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刁蛮大小姐
作者:粮食 | 分类:都市 | 字数:186.4万
本书由零点看书签约发行,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37、这首歌给你
我进来的时候,一眼就看到了正窝在沙发里玩儿手机的于雨晴。于雨晴看到进来,笑道:“领导到啦,领导到啦,你们还不给领导让位置吗?”
老张立马收住了鬼嚎,让开位置,毕恭毕敬地说:“对对对,领导到了,哎呀,赶紧请,这里这里,这里是您的舞台。哎呀,这不是领导夫人么,还是让领导夫人先来一首吧。”
老张一边说着一边将麦克风让给了明微,明微一愣,笑道:“什么领导夫人?我可不是,我就是吴少凡的普通朋友,你们别乱叫了。”
老张笑道:“怎么可能啊,您上次来过我们办公室,我们都认识的,呵呵,都知道您是我们吴总助的女朋友的。”
明微摇摇头,说:“我们真的只是一般朋友,还有,什么吴总助?”
老张傻了眼,结巴道:“老吴升职了,现在是副总经理助理,你,你不知道?啊,你,你还真不是他女朋友啊。”
明微回头看着我,我笑道:“早就说了不是了,就是玩儿的比较好的朋友,你看你们,一直起哄,再这么下去,这位美女可就要走了。到时候你们一群老男人,看你们能不能玩儿起来。”
办公室的小王笑道:“没有就没有,没了这个大美女,我们还有雨晴呢,哈哈,这也是个大美女!”一下了班到了娱乐场所,大家全都放得开了,一个个说笑不禁。于雨晴脸色微红,说:“我哪里漂亮了,我可不漂亮。”
老张笑道:“漂亮,漂亮,你当然漂亮了,不过话说回来,真不是你女朋友么,老大,那美女,你有男朋友吗?”
明微也是大大咧咧,丝毫不害羞:“没有。”
老张顿时喜笑颜开,叫道:“又是一个大美女到了,兄弟们,赶紧展现你们的歌喉,说不定就能俘获美女的芳心!”
沙发里一阵哄笑,早有几个男士跃跃欲试,准备上来抢话筒了。林歆蕊走到一个麦克风前坐下,笑道:“你们先排队吧,让我先来唱一首。”她说着点了一首蔡依林的《日不落》,然后自顾自地唱起来。
这些人当然不会和一个女性朋友抢话筒了,于是纷纷坐下,等着林歆蕊开唱。音乐声起,林歆蕊一边扭动,一边唱歌,不得不说,唱得真不错。只是我没什么感觉,主要是对这首歌没什么好感,日不落,这名字也太淫秽了,日都日不落啊,这是什么概念?
我和明微挨着于雨晴坐了下来。林歆蕊这首歌唱的很不错,伴随着她扭腰摆臀,更是将现场气氛挑动的群情泛滥,一个个像是发了情的公狗一样。但林歆蕊唱歌的时候,眼睛却始终盯着我身边的林涛,从这一点来看,她好像对林涛是真的深情。
我往后靠了靠,轻声说:“老林,你到底怎么打算的啊,真的准备和林歆蕊在一起了?”
林涛侧过头来,笑着说:“对啊,老吴,看人不要看表面,其实很多人当混混都是身不由己,现在她愿意为了我改变,当然是件好事,她对我很好,我也不该拒绝才是。”
我皱着眉头说:“一个小太妹,怎么会好生生的就愿意为你改变?抛弃过去的生活,跟你过普通人的生活?”
“对啊,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林涛笑道:“再说了,你这是觉得我没有这个魅力么?”
我当然不会怀疑林涛的魅力,实际上在大学的时候,他就充分表现了对于异性的吸引力,这也是我一度不愿意跟他混在一起的原因,因为大部分女生来找我玩儿的原因都是想要接近他。不过后来他对肖琴一往情深,也算是解救了学校广大男性的配偶问题。
我叹了口气,说:“听说林歆蕊的大哥是混混里的大哥,身份不简单,我们两个是兄弟,你要坚持和她在一起,我也不说什么,但你千万小心,别把自己卷到那些混混的事情里去。”
林涛点点头,说:“我明白,你放心吧。”我看着林涛,心里一阵苦笑,雷霆的话总是萦绕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总让我觉得会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情。
而更让我无法释怀的是,那个夜晚,林歆蕊对我说的那句话,她说林涛并不是我想象的那样,他的身体里一直住着一只猛兽。
在很远的将来,我再一次回忆这些事情的时候,感受到的都是无法言说的无奈与痛苦。如果有时光倒流的特异功能的话,我会多么希望一切可以重新来过。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ktv里热闹非凡,林歆蕊的一首歌更是点燃了一群大屌丝们的热情,一首《日不落》结束,几个人立马抢过麦克风开始点歌,但五音不全的水平真的难以恭维。我算是见识到了,这群家伙平时一个个都号称歌神歌圣的,原来全都是吹出来的。
老张歇斯底里地唱了一首《离歌》,然后喘着粗气将麦克风递给于雨晴,于雨晴脸色微红,握着麦克风站起来,走到最前面的位子坐下,点了一首《亲爱的这不是爱情》,音乐一开始,一群大屌丝们全都瞄着于雨晴,她的声音轻灵悦动,在富有节奏的音乐里,挑动了每个人的心。刚唱了一半,沙发里立马是一片叫好声。
于雨晴完美演绎了这首情歌,听到最后,老张在我旁边叹了口气,说:“好听,原来这才是爱情,唉。”
我笑道:“哟呵,有这么好听啊,都让你这个万年老光棍感受到爱情的真谛了?”
