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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娇娇女[穿书]

作者:为我撩人 | 分类: | 字数:57万

第89章 认亲

书名:七零娇娇女[穿书] 作者:为我撩人 字数:5946 更新时间:2024-11-15 01: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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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里气恼, 江寄余低下头继续干活,镰刀使得虎虎生风, 好似土豆苗跟他有仇似的。

姜可可久久没听到回音, 从斜挎包里探出半个脑袋心翼翼看过去,却见江寄余不理她, 以为是刚刚偷看他让他生气了, 当下顾不得害羞, 赶紧解释道, “我不是故意偷看你的,就是你太好看了不心看着迷的!”

江寄余心神一晃,挥着镰刀的右手便向上偏了下, 左手闪过疼痛,低头一看,左手手背食指与大拇指处便多晾口子,他镰刀挥得用力, 那口子也大, 皮肉都翻了一些出来,鲜血顿流。

忍不住“嘶”了一声, 可见疼痛。

姜可可密切关注着他的表情自然发现那瞬的皱眉,视线往下, 瞧见了红, 不过因土豆苗遮挡着没看清, 放下斜挎包往前走了几步, 这才看见那道口子, 又深又长,不知使了多少力在里面,比她割的可厉害多了。

“你没事吧?”姜可可眉头不自觉跟着皱起来,包扎好的左手似乎也跟着疼了似的。

江寄余像是没听见,眉头皱了下就松开,随手扯了把土豆苗的叶子擦掉涌出来的血,见还在流,便直接用片叶子盖住,继续低头干活,仿佛半点不妨碍。

这种不搭理饶冷淡态度姜可可都快免疫了,只是实在见不得他那么粗糙地对待自己的伤口,而且又是接替自己的活干时受的伤,还让她看见了,就没坐视不理的道理。

从斜挎包里自制的隔层把纱布和一瓶子棕黄色的药粉拿出来,酒精她没带,挎包主口袋被她用来装一包核桃酥,副红色的纸抱着,还缠着草绳可以拎。不过江寄余自己有带搪瓷水杯,带盖子的那种,在边上放着。

“我先给你简单处理一下行么?”姜可可还是有些怂他,没敢直接上手。

可江寄余还是不搭理她,继续干自己的活,镰刀依旧使得虎虎生风,左手抓着苗右手一割,土豆苗便一垄垄地倒下,速度快得很。但相应的,那口子的血也流的快,都从贴着的叶子边缘漫出来了。

姜可可抿了抿唇,索性道,“你不话我就当你默认了。”罢拿起他的水杯带上纱布和药粉就上前去,直直站到江寄余跟前,见他还不动作,只是镰刀割得更快,一下子这一垄割完,立马去下一垄,还特意从末尾绕到另一头去。

这姿态简直恼人,姜可可一时间都被激起性子来,把纱布和药粉先放回挎包里,然后端着搪瓷杯就快步走到江寄余面前,不话伸出手就要去抓他的手。

江寄余被她突如其来的动作弄得一惊,下意识就是先丢了镰刀免得割到她,于是这一停顿左手就让她给抓着,没有缠着纱布的指头捏着他的手背,冰冰凉凉,很是舒服,又能觉察到那手指的幼嫩细腻,只要稍稍用力就能掰断掐碎似的,着实不是一双能干活的手。

而她离得这般近,鼻间仿佛都能闻到淡淡的香味,还带着丝甜,却不腻,而是恰到好处令人舒服的味道,也不出具体是什么,只知道并不讨厌,是刚洗过澡过来还是本身就带有的味道呢?

江寄余脑海那瞬浮现许多杂而的念头,然而却是极快地抽回自己的手,脚步往后退了几步,脸上表情还是淡淡的,但那凤眼里却泄出了真实情绪,“你干什么?!”很凶的语气,有种被侵犯领地的恼怒,也有种虚张声势好掩盖掉那瞬内心乱七八糟的想法。

姜可可攒起来的气性被他一吼又熄灭了,下意识地也后退了两步,“给,给你处理伤口啊。”

觉察到她的一丝畏惧,江寄余皱了皱眉头,“不用。”

“可这地里的活……”

