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夫在上:灵妻,等等我
作者:小栾 | 分类:穿越 | 字数:110.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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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画中仙 第两百六十七章 黄粱一梦 【同乡人】
路晓眼神飘出几分不屑,说的那个随意,顺便还带上几分,活该的气味儿。
“那闷骚东西。活着就是浪费空气,调戏那些良家妇女,顺便还要勾搭人家有婚夫妻。死了也就死了。”
两个人之间像是有着深仇大恨似的。
仿佛是在说,活着是你,运气好死了也是活该。
吴颜就不明白了。
一个楼兰,一个麟国。
一个沙漠,一个雨国。
大杆子都打不着一处的地方,既然相互认识,而且还相互埋怨。
他们之前根本就不认识,提起对方的名字之间就是掐架似的。到底是有多大的仇恨?才会死了,都不解恨。
即便是两个国家走在路上,就算是遇到了,也顶多是见上一面。
那麟国太子到底是做了什么事情,他会那么恨他。
“啧,一提起就是这副表情,他怎么得罪你啦呀?”
路晓说起来就是一肚子的气,那个咬牙切齿。
“怎么得罪!他犯的错大了。他砸坏了我手机!”
然后,整个人又变得秧秧的,一屁股坐在地上,用手半撑着自己那大脑袋,圆圆的脸蛋,一脸抑郁。
“这个世界可没有人会修理。”
吴颜从认识路晓,第一天开始就觉得他特别的奇怪,熟悉了以后就发现,他是一个每天都想要回到现代社会,没有什么智商,白痴神经病似的,活动的表情包。
吴颜震惊了。
这简直是活脱脱的男主角的设定。
不但是,穿越了一个可以娶后宫的国家。
还拥有着一个非常强大的身份。
虽然因为他们国家丰城神灵,必须要有神明的孩子,这一条。坑了一点,从他那逗逼的到极限的智商,还有手机这个神器。
就贫贱者,难道这个世界手机一直有电,也算是其中的一个主角,光环。
电的发明是欧洲最开始的。
其中经过了好几百年的研究。
才演变成现在这样的便利。
在古代这样的地方有电,那就只能依靠天,随便说一个避雷针。然后将那些电流在不断的试验中,将来些雷电,不断的变小直到转化成可以用的电量,用尺来保持,与手机一样的电流,
这是在你看来非常简单的一件事,可是这样苦待的话就非常的难。
比如说给手机充电。比如说坐飞机,在一天之内到达世界的另外一个地方。
比如说快捷快递,比如说外卖。
在这里你一想都不要想。
“那倒也是。”
有主角光环的人就是不一样。
锦衣玉食,美女环绕。
基本上没有什么可以费心的。
所有的事情,只要和他自己心里所想的不一样,他立刻就会将它变成自己想要的那样。
所有的问题是可以迎刃而解。
若是菜鸟级别的那些,即便是过来了,按照他们活不过一集的电影,来说,几乎是一过来,立刻就被别人干掉了。
如果运气再好一点。
那就是一次次的复活,任何被人一次次的,被人干掉。
没有原因,也没有预兆。
“你怎么来的?”
还能带手机!
如果是身体过来,那他为什么会成为王子?还是说,他代替了那个真的王子,杀人上位梗?
吴颜目光转移到他的脸上,想要确定一下,他说的到底是真是假。
以前她问的时候,他都是直接唱到其他的话题,不愿意去回答。
他们之间不是很熟也不好多问。
更没有多少想法。
而且在明显的与她想的不太一样。
因为对方不是灵魂穿越,而是直接身体过来,还带着东西。
如果路晓,可以装手机带过来,那就说明她肯定还有其他的东西。
之前,她看到口香糖的时候也不过是稍微激动了一下子。
那种感觉就像是身属于外国他乡。遇上了一个与你同样的皮肤,同样的化妆,同一个世界的人。
可想而知的好感,与故乡情。
路晓脸上的幽怨,明显僵硬了一笑,被她盯着似乎有些不自在。
“就那样过来的呀!”
眼神向右飘忽,手指稍微扯了一下,袖子。很明显的没有说实话。
甚至是连回答都不想。
吴颜微眯着眼睛,嘴角挂着笑容。
“是嘛!”
看来,有些难以启齿啊!
作为同乡人,她觉得自己还是有必要宽慰些他。
更怕他一时想不开,没事儿的去找死。
毕竟吴颜现在的职责就是照顾着这个智障王子。
路晓在这个节骨眼上出了什么事儿,她现在还没有,到时间,自然也逃不脱皇帝的权威,与怒火。
“像这种事儿,一般的都不是人力可以解决。靠的都是缘分。强求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