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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无限

作者:大上造 | 分类:科幻 | 字数:371.9万

41 迟来的报复一

书名:最无限 作者:大上造 字数:2256 更新时间:2024-10-11 07:02:32

41 迟来的...报复(一)

张虎臣关心的是这个问题,如果不能回去,自己在场景世界里,舍命格杀是为了什么?

可以回归,在回归现实世界时,你必须将身上的装备,武器,都取下,收进个人储藏箱。

在现实世界,不要随意使用技能;任何透露荣耀之城的行为,都将视为对本城的背叛,后果,抹杀。

果然可以!张虎臣使劲的捏了一下拳头,阴狠的笑笑,带着几十条人命的杀戮,张虎臣的血腥气息,绝对可怖。

你选择了回归现实世界,友情提示:现实时间与场景世界并不同步。

你可以在进入现实世界超过十个小时以后,再次进入本城。

当你接受到返回荣耀之城的提示信息后,在规定时间没有进入本城,将被视为叛徒,判处抹杀,即刻执行。

进入荣耀之城的方法,在无人的房间,最好有水作为媒介,注意力集中在荣耀徽章上。

根据提示,张虎臣来到了城市中心广场边上,一个巨大的房间,里面仍然是好多架电话亭,张虎臣站了进去,入口的那边,有一个深色的玻璃合拢,把注意力集中在荣耀徽章上,就感觉身体开始移动,然后,眼前一花,发现自己重新回到了浴缸里。

只是,从水面下升起来的张虎臣,双目赤红,不是因为仇恨,而是给肥皂水给刺激到了。

打开了水龙头,冲洗了干净,张虎臣穿了家居服出来,看看外边,已经是下午了,场景世界的十天的时间,在现实世界里,才过了十几个小时,只是,从生到死,又从死到生,张虎臣的经历,已经不能以离奇来形容了。

陈秉宽的说法,有一句张虎臣很赞同,那就是:有仇不隔夜。

找到了丢在桌子上的电话,因为害怕张虎臣的死,与他们沾上任何关系,三人走的时候什么东西都没动,当然了,张虎臣的电话要是新潮的3G,说不定也剩不下,但是,只是最老款式的直板机器,不惹人注意和贪婪,也属正常。

电话号码是那位白天给自己警报的胡老板:胡哥,我是小张,对,您隔壁的那位,对,今天头疼的厉害,就没出摊子,有事情想要问您,您方便讲话么!

是这样的,我想明白了,昨天的事情,既然找到了头上,我这么硬顶着,也不是办法,您能不能给我指条路子,我听说,今天来这里的两个小子,都是跟着雄哥混的!对,对,我是想啊,直接找雄哥,钱交到他手里,以后,有个什么事情,也好有个说法,您也知道,这几天来的两拨人,都让我得罪光了,我怕他们坑我,对对,那好,哦,好的,我记得了,多谢,多谢啊!张虎臣将地址拿到。

欢乐不夜城,原来是市场不远处,写字楼下边,挨着一个洗浴中心的KTV。

张虎臣换上地摊买来的衣服,走出了房间。

既然离得这么近,当然要去拜访一下,如果方便的话,了结仇恨,努力的挣扎求存,为的,不就是这一天么!

正想招呼出租车过来,却想到了自己如果单人匹马的上去,也不好在公共场所,大开杀戒,而且,在那样的地方,那么大的买卖,必然要有茫茫多的人手,虽然,张虎臣也能解决他们,但是,实在是很麻烦。

正面对战的勇气,咱不缺,缺少的却是能够将首尾收拾干净的人。

张虎臣可不想,以后如老鼠一样,生活在国家暴力机构永久通缉的日子里,那样的生活,自己绝对不想适应,也不会适应。

在荣耀之城里面累的臭死,生死搏杀的疲惫就指望着出来现实世界里松口气,没有随时存在的危险,没有丢了小命的危机,要是出来以后,还要随时防备大门给人撞开,枪支给顶到脑袋上,那这样的日子,不用多,几个月的时间,张虎臣自己不崩溃掉,都奇怪了。

所以,低调的完成自己报复的任务,才是王道。

先去探探情况,如果可能,就偷着下手,如果不可能,那么就另找机会。张虎臣在街边蹲着,抽了几只烟,打定了主意,才起身溜达着,顺着街道朝目标方向走去。

才到黄昏,街上正是车流密布,挤成一团糟的时候,这样的气愤,得过了八点多,才会缓解。

找了一家小吃摊子,要了些几瓶冰啤酒,啃着毛豆与花生,拌着的小菜很爽口,辣子炒的田螺,使牙签挑起了壳里中间嫩嫩的肉磨牙,打发着时间。

听着周边人谈论着什么球赛,谁的女朋友漂亮,谁家媳妇在单位与同事偷情被人发现,还上传了**。

这特么才是生活啊!

吃着东西,脑子里面又想起来自己的技能,这东西是被动的,也不知道,在荣耀之城的外边,是不是好用。

这心思一起,就仿佛长了草一般,弄得心里直痒痒,就连田螺肉,都吃得心不在焉了!

不如在这里,试验一下?

虽然,荣耀徽章里说,不要展示任何技能,但是,张虎臣使用的这些,带有极强的迷惑性,谁也想象不到,自己能够利用技能,来驱使野兽吧!

其实,从荣耀之城里面出来的挑战者,还是很受优待的,起码,能够幻化面貌这一优待,就无比的人性化,让人不注意在使用了技能之后,有机会遮掩过去。

张虎臣也可以使用,只需要花费十个金币,集中注意力在荣耀徽章上,程序就是将水倒在脸上。

三口两口吞下了烤的外脆内软的瘦花卷,张虎臣将啤酒吹了一瓶子进肚,打了个长长的酒嗝,舒坦得满身哆嗦一下,傻笑着过去跟老板娘结帐,还给这黑胖的女子,用肥大挺壮的胸口撞了一下,也不知道是谁占了谁的便宜。

装傻的走到了街上,点上了烟卷,其实,这不是什么好习惯,但是,总是不自觉的,要抽上一根。

当初学的时候,是看电影里面,铜锣湾扛把子--陈浩南的那抹暴力风情,后来就是出来打工时候,工友们一来二去的抽着,就学会了,来来去去,也戒了几回,总是没彻底戒掉.

(俺要说一声,烟这东西,少抽。俺戒了十个月了,一根没碰,自觉很有成就,受到了媳妇表扬。)

(今天去洗照片,在二环上,看到一只骡子在与奥递赛跑,很有喜感,可是,新闻里报道竟然是只马,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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