹一同蓄谋杀人,但我绝无杀人的动作,只要针筒没有刺入她的血管,法律上就算是犯罪中止,顶多也是杀人未遂!

至于,真正的凶手是谁?

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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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就是同时出现在厨房里的那个人影。难道,当林子粹在外与我偷情的时候,他的妻子同样也红杏出墙?趁着丈夫出差在外的机会,让情夫跑到家里幽会?这也是程丽君直到凌晨五点,才会熄灯睡觉的原因吧——或许,在此之前,两个人正在她的床上缠绵?然后,他杀了她。

老天,我在想些什么啊?但这是最有可能的解释,一旦错过这个机会,便是世界末日。

亲爱的X,很抱歉,你胸口的伤好些了吗?我保证不会再伤害你,也不再尝试逃跑,真的。

你能帮我抓住那个人吗?

现在,我已说了太多关于自己的秘密,我想听你说故事了。

第二十一章不辞而别

第一百一十五天。

空中花园的清晨,崔善腹泻了好几天,蜷缩在最后那株石榴树下,尖利的枯枝几乎划破脸颊,才看到挂着的纸飞机。

能飞到那么高的地方吗?她疑惑地打开,发现A4纸上写着两个字——

老虎

这是X给她的回答:关于马、老虎、孔雀和羊。

纸飞机是怎么过来的?至少,不可能从对面高楼。抬头看着墙顶,昨晚X又来过吗?这回他不怕被刺破心脏?

崔善裹紧了白色羽绒服,在泥土脸盆里刷牙洗脸。灰暗的天空下,她停滞不动,如镜的水面上,倒映着一张女人的脸。还算年轻,虽然眉眼发黑而暗淡,皮肤更显苍白,脸颊与脖子消瘦,长发披散在肩上,有哭过的痕迹,像只被射中的天鹅。

传说人们照镜子时会自动脑补,感觉比真实长相好看30%,尤其在晚上。继续给自己洗脸,冰冷的水刺激皮肤与毛孔,不如出去洗个热水澡,哪怕用三天的面包来换,哪怕洗完再马上回到这座监狱。

如果,马上就能逃出去,她还想做个SPA,让泰国技师全身按摩。剪掉这乱糟糟的头发,哪怕变成短发也好。对了,超想去做个美甲。肚子又开始叫了,它在想念伊比利亚火腿?小杨生煎?十三香小龙虾?小黑蚝情?三文鱼刺身?赵小姐不等位的盐烤蛏子?

X的小直升机落到身边,带来了录音笔,崔善插上耳机,听到一段对话——

“你是崔善的男朋友?”

(一个陌生男子的嗓音,成熟而有磁性,让人听了如沐春风,语气中似乎带有怀疑。)

“嗯。”

(虽然短促,却毫无疑问是X的声线。)

“我是叶萧警官,很抱歉把你请到公安局来,想了解一下崔善的情况。”

“有她的消息了吗?”

“没有。”

“警方为什么要找她?”

“这个你不用管。”

“对不起,我也一直在找她。叶警官,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我找到了她以前工作过的盛世广告公司,前台工作人员告诉我,最近有个男人找过她,自称是崔善的男朋友,因为你们互加了微信,所以我找到了你。好吧,请如实回答警方的提问——你最近一次见到崔善是什么时候?”

“今年,七月。”

(崔善有些头晕,七月份自己最抓狂的时候,有没有遇到过某个变态或奇怪的人?)

“6月22日,她在哪里?”

“云南。”

“警方询问过她的社会关系,据说是去了云南和西藏。我查了航空公司的信息,她在今年二月飞到大理,却没有回程记录。你们是一起过去的?”

“不是。”

“你和崔善认识多久?”

“两个星期。”

“嗯?”

“6月21日,我第一次见到她,在丽江。”

“倒是艳遇的好地方,你喜欢泡吧?”

“叶警官,你误会了,我和崔善认识的地方,是在丽江城外的白沙镇。”

“那是?”

“没有酒吧,非常安静,出了镇子,就是麦田与荒野。我是专门去看明代壁画的,在镇子里有棵大银杏树,我的照相机拍到了她。然后,我跟着她,在空无一人的古庙深处,直到她以为碰到变态,我们就这样认识了。”

(X还真会编故事!)