老张一本正经地说:“真的就是个感觉啊,以前我对雨晴没这方面想法的,但是刚才那一刻,我觉得自己的灵魂都被她的歌声碰触了。我忽然觉得,她长得很像我下一任女朋友。”
“滚蛋吧你。”我忍不住笑起来。
明微轻轻哼了一声,说:“很好听吗,我怎么没觉得,我还是觉得小蕊唱得更好听。”
林歆蕊哈哈一笑,拍着明微的肩膀说:“就是就是,谁说她唱的好听了?没我唱的好听,肯定更没你唱的好听了,哈哈,来来,明微,你来唱一首。”
明微脸色一红,哼道:“不唱,我不怎么会唱歌。”
“那你还说人家唱得不好听?”我笑哈哈地说:“自己不会唱,那别人会唱,就是比你好听了。这个可要承认,不能见不得别人比你好呀。”
明微双眼睁圆,对着我挥了挥拳头,正要动手,于雨晴一首歌结束,将麦克风递了过来,笑着说:“明微,你也来唱吧。”
周围顿时一阵起哄,老张更是大喊:“来一个,来一个,来一个。”让我总感觉是让这俩女人亲一个嘴儿。额,好吧,画面太美我实在不敢想。
明微显得有些慌乱,我嘿嘿偷笑,她瞪了我一眼,咬了咬牙,伸手接过麦克风,走到点歌台前,说:“我不会唱歌,也唱得不好听,但是我会跆拳道,你们谁要是觉得我唱得不好,记得站起来,嗯,站直了。”
我扑哧一笑,众人都是一愣,面面相觑,不明白什么意思。只有林涛和林歆蕊见识过明微的技艺之精,也是忍不住笑起来。
明微对着点歌屏幕看了一阵,最后找到一首歌,旋律响起来的时候,我有些诧异,这首歌我没听过。我可是号称乐坛小王子的人物,上至八十年代,下至零零后,什么歌我不知道?不过这首歌,名字叫《爱一点》,简单又俗气,我还真没听过。
明微将麦克风插回去,然后自己坐了下来,她的腿足够修长,能够从高高的位子上碰到地面,在或明或暗的空间里,展现出她曼妙无双的身材。光从样子来看,嘿,还真有点儿我是歌手的专业感。
明微低了低头,看了我一眼,然后开始唱了起来。
风吹动窗吹动夜生响,
梦在游荡去更远地方,
天上的月露出半只角,
看地上有个人还睡不着。
云遮住光遮住夜更长,
风轻轻穿过你的头发,
夜闭上双眼不说话,
我知道你在听我讲。
我想说我会爱你多一点点,
一直都在你的耳边,
相信你也爱我多一点点,
只是你一直都没发现。
……
她就这么唱了出来,我的心,就这么跳动起来。
本该嘈杂的ktv,此刻安静一片,所有人都呆住了,全都看着明微。她像是个超级巨星,坐在台上浅吟地唱,我们是最真实的粉丝,被她的声音完全俘获。
怎么会这么好听?
明微闭着眼睛唱着,每一个人都仔细看着屏幕,仔细听着她的歌声。当这一首歌结束的时候,还是安静一片。所有人都忘记了要鼓掌。但此时的无声已经是最好的嘉奖和褒扬。
明微睁开眼睛,第一眼看过来的人,就是我。我坐在沙发里,抬起头来望着坐的高高的她,心中一阵莫名的激动。
在这一刻,我忽然找到了喜欢上明微的理由。
明微看了看我,脸上露出挑衅神情,笑道:“这首歌给你,吴少凡,怎么样,好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