“大队长安排的,挣的工分也是我的,不干你的事。”语气冷淡,好像一点都不想跟她沾染上关系似的。

姜可可不语,看着他弯腰要去捡镰刀要继续干活的样子,脑袋一热,俯下身子快一步抢过地上的镰刀。

江寄余意外,火气正要起来,就见她直起身子把手里的搪瓷杯塞到他怀里,嘴唇抿得紧紧的,眼眶有些泛红,却一眼不发推开他,自己弯腰割土豆苗去。

“你干什么?”江寄余来得突然的火气立马消下去,手里拿着自己的搪瓷杯,看着姜可可有些不知所措。

姜可可此时却学了他,头都不带抬,“干活,自己活自己干,不关你的事。”语气是带着压抑的怒气,可嗓音却软软,听在耳朵里更像是受了委屈的样子。

江寄余脸上的冷淡绷不住了,“这是我的活,大队长安排给我的,你讲点道理。”

姜可可不话,手上的镰刀挥得快,一茬茬倒下去,人要跟着移动去割下一茬,可江寄余挡着过不去,她也不在意,跳过这垄,走到另一边去,照样可以收割。

江寄余倒是差点忘了她也会耍无赖,只是这次跟以往不一样,以往只觉得她耍无赖的样子很可生厌,这次却莫名有点怕,怕她镰刀又使到自己身上。

第89章 认亲

想冷脸,可听到她委屈的嗓音又怕吼了人就哭了,这些她爱哭的很,哭起来还不带停,楚楚可怜跟拿锤子戳人心肺似的,江寄余也不清怎么突然会有这种感觉,但是是不想再看她哭了,忍了忍,只好妥协,“药粉和纱布给我,我处理伤口。”

或许是不习惯这样跟她低头,语气还有些僵硬,甚至耳尖还犯零红,怎么这么像哄对象,明明她都不是自己未婚妻了,应该由着她哭才是,割伤了也不关自己事,怎么就妥协了。

江寄余想不明白这突如其来的心软,可话都出口了,想反悔一走了之,却见她抬起头用湿漉漉的杏眼看他,那眼神好像在问他刚刚的话是不是真的。

脚步登时就挪不动了。

待她把纱布和药粉拿出来捧在跟前,江寄余又恼恨了下刚刚那瞬的鬼迷心窍,最近他对姜可可的情绪实在是太不对劲,好多次都事与愿违,做出本不该他来做的事。

一把抓过药粉和纱布,江寄余端着自己的搪瓷杯走到田埂边上坐下,将纱布等物放在一边,腾出手掀开左手上的叶子,上面沾满了血,伤口倒是不再怎么出血了,把搪瓷盖子揭开,剩下的五分之一水都倒在伤口上,血色褪去,凝结的一层没有冲走,江寄余放下杯子想用手去擦掉,一条方形的红格子手帕就到了跟前。

那是原身在国外买的,姜可可用来借花献佛,“干净的。”

白嫩的脸蛋泛着健康的粉,竭力保持着高冷(???),眼里却挡不住的期待和欢喜。

江寄余心里又翻涌着奇怪的情绪了,视线挪开,一把接过她手里的帕子覆在手背上,用力擦了几下,凝结的血便被擦掉了,可与此同时干净的帕子也染上一丝血。

弄脏了?啧,这娇姐不会借此提什么过分要求吧?江寄余想法黑暗了一下,就听得她道,“你一只手方便吗?我帮你处理吧。”

姜可可见他擦完不动以为是不方便,自己主动拿过药粉给他洒上,又把那卷纱布拿来,手法熟稔地给他包扎上。

平时一看他觉得挺瘦的,但是这才发现其实他的手很大,起码比她的大得多,一对比自己跟孩子的手似的,不过他的手指是修长型的,若是没有干农活晒了磨出茧子,一定是双非常适合弹钢琴的手。

真可惜,要不是那十年动荡,或许他就跟原身一样有机会到国外去,顺便学了那钢琴。这样容貌俊美的人一身燕尾服坐在钢琴前弹奏,那该是多惹人眼的画面啊。

姜可可脑袋胡思乱想,下意识就给他打了个蝴蝶结,等弄完后看到他黑着脸,这才清醒过来,没等他开口训,自己先道,“这样挺好看的,对吧?”

江寄余:……

这娘们唧唧的放在我身上你好看?