“听起来不错,你的运气也好。”

“在白沙镇的一间小客栈,我和崔善一起住了十来天。我们每天清晨起床,在田野里散步,骑马,上山,跟纳西族的小孩子们玩,在银杏树下看着天空。在高原上好像能摸到云,有时又荒凉得什么都看不到。夜里,月光照在我们窗边,再也不用看电视和上网了,看着蜡烛一支支烧完,也就是入睡时刻。”

(崔善的眼角一酸,竟为X而莫名感动。)

“听你这么一说,有空我也想去住几天。”

“七月,她就消失了,不辞而别,毫无预兆。”

“没留下什么东西吗?”

“崔善只有一个随身的旅行包,在小镇里不需要手机,我连她的号码都没留过。”

“我能理解你。”

这是录音的最后一句话,不知警官有没有相信这通鬼话?

一阵秋天的风卷夹着沙粒吹过,崔善坐在空中花园的黑夜,掌心紧紧攥着录音笔,充满自己的体温。

第二十二章放我走吧

第一百一十六天。

“盖茨比买下那幢房子,是因为黛西就住在海湾对面。”

崔善重新开始读《了不起的盖茨比》,很有耐心地翻过几十页,却想起X:他住在那栋楼顶的某扇窗后,只因为她被禁闭在对面的空中花园?

她还是很想逃出去。每天守株待兔别的什么飞行器,而不再是那黑色的航模直升机。中午,有艘巨大的飞艇路过,标着某个奢侈品广告。她却懒得求救,不过是浪费体力。读书时常能在操场上空听到飞机轰鸣,看到不知哪种机型掠过长空,拖出两道细细的气流,拽着她的视线消失在最远的云层间,去巴厘岛还是巴黎抑或拉斯维加斯?她羡慕过飞机,包括一切在天上飞的东西,从蚊子到麻雀再到风筝甚至国际航班的空姐。

想要飞,哪怕像天鹅那样飞走,下意识地摸了摸胸口的项链坠子。

喝完最后半袋牛奶,她发现自己有了一根白头发。

真崩溃,这根从额头上垂到眼前,发出金色反光的细细发丝,是否正在以十倍的速度老去?她不敢再从水池中照镜子了,害怕看到的不是自己而是妈妈的脸。

X的航模又来了,带着早上送回去的录音笔。崔善插上耳机,听到一长串他的声音——

第一幕:欧洲中世纪某王国。齐格弗里德王子即将成年,要在明天的生日晚会挑选新娘。当晚,王子去天鹅湖打猎。

第二幕:齐格弗里德偶遇一只戴着金冠的天鹅,为它的倩影所迷恋。其实,她曾是公主奥杰塔,被魔王罗特巴特施了咒语。黑夜,她是少女,被悬挂在城堡高塔上的空中监狱囚禁了三年;白昼,她化身为天鹅,以免任何人窥见她的美貌。因为,只有一个男子真正爱她,才可以让她得救。齐格弗里德深爱上天鹅,邀请她来参加舞会,答应娶她为妻。

第三幕:王子的生日晚会,他对各国佳丽毫无兴趣,一心只念奥杰塔公主。魔王罗特巴特带着女儿奥黛尔出现,伪装成奥杰塔的形象,只是变成了黑天鹅。王子未能识破真相,便与奥黛尔缔结婚约。当他意识到自己被骗,立即赶往天鹅湖解救奥杰塔。

第四幕:齐格弗里德王子持剑而来,与罗特巴特展开一场恶战,终于杀死恶魔。但为今生不能结合而悲恸,王子与天鹅一同投湖自尽,却意外破除魔法,天鹅还原为少女,两人美满生活在人间。

这就是X要说的故事?

结尾听来像梁山伯与祝英台?却是个恶俗的大团圆。不过,崔善想起王子与天鹅,总有一种人兽恋的感觉。

每个秋夜,萨克斯代表春天来和她约会。她钻进温暖的鹅绒被,像藏在云朵里,看着雨棚外的月亮。那只猫偶尔还会出现在墙头,转世投胎的小白。

她打开录音笔,贴着唇边说——

X,你是谁?每天赐予我食物,送来睡袍、毛毯和白鹅绒被,除了你,又有谁会注意窗外的世界,变态似的天天盯着对面楼顶?你能偷窥到我的一切,是吗?感谢你的天鹅湖,但我不相信这个结局,一定还有其他版本。你以为我是奥杰塔?同样被不知哪个魔王施了咒语,困在高塔顶上逃生而不得,每天只能跟各种鸟类相伴,以及永远看不见面孔的你。如果,你是救我的王子,我会千倍百倍地奉还,请把我放走吧!求你了,我的X·齐格弗里德。

