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日围城
作者:弥陀兴通 | 分类:科幻 | 字数:15.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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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红缎带
城市已经沦陷,可是他依然在这里,那个这座城市的首富,任啸风。
有钱的人都很惜命,因为他们怕,怕人死了钱还在。
他说过,他会陪着这座城市到底。
在任啸风的带领下,一些激进的市民自愿的组成了一支队伍,他们被称为红缎带,因为他们的标志就是在胳膊上或者别的地方绑上显眼的红缎带。
因为市民们已经知道啃食者白天是不敢出来的,它们惧怕阳光。所以红缎带就趁着白天,将躲在黑暗之中的啃食者们揪出来。红缎带不会杀了那些啃食者,而是把它们晒在光天化日之下,让阳光终结它们。这算是借刀杀人么?他们做出了有利于百姓的事,然后不用自己的手去杀害它们。他们做的是一件正义的事,所以怎么能叫借刀杀人?他们借的不是刀,而是光。他们杀的也不是人,是啃食者。
这段时间,红缎带颇有成果,所有媒体都在赞美任啸风,他不单单是商界的奇迹,也是本市的英雄。
陈三儿加入红缎带已经一个星期,这一个星期中,他已经见证了无数个啃食者被晒在阳光之下。那本来呆滞的双目,在看见第一丝光明之时却变的狰狞。可是那狰狞也只是一时的,因为不到半个小时,它们就晒成了干,葡萄干的干,经他手被晒成干的也有七八个。
年过六旬的他依旧血气方刚。谁不曾有梦想,他当然有梦想。他想当英雄,也想让人们高看他一眼。可是他的年龄大了,孙子都已经十多岁,更别提当年的梦想。但是,当他看到了电视,看见了激昂的任啸风,看到了英勇的红缎带,他毅然决然的加入了他们。老伴的劝说对他来讲就如同家长对孩子的叮嘱一样,左耳进右耳出。
开始,在面对那些啃食者时,陈三儿根本不敢上前,只是在旁边看着其他人。那些人像对待啃食者像抓猪一样,连用的器具都跟套猪的保定器一般。用一根铁管里面穿着钢筋,当钢筋套入啃食者的脖子上时,猛然握住钢管,抽动钢筋。那钢筋像紧箍咒一般瞬间勒紧了啃食者的脖子。然后红缎带们就拖着啃食者们来到阳光下,活活的晒死他们。
一回生,二回熟。慢慢的,陈三儿也上手了。他第一次上手时觉得很害怕,很紧张。可是第二次时就已经觉的有些兴奋了。第三次他已经觉得自己是一个为民除害的英雄。
但是今天,他却颤抖了,因为红缎带们站在了他女儿家的楼下。
他昨晚还跟女儿通过话。确保了女儿和孙子都平安后,才挂断了电话。
他知道,红缎带们一定不是去自己的女儿家。但是,他的心却不停的颤抖。
他的女儿,是个坚强的孩子。跟男人离婚后,自己带着孩子过日子。
他像往常一样,跟着红缎带门簇拥着上楼。一层,两层,三层。七层,他们到了七层。陈三儿的女儿家也住在七层。但是七层有两户人家,他昨晚已经跟女儿通过电话,一定没事的。红缎带门已经冲进去了,是的,那正是他女儿的家。
屋子里只有一个人,一个孩子和一具尸体。没错,那具尸体是陈三儿的女儿,就在昨晚他们还通过电话。尸体很面目狰狞,肚子被划开了一个大口子,肠子与血流了一地。那个十多岁孩子手中拿着一把刀,水果刀。孩子低着头,眼神冰冷,看见众人冲了进来,他随手将刀扔在了旁边,放生大哭。就在他与陈三儿对视时,他的眼神有一丝变动,只是一闪而过又露出他那稚嫩的脸。他扑到了陈三儿的怀里,放生大哭,边哭边喊着“妈妈要吃我”。
陈三抱着自己的孙子,不知所措。红缎带们有的走,有的留,有的说他孙子跟他爷爷一样,都是为民除害的英雄,有的告诉陈三节哀顺变。陈三瞬间老了十岁,因为血泊里倒着他的女儿。而他又有一丝安慰,因为孙子在他的怀里。
可是,谁又知道,就连那些红缎带们都没有注意,屋子里的那具尸体,那个被水果刀划开肚皮的尸体,陈三儿女儿的尸体,根本就不是啃食者,因为啃食者除了脑袋掉了,否则是不会死的。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天之际在于晨。清晨,总是让人精神气爽。