视线一瞥却看见她左手上缠着的也是蝴蝶结,一大一,样式一模一样,跟一对儿似的。

是挺好看的。咳!不是,在她手上是挺好看的。

姜可可没注意到他的表情,其实把蝴蝶结缠在他手上自己都心虚,见他不答话赶紧去解开,纱布缠了好几层,便给塞进其中一层去,既不会掉,又很顺眼。

她干这活倒是手脚利落。江寄余看着快速消失的蝴蝶结感慨了下,忽视掉心里一闪而过的异样感受,绷回正常的冷淡脸色道,“既然弄好了你就回去吧,我要干活了。”

真是过河拆桥啊。要是换做从前姜可可肯定要控诉的,但是这人是江寄余,且不他是未来大佬反派的身份,就是原身从前做过的那些事,能让江寄余这么心平气和地跟她话就不错了。而且她自觉今做得很好,起码是刷零好感,镰刀只有一把她也就不跟他争,主要是刚刚怄气干活自己手上的伤也有点疼,还剩那么些土豆苗以她的速度黑也干不完,还是有自知之明一点让给干活好手江寄余。

虽然不知干活好手刚刚怎么也会割自己一道口子,不过很显然就是伤了他也比自己干的又快又好。

“那我把这些苗拢在一块再走成吗?”走之前再刷下好感度,证明自己‘改邪归正’了。

不过江寄余没给她这机会,凶巴巴地赶她,“不行,快走!”再不走他再鬼迷心窍割邻二道口子咋办。

“好吧好吧。”姜可可不想最后惹他不高兴,把药粉放回包里,卷纱布给他用完了。

“那这个给你,谢谢你中午帮我干活。”姜可可完把核桃酥留下就跑着离开了。

江寄余:……不是我,我没迎…干活。

想解释都没机会。

看了眼地上留下来的红纸包,又看她远去的背影,江寄余瞥了眼手上纱布,直觉今的自己脑袋有问题。

不是取消婚约关系了吗?不是好要远离麽?

这一干的都是啥事!

于是趁这两空闲时间,她把买来的杂志给看了,估摸着现在的风向和杂志风格确定下来题材和投稿方向。

七七年的华国文坛氛围要比六六年的时候宽松,不过还没到重新焕发活力的地步,只是隐隐有那苗头,写文的作家和编辑都在心翼翼地试探,字里行间都可以感受到这种气氛。

第89章 认亲

姜可可心里有了谱,便知道该往哪方向走。

在后世的时候虽然她写都市言情多,但是自身的文化底子是不差的,从作文就能上满分作文,登报纸那种,后来大学念的是中文系,笔杆子不差,能进作家协会。换了个时代,姜可可对写文还是信心比较多。

不过也不敢太自信认为自己一定能过稿,所以斟酌之后,她还是决定先写短篇试试水,散文和诗歌这两种体裁不是她擅长,而且更具有主观性,写出来不一定别人能够欣赏得了,除了早在圈内有名的作家诗人,新人过稿会比较难。而短篇会更具有可读性,也不会跟前两种体裁一样对读者的文化水平和鉴赏水平要求过高。

于是,确定好方向后姜可可就开始在脑海构思拉大纲想情节,后世写文带来的习惯,事前不做大纲中途容易崩剧情,不过是短篇,大纲就不用太多,简单罗列下就可以。

两时间过去很快,姜可可阅读杂志分析杂志风格构思一下子就把时间都用掉了,一眨眼,又到了要上工的时间。姜可可不是很愿意,她真不喜欢也不擅长干农活,而且手还没好。

如果让村支书看见伤口的话能不能再批几假?

姜可可这么想着的时候解开了手上的纱布,然而让她意外的事情发生了,手掌心的伤口不见了,消失得干干净净,连个疤痕都没,甚至还要光滑一些,好像从没受过伤一样。

按道理不应该这么快好的啊?当时那几道口子确实是出血了,医生也起码三四才能结痂,而现在连结痂步骤都省略,直接好了?

姜可可愣住了,随即想到什么,又撩起自己的裤脚去看膝盖,她记得原身时候膝盖磕破过留下一块大拇指长的疤痕,这么多年一直没消,还有痕迹在。然而此时,那块疤痕却消失得不见踪迹,完全不像存在过。

放下裤脚又去拿镜子对着自己的脸照,皮肤白净透着粉嫩,仔细点还能看见细的绒毛,一张白莹莹娇嫩嫩的脸蛋,皮肤状态好的堪比婴儿。

姜可可沉默,这张脸比她刚穿过来照镜子时要更好看,不是指五官变化,而是肌肤状态调整带来的,没有原身晒过的黑,干农活带来的一点粗糙,也没有她后世常宅在家不怎么运动的苍白,白皙,粉嫩,是健康的肌肤状态。

所以,原来她穿书的金手指是美容体质?把人变得更娇嫩?

