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文豪
作者:卖萌无敌小小宝 | 分类:都市 | 字数:60.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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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章 火之晨曦【二更求订阅】
行者文化公司内,郑旭意气风发,走路都自带bgm。
咱老百姓,今儿呀嘛今儿个真高兴!
昨天在宣布完美时代跟诛仙强强合作之后,股价一路上涨。
刚才股市开盘,又迎来了一波上涨!
这些无不证明他跟团队的选择相当正确。
少挣点快钱,把名声打响亮点更为重要。
现在哪家游戏公司不知道秦川的大名?
“老沈,恭喜你啊,这笔单子可是被老板点名夸赞,据说现在正在让助理修改路演的演讲稿跟PPT,要将这个案例写进去当典型。”
同事开口赞扬着,心里却有些酸溜溜。
眼下行者文化正在谋求上市,想要成为作家经纪第一股。
老板跟公司骨干们一直都在跑路演。
《诛仙》游戏版权的成功销售注入一针强心剂!
虽然公司只能从秦川的收入中抽取10%,可象征意义完全不一样。
这代表了他们有能力有实力去帮助作家们运作有价值的版权。
刚好就在这个节骨眼上碰见,活该沈旭进入领导们的视野。等公司上市之后,他们这些都算是元老级功臣,手中握有的股权一卖就是百万富翁、千万富翁。
“沈哥,秦川老师已经到楼下电梯了,他马上就上来。”
“行,我直接带他去贵宾室,那边没人吧?”
从资历上面看他是初出茅庐的文坛新人,不过从给公司带来的效益来看,这位体育老师值得最好待遇。
秦川这是第二次来行者文化,先前都是沈旭来找他。
在寸土寸金的商业中心区域内租了整整三层写字楼,每个员工看起来都是积极做事,很少有闲聊、偷懒之辈。
沈旭在门口看到秦川之后便主动握手说道:“恭喜恭喜。”
“沈哥你难道又有什么好消息?”
“不瞒你说。昨天完美时代迎来一波暴涨之后,大公司对《诛仙》就更上心了。所有调查公司这些都没有发现《诛仙》影响力竟然如此巨大,先前我们都太小瞧这部小说。”
秦川一点不奇怪,这本书本身就是网络小说的代表。
如今表现出来的影响力还远不及上一世。
因为小说需要足够的时间发酵,需要足够时间去积累读者。
情怀不是一天两天养成。
上辈子《诛仙》早早就把影视版权、游戏版权卖出去,但一直等到差不多十年才启动影视改编。
虽然骂声一片,但并不妨碍收视、点击、票房数字飙升。
对这些商业公司来说,盈利才最重要!
两人来到贵宾室之后,秦川便坐在了皮沙发上面,他开口询问道:“《龙族》第一部暂时命名为《火之晨曦》,现在已经写了差不多一万字。你觉得可以通知开卷出版公司了么?”
他最讨厌就是这类型的商业活动,于是便寻求专业人士帮忙。
沈旭认真说道:“经过我们的市场调研结果显示,其实有相当一部分年轻人是不知道你的名字,也不曾看过你的小说,更别说是直接将《龙族》实体书卖给他们。”
“我的读者里面不是有一大半都是年轻人?”
“这是两种不同概念。你的读者里面就算全是年轻人,也不代表年轻人都知道你,尤其是青少年!”
“这我知道。”
秦川也没有盲目自信到这个地步。
基本上喜欢看网络小说的读者都应该认识自己,至于那些不看的青少年,最多从朋友聊天时听过,甚至于根本没有被谈及。
沈旭补充道:“你这部《龙族》定位非常明确,就是青少年,而且是生活不那么如意却又有幻想的少年,就跟主角路明非一样。”
“没错,这就是我想要的效果。”
大家为什么喜欢看爽文?
因为它能让自己从无聊乏味的现实中解脱,甚至可以将自己代入其中。
但现实与小说的反差又会加剧心里落差。
像路明非这种从头衰到尾的小衰仔才是更多人真实写照。
他善良、吊丝、恐惧、渴望改变却又害怕改变,跟青少年时期的心理不要太贴切。
《龙族》的主角虽然是路明非,但却有点像一部群像小说,里面霸道总裁凯撒、帅气师兄楚子航、三无少女零、反叛魔女师姐以及乖萌天真的绘梨衣,这些角色各有特点,形象鲜活。
“小说的目标没错,错的是方式。我们最好不要直接选择出实体书,那样很难在青少年间传播开。或许我们可以改变一下方式,采取比较传统的青少年文学路径。”
这下轮到秦川疑惑,“什么路径?”
“在青少年杂志进行连载!”
秦川读书的时候很少买专门的小说杂志,他都是买什么《读者》、《意林》、《青年文摘》、《故事会》、《VISTA看天下》等等。
至于女同学们则是喜欢《花火》、《知音漫客》或者《萌芽》。
“那你觉得我们这部小说适合放在哪本杂志上面?”秦川在身体原主记忆中根本翻不到相应东西,似乎那时候每天就是上学跟玩游戏,从不看课外书。
沈旭摇摇头道:“具体还需要商定,我觉得《爱小说》、《纸上奇书》、《看小说》都还不错,它们发行量大,铺货很广。《龙族》就需要通过这些渠道进入到青少年视线中。”
这些名字秦川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统统没有听说过!
他暗自打定主意,等会儿回家的时候可以在大学的书报亭各自买一本看看。
“在杂志上面连载,还不如在网上连载呢,都一样。”秦川随口吐槽,他倒是觉得网上连载很方便。
沈旭解释道:“虽然现在智能手机很普及,可还是有相当一部分学生是不被允许带手机进校园。这部分学生想看课外书、小说怎么办?那就只有去买杂志、买实体书。网络连载不是不行,可你觉得读者们能忍受这种缓慢更新速度?”
“好像还真不行,但我可以明说是一周或者半个月更新一次。跟杂志一样频率、一样字数,这样省得我在网上的读者们彻底脱粉。”
只要写得好,再咸鱼的书,读者们也会追看。
秦川不可能真的直接就从网络小说圈抽开身,白白浪费几十万正版付费读者!
沈旭也想到了这一点,他皱起眉头说道:“只要你不怕被读者骂,那也可以在网上同步连载。但最好我们需要将出版公司、杂志社、小说网站拉到一起商量,这样互相协调一下,充分保障各个方面的利益。”
“这么大的事情就交给你了,沈哥你一定可以办好的!”
他要是怕读者骂、怕读者催更跟刀片,就不会写那么虐的小说。
甩手掌柜,秦川只负责好好写书、按时交稿就行。
三方联动,对每一方来说都不是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