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时空穿梭手机
作者:金色茉莉花 | 分类:科幻 | 字数:443.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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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四十章 大山
“对了,你房间里那幅照片不错!”安阳吧嗒着嘴看了眼兔子精端的盘子,深吸了一口气,漫不经心的说道。
“……”黄岚的脸居然红了。
反倒是安阳回过神来很诧异的看向她,问道:“怎么了,脸都饿红了?”
黄岚没有说话,只是撇过头,不再看他,也让他看不见自己。
然而脖子也莫名有点红了。
上楼将纪薇薇叫醒,吃过早餐,又开着小跑车把她送回家,安阳没有再回去,而是直接开车转进一条县道,开了三十多公里后,又转进一条只能容一辆车行进的乡道,直到开过一座乡村,停在一座大山下。
这里依旧归属于锦官,却已离城区很是偏远,甚至这里的人想进城一趟也要转好几次车,花上小半天的功夫。
小倩说它是郊区,已经很抬举它了,实际上它就是山区。
安阳将小跑车停在乡村外的路边,因为也只有这里才宽敞一点,停得下车。
抬头往远方望去,尽是一片连绵着的深山老林,甚至有些山隐匿在云雾之中,用肉眼看不分明,只能隐隐看见一条公路盘旋向上,似乎通向云端。
而在山门口,道路被路标阻断了,车辆无法通行,只能徒步。
“好像还是个正在开发的景区。”
安阳喃喃自语。
这种地方有的是人烟,哪怕山上的白云深处,也依旧有着人家,而且修着洋房,让人不由感慨我国劳动人民的智慧和勤劳,以及政府的伟大
即使他们建房建到如此偏僻的地方,前几天施行的‘乡村公路到家’政策依旧要将路修到他们家门口,而且要专门铺设管道线路以为他们提供水电气服务,通信供应商还得给他们架设基站,若是人多了,还得专门派人将网线牵到这大山里来。
安阳对此已经见惯不怪了。
他大学时跑过很多益州的偏远地方,尤其是有着最美风景的益西。
那时经常见到一片鸟不拉屎的地方突然冒出来几栋建筑,而且建在山上,高到需要高高仰起头才能看得见这几户人家,碰上天气稍微不好,云雾就会将他们掩盖住。而通向这些人家的路,属于那种‘就算你敢开车我都不敢乘车’的那种,堪称恐怖。
安阳最初很想知道这些人是怎么想的,为什么要将房子修得那么高,难道出入不方便不会影响他们的生活吗?后来便开始惊讶于政府的政策,因为纵使如此,政府依旧给他们修了上山的路,牵了水电光缆。
有些时候,这些地方也有一些驴友造访,或者一些开着越野车的官二代、富二代们前来体会野外生活,背着装备来打猎的也不在少数。
“这个地方都开始开发景区了,想来也是差不多,而且应当早就有些名气。”
他虽然是第一次来,却也猜得八九不离十。
山上原本零零散散有着一些建筑,算不得豪华,但因为以前土地不要钱,所以大多都修成了宽敞的院子,由宽窄不定的水泥小道连通到公路上,环境还算得上幽雅。
加上这里人烟稀少,弄出什么动静不易被人发现,小倩和一户人家商量过后,索性便在保留他们未来的景区分红的条件下买了一栋房子下来,交给长尘道人和白老妖住,并安排专人置办食物、指导生活,让他们得以继续安心的做自己的研究。
安阳没有背包,就这样空手进山,不像是来山里游玩的驴友,可那身打扮也不像是山上或山下的居民。
山门口有几位工人蹲在一起聊着天,在他经过时好奇的看了他一眼,但也没有多理会。
安阳就这样走进了这座山,同时不疾不徐的东看看细看看。
“这里应当属于……邛崃山脉。”他翻阅着自己多年积攒的地理知识,还勉强记得清一些地理课上不要求记的小山脉。
走出没多远,地上便见雪了,开始时是路边植物枝叶上蒙上的一层雪白,后来地面上也能看到薄薄的雪,直到雪越来越厚,整座山变成了银装素裹的世界,就是树枝上也挂着晶莹的雾凇,这些格外纯净漂亮的玩意儿像是冬天才会降临世界的精灵。
可笑的是对大多数锦官人而言,雪其实是件挺稀奇的事情,但他们不知道,只要他们愿意离开他们赖以生存的都市,没多远的地方便能看见大雪纷飞。
走了一会儿,安阳觉得索然无趣,便找了个无人的地方,隐身后冲天而起。
实际长尘道人和白老妖的住处并不远,只是山路崎岖盘绕,徒步肯定要走很久,开车也就是几十分钟的功夫。
