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反派boss洗白系统
作者:道曰九五 | 分类:科幻 | 字数:53.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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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六章 战后重建,无垢军入突厥
杨广重登皇位,环顾这失去了一年皇帝的大隋,一时间满目疮痍,触目惊心。
虽然是主动用计假死,杨广也对放纵各方混战可能造成的后果,早就有所心理准备。
但当无孔不入的东厂番子真的把各地的战乱情况汇聚一起,呈到杨广的眼前时,杨广还是感到格外的惊骇莫名。
杨广假死,大隋只这近一年的时间,人口便锐减了数百万!
杨广死讯传出后引起的军阀混战,并不只是少数几个大型势力的明争暗斗,而是所有不服朝廷管教的在野势力齐齐现身,群魔乱舞。
有李阀、宇文阀这种一方诸侯,亦有瓦岗寨、窦建德、杜伏威这种反贼叛军,还有白莲、绿茶等惑乱人心的邪教趁势而起。
但这些还是有所约束的大型势力,战乱中更多的,却是趁乱而起的那一群群,杀人越货、刀尖舔血的山贼和强盗。
他们没有争霸的雄心,也不存在什么道德,有时候连人性都可以抛弃。
刀锋所指,却是手无寸铁的无辜百姓;满手血腥,心中所求的唯有钱财和女人。
狗永远是狗,但人,有时候却不是人。
这一年,有人杀人如麻,丧尽天良,命如蝼蚁,人如草芥。
这一年,大隋战乱四起,满目疮痍,山河破碎,民不聊生。
杨广重新坐上皇位,却发现经此一战之后,虽然大隋诸如世家和反贼等顽疾尽去,但也因为战乱而蒙受了巨大的损失,人口数量更是暴跌。
而更重要的,却是彻底丧失了各郡县州府民间的民心。
别的不说,杨广重新登基的消息已经由大隋报通传天下,可据东厂传来的情报显示,大多数百姓对这个消息的反应都是漠不关心,仿佛一国之君的更迭对于他们来说压根无关紧要一般。
要知道之前的杨广虽然名声不好,可百姓起码还认同他这个皇帝,而现在……民间普遍弥漫一股麻木不仁的风气,对朝堂的变动根本就是漠不关心。
毕竟刚经历了这吃人的乱世,好点的只是家里牛没了或者羊丢了,更惨的,老婆孩子热炕头如今只剩下了冷炕头,老婆孩子都没了……
战乱刚过,到处都是家破人亡者、妻离子散者、举目无亲者。
光是努力地活着就已经是天大的造化了,谁还有空去关心那高高在上的官老爷和皇帝老子?
这信息皆来源于东厂,而东厂的奏报某是经过小鲤子之手简化、总结和再整理之后,才传到杨广手里。
对于奏报所描述这种情况,小鲤子的批示是大战刚过,百姓生境艰难,埋首于一亩三分地而无暇顾及朝廷实属正常,等时间久些,自然便无碍。
这批示其实是有些道理,而杨广却是眉头一皱,发现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
现在民间的麻木不仁、暮气沉沉的氛围,很明显是战后重建问题没有做好,还有爱国爱君思想宣传没有到位,而导致的不良结果。
不过既然发现了问题,那就去解决问题。
杨广随即想起了农部之前便传来的消息,洛阳试验田里,他完成杀死李世民支线任务而获得的高产粮种,即将迎来第四次收获。
而据农部报告,这高产粮种易于种植且产量爆炸,每次收获,农部对于其种子的储备数目都会呈指数型增长。
这试验田第四次收获,其产生的种子数目据农部农学家估计,便已经能够满足半个大隋的种植需要。
也就是说,高产粮种已经可以真正地在大隋全面推广,所以农部才呈递了奏折上来,请杨广这个皇帝前去指导视察,正式开始预备摊派种植。
“来人,通知农部,朕下午就去试验田!”杨广高声说道,下面伺候的小太监便有一个领命而去。
杨广叹了口气,宁道奇和宋缺两个好用的工具人负责去外面搞事情,而他这个皇帝却不能乱跑,只能坐镇大隋,搞搞后勤和大隋建设。
不过这样也好,他正好可以好好琢磨琢磨如何完成那个人族历史声望的主线任务。
到现在为止,不知不觉间他的人族历史声望的数值已经到了20,应该是因为杀死李世民和延续了大隋国运而获得。
不过数值虽然高了很多,杨广却再没有做梦梦到千年以后,看来并不是任何提升人族历史声望的举动都能梦穿千年。
“六十点啊六十点,朕实质性的统一了中原,铲平了高句丽,也才达到二十点,何年何月才能凑齐六十……
还是延续之前的策略,统一世界以这个时代的科技来说估计困难,那就先统一亚洲好了。
到时候再在曰本、菲绿宾、印渡、寒国等成天瞎别扭的地方,征召其本地民夫去修建几座金字塔之类的东西。
按我猜想来说,这应该能加几分人族历史声望才对,还能在后世有什么争端、有什么对立时,就可以证明他们就是孙子,我中华是他们共同的爷爷……”
杨广坐在矮桌后胡思乱想,甚至还想趁着李白还没出头的时候先剽,啊不,是先致敬几首诗词,到时候看到底能不能以此增加人族历史声望。
就在大隋这辆破车被杨广插上了翅膀即将起飞之时,远在万里之外的东突厥,从可汗到小兵,却陷入了混乱和自我怀疑之中。
话说由马公公带队的那只无垢军在李阀和宇文阀的战场短暂停留后,便直接往东突厥方向奔袭而去,他们的目的地,就是那藏在草原深处的,东突厥的王庭所在。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他们的目标,便是那个该死一万次都不嫌多的始毕可汗。
一群至少都是二流高手的太监,在广袤的草原上横行无忌,他们轻功施展带起残影,足可以在草上飞纵。
而万名太监快速前进,半天的功夫便突进到了东突厥的深处,机动性之强,还在东突厥轻骑兵之上。
突厥是游牧民族,最擅长骑马射箭,尤其是其轻骑兵,乃是一种非常强势的马上兵种,战斗力强悍,而大隋的骑兵却是水平极差,这也是东突厥敢于挑衅大隋的底气。
突厥本是匈奴的一支,后被邻国所灭,当时有一个10岁的小男孩,士兵见他年小,没忍心杀死他,便将他砍去双脚扔到荒草中。
后来,小孩被一只母狼救去,长大以后与狼结合。
邻国国王听说这小孩已长大,怕有后患,便派人将他杀了,杀他的人,见他身旁有一条狼,也想一起杀掉,结果狼却逃跑了。
逃到高昌北边的山洞里,在那个山洞里,狼生下10个小男孩,他们逐渐长大成人,各自成家,繁衍后代。
其中一支,生活在阿尔泰山一带,阿尔泰山形似作战时的头盔,当地人称其为突厥,所以他们就以突厥为族号了。
突厥人认为自己是狼的后代,在突厥话里他们甚至自称自己是狼人,可见这个民族个性之要强,心性之凶狠。
狼人,比狠人都要狠一点。
可惜这一次,他们碰上了无垢军,一群连鸡儿都抛弃了的狼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