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狐为祸
作者:占孤城 | 分类:科幻 | 字数:20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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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章 疯女人又来啦
“他说过,我是那飘零的花瓣,而他则是那如影随形的风,他将裹着我,飞过万水千山;他还说,我是石缝中一朵悄然盛开的水仙,而他却是屹立不倒的磐石,他会一直护着我,直到海枯石烂……可是,风是无形的,那风中的花瓣不止我一片呵;风,也是无情的,若是花瓣入了土,成了灰,风依旧是风,他潇洒自如,大可再起一阵花瓣雨;还有石头下的水仙花,也不会仅我一朵吧?水仙谢了、根系烂了,磐石还是磐石,他多情依旧。』”
小茜的声音越来越凄厉,尖锐得就像有人用锐利的东西在划动玻璃,那种声音会让人自本能地排斥和厌恶。
“既然你已经想通了,为什么还会去自杀?你难道就没有替叔叔阿姨想过吗?”柳艳雪也是加大了声调,甚至也带了一份斥责。
“我爸妈还有我弟弟,你也有吴光敏,你们都不需要我操心。”小茜的声线也慢慢低了下来,她用一种似是回忆一般的口吻说,“暑假去图书馆借书的时候,我看到一本名为《玉历宝钞》的书,另外还有一个没有名字的偏本,封面都是白的,里面大部分都在描写地府下面的场景,以及人死后的禁忌。虽然很多人都说这是封建迷信,但是不知道为什么,那个时候的我就深信不疑。所以你们看,我现在又好端端地回来了。”
从上天的宠儿变成一个黑目利爪的厉鬼,好端端个屁!
这女人已经完全疯了,她爱得越深,疯得就越厉害,而且眼下变成厉鬼,已经无药可救了。
“而我想要的东西很简单,我要变成风,我要缠着他、裹着他、含着他,吃了他!他的身心既然已经脏了,那我就不要了,我要他的灵魂,我要他随我一同下地府,在十八层地狱里做几百年,几千年的夫妻!”
说着,小茜的身体再度被黑色雾气所包裹,之后朝着窗外迅飞窜而出。
待小茜完全离开之后,我对着身前的空气挥了挥手,四张合和符咒迅燃烧起来,直接在空气中化成了灰烬。
“哥,她走了吗?”
吴光敏问我。
点点头,我使劲地抹了一把脸,小狐狸则是从我的领口里蹿了出来,对着我一通比划。
它的比划让我不禁开怀大笑:“果然,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呢,若若,咱们两个天生是一对啊。”
说着,我对着小狐狸伸出手掌,它用肉乎乎的小爪子在我的手掌上拍了一下,然后它反手伸于我身前,我也用手掌轻轻拍了一下,之后,我的手掌和它肉乎乎的小爪子合拍在一起。
“哥,你们干嘛呢?”
吴光敏一头雾水,而柳艳雪的情商明显比吴光敏要高很多,她虽然不清楚小狐狸比划的意思,但是她已经通过我们两个的动作和神情猜到了大概。
当下对着吴光敏说:“夏雨哥和小若若的意思应该是,这件事就到此为止了。至于陈思怀后面怎么样,跟他们没有任何关系,而且他们似乎也非常赞同小茜的做法。”
我笑着点点头,转头看向吴光敏和柳艳雪:“小茜是一个十分特殊的存在,一般女生为情自杀,都是在绝望的情况下选择自杀,唯独小茜竟然以自杀为前提,用另外一种形势回归。不得不说,从某种角度来讲,我还是挺佩服她的。当然,其实也有些心疼,这样的女生,如果选对了人,这辈子都会生活在蜜罐里,而不是现在这样。但愿下了地府,轮回之后,能有个好姻缘吧。”
小茜的理智只是因陈思怀而疯狂,她并没有抛弃自己的过去,泯灭人性,所以她已经不需要我操心了,无论她把陈思怀折腾成啥样,都不是我应该关心的。
虽然黑瞳的阴影并没有从我的记忆里抹去,而且即便是走在大街上,我仍旧跟在深山里一样警惕四周;不过无论如何,这样的状态,我还是过了四五天。
保安的生活相对比较清闲,除了巡逻以外,我大部分时间都在画符。
由于画得频率比较高了,身边的人都有些诧异,有些人甚至用比较异样的眼神来看我,经理赵利国其中之一。
他以“不要影响同事的工作激情”和“不要盲目崇拜封建迷信”为由,让我不要在别人面前画这些。至于宿舍里,只要陶星没话说,他也管不着。
赵利国似乎得了比较严重的感冒,已经连续咳嗽好几天了,说话的时候鼻音很重,给人就感觉像是捏着鼻子在说话。
一般情况下,他都是在早上十点左右抵达创业园,个别时间甚至下午两三点来一趟,然后就走了。
毕竟保安队里没有刺头,大家都很尽职,为的都只是想赚些钱,养老婆孩子。
不过今天赵利国来得恨早,早上天还没亮就挨个把换班休息的人都喊醒了,他敲门的时候我敲好在宿舍走廊尽头的厕所门口,接着厕所里的灯光在练字。
我从小就早起,已经习惯了。
一年四季,基本都是在四点半左右起来,雷打不动。
一般那个时候起来,小狐狸还在被窝里睡着,陶星偶尔还会打着呼噜,为了不影响他们睡觉,我就会收拾家伙什厕所门口摆张破桌子,开始练符箓。
赵利国今天显得很怪异,平时他一看到画符箓,不是皱着眉头,就是一脸看疯子的表情,可是今天却一言不地站在我身边,直勾勾地盯着我。
经过这几天的努力,合和咒我只需要四十分钟就能画下来,这对我来说,已经十分难得了。
而赵利国在我旁边站了大概十来分钟,见我将符箓画完,他这才开口问:“哎,夏雨,这符看起来也没什么啊,你干嘛天天画,而且我看你虽然握着笔,但是感觉很费劲一样,那笔尖一直停顿在那里,老半天才移动一点点,难道说你不是在画符,而是在练定力?”
他这个问题,我还真不好回答,如果说我真的是在画符箓,而且一张他们看起来,随随便便几秒钟就能涂鸦下来的符咒,我却要用几十分钟,估计会把我当成怪物。
“呃,差不过吧,你也知道,我也就高中毕业,文化程度不高,字比较难看,所以还是练这种符咒比较好。”
赵利国点点头,双手负背,一脸领导姿态:“原来如此。”
不过,他很快又换了另外一副嘴脸,用一种前辈对晚辈的宽厚态度,对着我笑道:“哦,对了,夏雨啊,听说你会歧黄之术?”
“啥?”
这赵利国的口音有点重,我听成“鸡黄之术”了。
啥叫“鸡黄之术”啊,难道这赵利国是个老玻璃?
我急忙后退两步,跟他拉开一定的距离。
“怎么,你不会?”
赵利国一脸错愕。
“经理,我就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山里娃,第一天上班的时候我就已经说了啊,我是个猎人,打猎我在行,别的还真不怎么样。”
赵利国自然是一脸不相信,不过他也没有生气,而是看了左右一眼,然后压低声音对我说:“小夏啊,咱们都是自己人,你就别见外了。你和杨总的事情我都已经知道了。大家都说你会歧黄之术,治好了杨总夫人的病,所以他才会跟你称兄道弟。”
接着,他说话就更加小心了:“听说,杨总夫人已经怀孕了,所以他们就把之前领养来的孩子,送出国外,给另外一对美国的夫妇了。”
这赵利国到底要干嘛,神神秘秘的。
“那个,经理,你是不是有什么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