这几天,梅香的气色回复的很好。
她走了,铁锋送她走的,刚进入市内她便要求下了车。
车在行驶,驶向老海汽修。
车内的后视镜映着铁锋那满是刀疤的脸,而铁锋的眼里却映着后排座椅上,那里不知何时多了一个小本子。
车停了,铁锋拿起那个小本子,翻了几页后,他怔住了,因为那个本子里记载的都是关于寄生虫的事情。
“母虫:未知。
普通寄生虫:这种虫为黑色。这种虫本体没有战斗力,以血为食,不能见光,见光死。有宿主之后在阳光下不能逗留1小时以上。他们寄生在宿主脑不,控制脑神经,从而使宿主失去控制,一心寻觅血食。如果一天之内宿主找不到血食,寄生虫将以宿主的血为食。这种寄生虫会随着吸食的血液增加而进化自身。
初级啃食者是没有智商的,看见东西就咬就啃,没疼痛的观念。
二级啃食者能看清楚东西。
三级啃食者已经有独立思维思维。
蓝虫:未知。”
在蓝虫的位置标记着一个大大的重点号。
郑白玉推开了门,却怔在了那里。
因为他那只有二十多平米的屋子里多了两个人。
其中有一个人他认识,正是欣悦。
她双手抱膝的坐在地板上,背后倚着床箱,而床箱之上坐着一个人,一个男人,一个正在看书的男人。
是的,即使郑白玉推开了房门,那个陌生的男子也没有抬头,依旧的在看那本已经范旧的书。
在郑白玉的记忆中,他并没有印象给了欣悦这间屋子的钥匙。那么他们是怎么进来的,这个男人又是谁,为何会心安理得的坐在自己的床上看书?他们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
郑白玉看着自己的屋子,看着屋子里的两个人。
那个男人还是在专注的看书,书已被他翻过了一页,霎时,一管钢笔向郑白玉这边射了过来,就像暗器一样。
那支钢笔,是他前女友孙倩送他的,可是他记得,那笔他用完后盖上了笔帽。可是现在笔帽却不见了,笔尖直直的奔着他的脸他的眼睛,他的右眼飞了过来。
就在钢笔快接触到他的一瞬间,他关上了门,然后他又将门推开。那钢笔像飞镖一样插在了门上。
他盯着门,盯着门框。
门上连着一条极其纤细的丝,甚至比蜘蛛丝比蚕丝还要细。如果换作是以前的他,肯定是看不出来的。那条丝越过柜子绷在钢笔盒上,钢笔盒就像弩,钢笔就像箭,丝就像弦。一旦有人开门,就会拉动那根丝,那根丝就会绷紧,然后就箭在弦上,不得不发,那支钢笔就是这么飞出来的,多么精细的机关。
欣悦道,“别管我,你快走。”
郑白玉看着欣悦,这个平时我行我素充满个性的女孩子今天怎么会像小猫一样乖乖的坐在那里。
郑白玉笑道,“我不走。”
欣悦道,“你不走?”
郑白玉点了点头道,“恩。”
郑白玉看了看屋子,此时的屋子里布满了那种丝。
那男人依旧在看书,但是他没有翻书,依旧在盯着那一页。
突然,那个男人开口了,道,“这里有一处坐着的地方,有三处能站着的地方。”
是的,郑白玉当然找到了那个可以坐着的地方。他摆出了各种姿势,在这二十多平米的屋子内到达那可以坐的地方,仿佛比长征还远。可是他到了,到达了那个屋子里唯一没有丝的地方。现在他就坐在那里,他感觉舒服极了。
郑白玉不但坐到了那里,他还为他的胜利做了一个动作,他按动了冲水按钮。是的,他坐在坐便上。
那哗哗的冲水声像是在大声呼喊着胜利一样。
男人笑了,他将书合了起来。
他走了。
郑白玉从厕所出来,屋子里的丝不知道什么时候不见了,也许是随着那个男人一起走了。
欣悦一下子扑到了他的怀里,双眼通红。
“你刚才为什么不走?”她问道。
郑白玉笑了笑道,“因为这里是我的家,而你是我的女朋友。”
欣悦笑了,笑得那么甜美。
郑白玉道,“他就是要杀你的人?”
欣悦点了点头,道,“只是其中之一。”
“那他为什么没有杀你?”郑白玉又问道。
欣悦道,“等你。”
“那为什么他又走了?”他问道。
欣悦道,“因为他不想杀我了。”
郑白玉道,“为什么?”
“因为他想杀你。”欣悦又笑了,笑得那样甜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