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剑客
作者:十二鲁侯 | 分类:仙侠 | 字数:1.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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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上酒
提起南北南蛮之战,那是一个残字,不分国界整整三百万将士横尸沙场,满天乌鸦,沙土尘飞,一代的凄凉。
南州国胜了,居北的天临国自然而然的败了。这个局面天临国哪能受的了,就有两座主要城池被占。
两城百万居民连夜逃亡,如黑蚁迁穴一般,浩浩荡荡。按说南州国继续攻进,就有八成的把握打进天临帝都,当时领兵的南州第一悍将却接到了上级收兵的命令。
当时杀的正昏头的他,气的直接破口大骂皇帝老儿,吓得手下士兵都心角发颤。而且呢,还被天临国万人唾弃,并骂上了一个南蛮的称号。
这哪儿能受得了,但南州国却忍了,第一悍将也忍了。
负责两座城池的将军,一个被南州军挂在了城头,而另一位就幸运了,虽说是弃城逃亡,但也带上了城中数以万计的百姓。
没多久,这位幸运的平南城将军便被下了死令,在帝都被当众处斩。
连同他手下上千余逃兵也一同被斩杀荒野。他的家属,也没讨个好下场。大儿子被发配边疆,妻子以及府内上下无一幸免。
奇怪的是,那最小的二儿子却不知了去向,街坊传言他也没能幸免于此。
……
龙水镇附属荆柯县管辖,民生淳朴,山清水秀之地,当地最有名的莫归于那一眼望不到山顶的天云山。
天云山数来是密云盘聚之地,因此而得名。
相传,在山上有个隐世的修仙门派,在江湖与朝廷之中都名声卓著。
传言,某位位高权重的朝中大臣,曾带上百下人挑千量黄金光顾天云山,结果,天云山连门都没给开,修仙者的影子也没见着一个。
最后只得个失光落彩,灰溜溜的离开了。
今日,天色朦胧,飘着细雨,高山流水,绵延青山,更像一副流动的水墨画。
天云山竟破天荒的开了山门,三个身着清洁白袍的青年男女正在送别一位俊郎青年。虽说不是什么大阵仗,但以他们修仙者的身份就已经不得了了。
但凡被小镇上一个上山打猎或砍柴的人看到,不用说,一炷香的时间全镇的人都会聚集于此,争先恐后的目睹仙人的风采。
俊郎少年身旁拴着一匹上好的精品红马,穿着一身朴素的灰袍,腰间则佩着一柄三尺长剑。
一身仙气荡漾,五官精致,如果仔细看能发现,少年竟有一只狮子般的瞳孔,还没了光彩。
少年名为林一鸣,实名为长怀安,这次出山,是为了认祖归宗。
此乃大事,临行前他的师傅就特地嘱托了,长怀安这个名字要让他藏在心里,谁也不能说。
就连与他同窗了十几年的师兄弟们,都不知道此事,一直以来,都为林一鸣是个孤儿。
在天云山三大首座之一的叶成风座下有四位弟子,个个不同凡响,修行的奇才,之中少年排行第三。
“一鸣,这次出了山,不知何时再见,外面的世界待不惯就回来,天云山永远是你的家,我们也永远是你的亲人。”
说话的是林一鸣的大师兄,相貌性格都很爽朗,在天云山也是能排上名的强者,只是有一缺点,怕姑娘。
上次比武排名时,差点就排上了前十,就因为最后一轮遇见的是位长得漂亮可爱的小姑娘。结果呢?还没拔剑,脸就红了,最后发挥失常,受到了影响,败了。
少年含笑点头,“放心吧大师兄,如果他们不接受我,我就回来,留在天云山永远不走了。”
之外,站在大师兄身旁还有一名少女,十三左右芳龄,长得甚是清秀。
今日三哥林一鸣要走,她极为的不愿,一直板着个脸,嘴里抱怨着:“师傅真是的,非要让一鸣哥哥走,晚几天不行吗?”
少女撅起嘴,心里埋怨起一点不懂人情,整天顿悟修行的老师傅,就连一鸣哥哥走都不舍的动身出那九龙关。
也难怪说师傅叶成风是个修行的痴货,什么程度呢?七旬了,自今未娶。
林一鸣也常常对着师傅抱怨:咱们这儿又不是破道观,提什么凡尘俗世,女色皆空?这不?您这都奔七十了,还没碰过姑娘呢?不想自己,也得想想你这些徒儿们啊?