****
一间很朴素的农家院落,此时炊烟渐渐升起,映照得白墙格外美丽。
院落前方栽种着几棵果树,有梨树、梅树,还有在益州并不多见的苹果树,只是许多都落了枝叶,只有梅花还傲然盛开,点点如血,挂满枝头。
屋侧则堆满了干柴,还晒着有原主人没有带走的腌菜和腊肉。
屋后往上走大概百米就是公路,有一个平常晒粮食的不大不小的坝子,刚好可以用来停车,也刚好停着几辆越野车。
那几辆越野车纵使安安静静的停着,却也透着明显的彪悍气质,一辆造成大气、价格昂贵的奔驰g65,一辆有钱也难以搞到的民用悍马,两辆棱角分明的东风猛士,还有一辆早就停产的北京吉普212,挂的拍照都是寻常人申请不到的开头,似乎不止代表着金钱,还代表着显赫地位。
光是这几辆车,便与这院子格格不入,却刚好契合了这座深山的深远气质。
院子中,几个年轻人坐着聊天。
分别是四个男的,三个女的。
其中两名女子气质妖娆,容貌姣好,在这未开发完的深山依旧化着精致的妆容,涂着正红色的唇釉,倚靠在两名男子身边,娇声谈笑,似乎是他们带出来的金丝雀。
寒冬腊月也无法阻止她们穿着轻薄贴身的衣服,勾勒着女神级的身材,露出胸口的沟壑和修长的大腿,看起来格外艳丽。
还有一名女子穿着冲锋衣裤,踩着一双高帮登山鞋,端着一杯热茶小口喝着。
她将拉链一直拉到了下巴,戴着一顶遮阳帽,因为天冷而将另一只手揣进兜里,可谓是把浑身上下裹了个严严实实,与另两名女子形成鲜明对比。
女子叫葛静蓉。
葛静蓉对面的两名男青年分别叫曹阳成和姚咏志,而另外两名忙着和女人卿卿我我的男青年和他们卿卿我我的对象葛静蓉就不认识了,好像是曹阳成和姚永志带过来的酒肉朋友,估计也是图个新鲜和刺激,听说他们出来打猎便兴冲冲的跟了上来。
等他们真的到了山里,无非就是两种情况,第一种是找不见刺激,无聊到死,第二种是遇上刺激,吓个半死。
葛静蓉心里如是想。
“这茶的口味倒是真的好,在这深山老林里能喝见这么好的茶,也是奇怪。”葛静蓉瞄了眼手里的杯子,那杯中的鹅黄色液体正在散发淡淡氤氲,带着清香袅袅升起。
她从小胃不太好,所以不常喝茶,也不怎么懂茶,但是家里长辈却酷爱这一口,长久熏陶下来,她也能分得清茶的好坏。
这茶,貌似比自家长辈的特供还好些。
葛静蓉又抬头看向这间简朴院子,却皱起了眉,眼中闪烁,不知道在想什么。
她和曹阳成、姚咏志是从小一个院子长大的死党,虽然长大渐行渐远了,每年回来却还是能凑到一块,彼此能够信任,加上又有共同的爱好,倒也经常一起出来玩。
这个地方他们去年就来过,并且也是借住的这户人家。
然而那时里面住的却是一家六口:两个身体不太好的老人,一对老实得不好意思收他们住宿费的中年夫妇,还有一个正在上初中的女儿,一个襁褓里的二胎孩子。
典型的农村家庭。
她记得自己当时还将打猎所得的几只兔子送给了他们,还给了女儿许多零食。
可现在……
葛静蓉收回了目光,抿起嘴,闻着茶杯中传来的幽幽香气。
前天他们刚到,本想也在去年那户人家住,然而敲了半天门之后,开门的却是一名身材匀称、长得很漂亮的年轻女子,穿着打扮和言行气度都不像是山里人,与之前那对老实巴交的中年夫妇更是天壤之别!
她本以为这个女孩子也是和自己一行人一样,来这座罕有人迹的大山寻找刺激,借住在这户人家的。可一番交谈过后,这女子却说那户人家已经搬走了,自己是他们的远方亲戚,买下了这间房子,并且态度很强硬的拒绝了自己一行人的借住请求。
葛静蓉本打算就此离开,反正这山上还有几户人家,只是离公路有点远,也没这家这么深入山里,自己等人有些不方便。
她本就不在理,也不打算闹事。
可那两只金丝雀听说要多走山路,却不肯了,另两个男青年听闻也有些不忿,便又前去敲门,居然一个照面就被那冷冰冰的年轻女子吸引了,开始了死缠烂打模式。
当出了大价钱还被拒绝、展示身份地位和钱财也被无视之后,这几个公子哥也有些无计可施了。
幸好这时从里面走出一位面善的老人,葛静蓉立马抓住机会向那老人请求借宿,兴许是见得天色已晚,兴许是心地善良,那老人允许他们在这里住下来,但前提是他们必须早出晚归,不得吵闹,不得喧哗。
于是,她们便在这里借宿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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