夜空下,崔善滑溜溜地钻出来,撩起疯长的头发,摆动细长的脖颈,黑天鹅般魅惑。

第二十三章你爱我吗

第一百一十七天。

冬天提前来了,高空上布满严重雾霾,快要让人喘不过气。太阳像个永远化不开的鸡蛋黄,被扔在天上的垃圾堆里。

正当崔善担心X看不见她了,小直升机送来了一副口罩。

韩国牌子,标签写着“超细纤维过滤PM2.5防护”,淘宝价应在180元左右,表面印着很酷的彩色怪兽,让人怀疑他是个宅男。

她戴上口罩,取出机舱里的便笺纸写道——

“谢谢!请给我买一套女士内衣。”

是否不妥?对男人的性诱惑?犹豫几秒,她还是没把便笺纸撕掉,让航模带回去吧。

下午,崔善收到了内衣礼物。

故意看着对面楼顶,打开包装袋里的内衣,一套CK的文胸与内裤,全系浅粉色,摸起来不像是山寨的。

她喜欢。

变态!你以为我会穿给你看吗?

躲在X看不到的墙角下,脱下羽绒服与睡袍。寒冷雾气的深处,幕天席地光着身子,只剩下口罩遮着面孔。她利索地换上新内衣,再严严实实包裹起来。很长时间没来过生理期了,不知这内衣还能保持干净多久?

对不起,让你失望了,之所以要这套女士内衣,是为了逃出去后不至于走光。

待我长发及腰,越狱可好?

崔善认真洗了红底鞋,若能活着出去,别让人觉得从非洲逃难来的。即便不能逃生,也不想等到人们发现空中花园,横陈一具光脚的女尸。公安局有没有她的失踪记录、寻人启事?电视、微博、微信、天涯、交友网站……遍布她的脸,以及失踪时穿的黑裙子,麻烦P得好看点。错了,没有人会报案她失踪的。人们早已习以为常,不过是茫茫人海中,又有个陈白露一样的女人,不辞而别去寻觅新的枝头罢了。

高空的傍晚,依然充满各种噪音,看着被污染的星空,崔善拿起录音笔,告诉X——

6月22日,凌晨,我没有杀人。

三天后,林子粹告诉我:她死了。

根据警方的调查结果,程丽君很可能死于自杀。

一个月后,林子粹得到了死去妻子的全部财富,成为上市公司最大的个人股东,却要把我抛弃。

没人知道我们的秘密。他跟我联系的手机,并非平常所使用的,也不是用他自己名字购买的。就连第一次留给我的号码,也不属于林子粹所有。而他给我租的公寓,也是用别人的身份证……

林子粹信誓旦旦过,要伪装成丧妻后才认识我,同样也是一次偶遇,地点在久光百货。妻子的一周年忌日过后,就可以去领证结婚。而他唯一担心的,是那时我腹中的宝宝已经诞生。

虽说是第二任妻子,我仍然渴望披上婚纱,走过铺满玫瑰的红毯,在地中海的游艇上……不需要任何亲朋好友到场,来祝福的都是素不相识的外国人。

崔善,世界上没有比你更傻的傻瓜了,从一开始你就被他欺骗了。

天蝎男,太可怕了。

但我真的怀孕了,只想见他一面,告诉他这个秘密。

记得念初中那几年,每个礼拜,我都去学校对面的小店,买来花花绿绿的信纸和信封,偷偷给王力宏写信。整页纸写满工整字迹,像个虔诚的信徒,无非是喜欢他的新歌,倾诉遇到的烦心事,求一张签名照之类的。这些信大概都被经纪公司扔进垃圾箱了吧。

终于,我找到了这个男人,大约是7月30日深夜。

林子粹彻底反悔,想把我打发走。他说,发生凶案时,他在外开会一无所知,冒充程丽君去药店的人是我,钥匙和门卡是我从他身上偷走的,凭什么说是两个人合谋?我反问道,我为什么要杀人?真正获利的人是林子粹!而我冒了全部风险!警察只要想到这个动机,他就逃不开干系。他说我疯了——完全活在妄想中,觉得只要杀了程丽君,我们就可以结婚。

就算我有精神病,为什么不阻止我,还要在杀人那天故意飞走?他的理由让我崩溃,竟说这次的杀人计划,是我完全瞒着他干的。我是疯子,只要一提出这种可怕的想法,就会引起他的警觉。所以,我不敢告诉他,只能独自秘密行动,许多案例都是这样的,并非里应外合才会杀妻。我可不懂什么法律,完全被他讲蒙了。林子粹无情地说,他还爱着亡妻,是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