有着极高地位的首座叶成风每次都仿若无闻,对这几个弟子的抱怨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然后继续打坐。
无奈林一鸣说破嘴皮子,都无济于事。
林一鸣走到扎着两条小辫子的小师妹身旁,抚摸住她的头,笑道:“小雨别难过,等我下了山后,把外面精美的世界都写进信里,寄给你。”
“你不是最向往山外的世界吗?”
名为小雨的小师妹还是一脸抱怨,但还是顺从的点了点头,“好吧。”
林一鸣排行第三,还有一个二哥二师兄,少年将目光投向一旁的树下,体型肥硕的青年正蹲在那里呆呆的瞅着蚂蚁,时不时哈哈一笑。
林一鸣走进,轻声喊了句“二哥。”
肥硕男子似乎没有听到,继续瞅着树下成群的蚂蚁。
林一鸣再喊一句,声音特地放大了些,“二哥。”
肥硕男子皮肤略黑,脸上有着一块红色胎记,衣服则是普通的大号布衣,相对还是整洁点。听到呼喊,扭过头看向林一鸣,傻乎乎笑道:“三弟,嘿嘿。”
林一鸣眼中突然闪过一丝怜悯的情绪,犹豫一下,微笑道:“二哥,我出门一趟,一段时间就回来。”
林一鸣对这位二哥相对更加尊重,他心里清楚,二哥的智力停留在六岁,像个孩子,尽管如此,二哥待人十分友善,尤其是对自己和小师妹,看不得他们受欺负。
记得一次,林一鸣闯祸被刑处执事抓去,说要按门规杖责三十,还要关禁闭。当时受刑后的林一鸣憔悴的躺在刑房内,无力动弹。
突然,他听见门外一阵凄凌惨叫,他的二师兄竟独自一人硬冲了进来,而那位正在挑逗林一鸣的执事,在没有任何防备的情况下,被二师兄一脚踹在了脸上,飞出好几米,多为的难看和可怜。
后来呢,这位执事大人也没说什么。
就那一次,林一鸣对二师兄满是感激和敬佩,更是把他当作了亲哥哥。
体型肥壮的二师兄听少年出远门自然不愿意,以他平常的性格,自然会拉住林一鸣的胳膊不放,硬拽上山。
可他今日却很顺从林一鸣,也很相信,林一鸣说是一段时间,他就相信是一段时间。
二师兄声音有点憨厚,嘱咐林一鸣,“到了外面别让人欺负咱,也别受人委屈。你离开久了……我不习惯。”
大师兄和小师妹眼神怔了怔,而后眼眶莫名的湿润。
心念,这个二弟啊。
林一鸣眼眶湿润,硬憋了回去,强笑道:“放心吧,二哥。”
少年爬上马背,与师兄妹们摆了摆手告别。驾马未行几步,停下马,转头朝山道看了几眼,依然没有见到希望见到的身影。
默叹口气后,顺着山道走下。
……
一人一马一柄剑,少年去方向正是相隔百里的中原,目的地在冀州一个名为五笃岭的城,是帝国一等一的繁华城市,也是他出生的地方。
在自己三岁时,睁开眼后就已经身在天云山了,至于三岁前的记忆,已经完全记不起,没了印象。
很早从师傅他老人家那里才得知了一些自己的身世,老人家没有说太多,只对他说自己的父亲是位武官。
在自己很小的时候,是被一个人放在天云山门口,不知那人是谁?只留有一张带血的纸条。
回想起这些,少年自笑一番,躺在马背上,自语着:“没想到我还是官户人家的孩子,就是不知道他们认不认我。”
他卷开手中的地图,举起仔细瞧了瞧,比划比划,然后指着前方山路大喝一声:“出发!”
就这样,少年悠哉悠哉的躺在马背上,顺着山间小道幽幽的走着,避开了龙水镇,走进大道。
不知何时,少年闭上了眼,酣睡了过去……
等他醒来,就已是傍晚,东边晚霞映红。
躺着马背上,缓缓睁开双眼,突然视野中竟出现一名头上扎着两条红丝带的俏美少女,水灵的眼睛,纯真的面容,隐约听她在呼喊:“公子,你醒醒。”
当少年逐渐清醒过来,躺在马背上含糊脱口说了句:“这是哪儿?”
彻底的睡迷糊了,少年起身大致瞧了眼周围的环境,再回忆一下,大为的后怕。
乖乖,这都出了荆柯镇了,自己竟没被甩在山野?!
这是一个处在县城外的小酒馆,门口的泥坑土路放置四张酒桌,四座三满,一张白旗随风飘荡,上提一字“酒”
酒,男人的所好。
紧凭这一不朽的招牌,就吸引了不少江湖游客,男多女少,不少酒馆都通宵的开张。
闻着这迷人陶醉的酒香,少年嘴角快流出了口水,再经红丝带少女一句:“公子,要不要来上一壶上好的桃花酒。”少年就彻底沦陷了。
高呼一声:“上酒!”
