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精神病院学斩神
作者:三九音域 | 分类:都市 | 字数:433.2万
本书由零点看书签约发行,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第37章 赢了神的女孩
诸神精神病院。
宽敞整洁的院子中,倪克斯抱着花瓶,正坐在摇椅上发呆。
一个穿着白大褂的少年穿过廊道,带着几瓶药,走到了她的身边。
\"你来看我了,达纳都斯,我的孩子。\"倪克斯转头看向林七夜,嘴角绽放出笑容。
林七夜在她身旁坐下,嗯了一声,
\"该吃药了。\"
他将瓶中的药倒出,仔细的分成一小堆一小堆,放在倪克斯的手上。
\"乖,先把药吃了。\"
倪克斯没有犹豫,将手中的药一口吞下,然后注视着林七夜,眼中满是慈爱。
\"达纳都斯,你似乎有心事?\"
林七夜一怔,他没想到倪克斯这个精神病人竟然能一眼看穿他的状态,犹豫片刻之后,他点了点头。
\"算是吧。\"
\"有什么我能帮你的吗?\"
\"很遗憾,这个事情你帮不了我。\"林七夜摇头。
自己离家出走,独自心伤这种事,怎么可能是外人能帮的了的?
倪克斯有些沮丧,紧接着,她像是想到了什么,开口道:
\"既然这样,达纳都斯,我送给你一个礼物。\"
\"礼物?\"林七夜一愣。
\"对,我把我的手镯送给你,以后你就把它戴在身边,就能……\"倪克斯伸手在自己手腕上摸了摸……
又摸了摸,
她低头看着自己光秃秃的手腕,哪里还有手镯?
\"我的手镯……我的手镯呢?\"
林七夜:……
果然,倪克斯病的不轻啊!
倪克斯歪着脑袋,皱着眉头,似乎在思考着什么。
就在林七夜准备起身离开的时候,倪克斯突然开口:\"我想起来了。\"
\"你想起来什么了?\"
\"我的手镯被人赢走了。\"
\"赢走了?\"林七夜一愣,想了想,似乎没在哪个神话里看到过手镯的故事,\"是哪位神赢走的?\"
\"不是神。\"倪克斯摇头,指了指林七夜,\"她和你一样。\"
\"和我一样……也是你的孩子?\"林七夜试图以倪克斯的思路来思考问题。
\"不是,她和你一样,也穿着这件白色的衣服。\"
林七夜的瞳孔收缩,眉头紧紧皱起。
\"你是说,在我之前,还有人穿着这件衣服进入你的房间,赢走了你的手镯?\"
倪克斯点头。
林七夜的表情逐渐严肃起来。
无意之间,他竟然从倪克斯的口中得到了如此重要的信息。
从她的表述来看,在自己敲开这座精神病院大门,放出倪克斯之前,应该还有一个人来过这里,而且也打开了倪克斯的那扇门!
自己……并不是这里唯一的主人?
可这病院明明就在自己的脑海里,怎么会有别人进来?
林七夜突然想到,自己第一次做关于敲精神病院大门的梦,是在五年之前……
五年前,它就这么突兀的,神秘的,来到了自己的梦境。
难道说……在五年前,自己梦到病院之前,这里还有别人存在?
想到这,林七夜立马坐了回去,郑重的开口:\"她是怎么把你的手镯赢走的?\"
倪克斯回忆了一会,开口道:\"她说,她要和我比赛,如果我赢了,她就把我的孩子还给我,如果我输了,就要把我的手镯给她。\"
\"你们比了什么?\"
倪克斯的嘴中缓缓吐出两个字:\"造物。\"
\"造物?最后你输了?这怎么可能?\"林七夜眼中满是惊讶,\"你可是黑夜女神,创造世界的五位神明之一,你怎么可能输给别人?\"
\"我不知道,但我确实输了。\"倪克斯摇头。
\"你还记得她的样貌吗?\"
\"记得,她当时好像只有十二三岁,黑色的长头发,很漂亮,这里还有个奇怪的图案。\"倪克斯指了指手背。
\"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女孩,在造物上赢了你?\"林七夜眼珠子都要瞪掉了,\"就算你现在神格受损,也不太可能吧?\"
倪克斯坐在那,似乎又陷入了回忆。
林七夜平复了一下心情,继续问道:\"关于她,你还记得什么?名字呢?\"
\"不知道……我只知道,她好像姓……纪?\"倪克斯有些不确定的说道。
\"纪……\"林七夜念叨着这个字。
\"最后,我回到房间之前,她往那里走了。\"倪克斯想了一会,伸手指向三楼的某个房间。
\"我知道了,你好好休息。\"林七夜抬头看了眼房间,嘱咐了一句,转身就往楼道跑去。
片刻之后,林七夜来到了倪克斯所指的房间前。
在门牌上,写着三个大字。
——院长室。
林七夜的眉头微皱,推门而入。
门后,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办公室,看起来有些杂乱。
他之前就进过这个房间,这件白大褂也是在里面的衣架上拿的,可是之前进来的时候似乎并没有发现什么东西。
既然倪克斯说那个女孩当时走进了这个房间,那很有可能留下了一些重要的线索。
这次,他要将这里彻底搜索一番!
他没有选择翻箱倒柜,而是原地坐下,缓缓闭上了双眼。
凭借炽天使给他的神墟,他能轻松的感知这个房间内的一切物品,比翻箱倒柜的找高效太多了。
几秒后,他猛地睁开了眼睛。
他站起身走到办公桌旁,伸手在最后一个抽屉的夹层摸索了一番,掏出一封有些泛黄的信纸。
果然有!
林七夜飞速的拆开信封,取出信纸,表情突然有些古怪。
嘶……这个字,好像有点丑啊!
歪歪扭扭的,跟小学生刚学写字一样。
\"至某人:
我不知道你是谁,但我知道,你才是这里真正的主人。
当你找到这封信的时候,应该已经过了好几年,别笑我现在的字不好看,毕竟我还小,等我长大了就好了。
不好意思啊,强行把属于你的病院在我这里扣留了一段时间,不过看在现在已经物归原主的份上,就不要怪我啦!(吐舌涂鸦)
还有,我从你的几个病人那里借了点东西,等我再次找到你的时候,会还给你的,放心!
最后再提醒你一下,这个办公室的底下,还有一块地方哦~
等我长大,我会来找你的,陌生人,毕竟你是我回家的希望。
拜拜~
——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