拴好红马,找座擦凳子坐下后,红丝带漂亮少女就带着一名男童走来。少女端一盘花生米和一酒杯,男童则提着一个装满酒的瓷装酒壶。
在山上过惯了和尚的生活,禁酒禁色不禁肉。每逢大师兄下山,都会偷偷提上一壶小酒,带上一只烧鸡,陪师弟们解解馋。
除此之外,少年绝没机会品藏过任何一个带酒字的东西。这次下山遇到酒馆,他决定要大造一下,手头的银两还是够的。
倒上一杯,细品一点后,一口饮下。别说,这酒就是美,唇点即香,入口融心。比糯米酒要淡,比高粱酒要香。
虽说少年没有品尝过有仙酒之称的五大名酒,但品尝这足有民间五大名酒之称的桃花酒,就已经心满意足了。
喝完半壶酒后,少年便是心神荡漾,感觉飘飘欲仙,然后一下子趴在了桌上。
他摇晃了下脑袋,不经意间,单只眼瞧见了酒馆内柜台前,摆放着的一个雕刻着狼狗图纹的琥珀,便起了好奇心。
那是后期精心雕刻在琥珀晶石上的,毛有颜墨点缀,睛有蓝石镶嵌,甚是新奇精致。
未等少年仔细瞧上几眼,就被三名刚在酒馆门口下马走来的凶恶壮汉,挡住了视野。
说来也是奇怪,这三位咋看都不像好人的地痞长相的人,都已经架起大刀,准备将这里抢劫一空了。
两旁的客观吓得不轻,都是些路过商人讨口酒喝,没曾想今儿没看黄历竟遇到了土匪抢劫,着实给吓得不轻,手里抓着的酒杯都颤抖的撒出了酒水。
三位地痞正要怒声喊出那句:有钱交钱,没钱交命的威胁话语。
可就在他们走进酒馆,正面瞧见柜台上挂着的那个雕刻狼狗图纹的琥珀后,脸色一变,僵在了原地。
醉熏熏的林一鸣第一次下山,从小接受匡扶正义,惩恶扬善的正道熏陶。遇见土匪抢劫,自然是伸上一指。
手指点在酒杯之中,略带起一滴酒水与指尖,然后轻轻弹出。
这看似轻描淡写的一指,却蕴含着无比强大的力量,弹出的酒滴打在了中间为首的那名壮汉腿上,腿一弯,扑腾一下,跪了下去。
这一跪,可惊动了所有人。
不等几秒,另外两名地痞也一一感觉腿腕阵疼无比,似是被剑刺穿了一般痛苦难忍,随老大一样,扑腾跪在了地上。
这时,那位中年掌柜冷眼瞧来,语气冰冷道:“是来买酒的吗?进来说。”
三位地痞心中一颤,直冒冷汗,竟直接放下了屠刀,面带微笑,声音颤抖的说道:“麻烦拿两壶酒,我们这就给钱,不占座。”
两旁的酒客稍稍松了口气,想来硬是不相信地痞们会说出这般不符合逻辑的话,那只握着酒杯的手,是这三位不走,它是停不下来。
三位地痞改变本性漏出笑容,甚至下跪,任谁都感到疑惑。
但似醉非醉的少年却很清楚,并不是因为自己那插的一手,而是因为那个雕刻了狼狗图纹的琥珀,以及那位中年掌柜。
在三位地痞进来时,周围的酒客都吓得不轻,而那位不曾显眼的中年掌柜却格外不寻常,都没正眼瞧他们一眼。旁若无人的啪塔啪塔的打着算盘。
这气势,仿如世外高人一般,不动于色,就差手里握个兵器了。
中年男掌柜轻声“嗯”了一声,那三位地痞在他面前就像是脖子上被架了刀剑一般,大气都不敢喘一声。
等两壶酒提上来后,提起的心才微微放松了几分,接过酒撒腿准备就跑,寻试着赶快离开这个鬼地方。
可还没走出酒馆,就被中年掌柜叫住了,这把三人吓得差点丢了魂儿。
心想,职业打劫,没曾想今儿没看黄历,走错了道,竟遇见了高手,这小命可就一条,别丢了。
中年掌柜淡淡道:“酒钱还没给呢?一共,五十钱。”
三位地痞慌慌忙忙的才勉强凑够了五十钱,小心放在地上后,不顾手中的酒水挥洒,一股劲的爬上马背,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