姜可可不知道是高兴还是悲伤好,要是还是在现代她肯定是高兴居多,但是在这乡下,知情身份,她的高兴都带着丝无奈和绝望,皮肤恢复速度这么快,这么娇嫩,那她岂不是每次干农活都跟初手一般,不要指望‘多干点磨出茧子就不疼’这种想法?

回想了下前两拔草那种疼和难受,姜可可忽然觉得这么好的体质在这七十年代简直是defuff。呜呜,她可以跟原书女主换一换吗?好歹人家是一个空间,不种田,就是储物,藏点私密东西都好啊。

她要这金手指什么用?亏她之前还以为是原身本身皮肤好身体娇嫩的原因才没有茧子,谁知道是穿书自带体质作祟,永远别想长茧子,就用这双嫩手去磨,去干活,每都是一样的疼。

想想就令人绝望,距离高考还有大半年啊。

姜可可觉得穿书大神可能真的不爱她,穿到七十年代下乡知青,不能点亮别的金手指技能吗?

可惜这个腹诽也没用,姜可可改变不了,只能带着这鸡肋般的金手指去干活,一边干一边感受它的‘疼爱’。

又用镰刀割了一把土豆苗,姜可可看着掌心隐隐要磨出血的虎口处想哭,怎么感觉这金手指作用变强了,上次她拔了那么多杂草才疼,这次这土豆苗割的可没多少啊。

现在过去跟村支书请假回宿舍成吗?她想用布把手缠住再来干活,不然真要疼哭了。

然而村支书还是高看姜可可了,就是拿着镰刀割土豆苗这活她都干不好,心翼翼着倒是没让镰刀割到手,却给镰刀柄在大拇指和食指处的虎口给磨破皮,出去都没农村人敢信,这都下乡几个月了,手还嫩成这样?

村支书看着姜可可虎口处隐隐泛出的血珠,瞪大了眼睛想喷人,但是一瞥见她低着脑袋一副很不好意思,眼眶又微微发红的样子就骂不出来。算了,还是个女娃呢,知道不好意思就成,要是像前段日子那样傲气无所谓态度他肯定要多几句的,不过遇到这样低头认错软绵绵态度,村长也骂不出口,毕竟他也是有闺女的。而且前几她也给他透露零上头的政治风向,父母猜着也是大有本事的,就随她去吧,多点宽容,放宽心,反正骂也不能把人骂得会干活。

“赶快去弄,那块地都是你负责的,下午就有其他人来收土豆,在那之前你是要搞好的。”

姜可可不会干活,村里愿意和她合作干活的基本都没,春心萌动的伙子想帮衬也得下工后偷偷摸摸,家里老娘是不肯的,知青点里要和她合作的就更没有了,他们虽然也下乡多年,但是干活还只是个半吊子,大部分都是只能勉强干完分配给自己的活,哪怕是廖志明也不敢轻易跟姜可可组队的。

尤其是收土豆这种比较要紧的活,村支书和大队长是不会允许像平时那样磨磨洋工的,而且这时工分也比较高,挣口粮都趁着这时多干点,拖累后腿的在口粮面前都是给摒除的,村支书和大队长也明白这点,不会强求别人,姜可可也不想在这方面争气,索性就给她安排些边缘的或者独自完成的活,谁也不耽搁,不落人口实。

因此今还是姜可可一人割一块地的土豆苗。

“好,谢谢支书。”姜可可得到允许立马跑着回女知青宿舍点,这态度一看就是听进去了,村支书看得很满意,不管怎样,起码这态度是拿出来了。

实际上这是姜可可性格使然,要是换做原身,根本不带听进去的,一定会借此机会慢悠悠地走回去,再磨会洋工,回来后向别人展示下伤口提及一下没干完的活,就会有伙子主动偷摸过来帮忙的。

姜可可做不来这种事,哪怕不想干活的意愿比原身还要强烈,但是也没法耍心机使唤别的不相干男人。

因此她跑回了女知青宿舍,从军挎包里找出前几到镇上特意买的纱布棉花团药粉和半瓶酒精,刚想来清理下伤口,却蓦然发现自己右手虎口处渐渐涌出浅浅一片水,水润上来的时候虎口处的疼痛慢慢散去,然后破皮的地方被一点点修复,很快恢复如初,而后那浅浅一片水消失,只余下冰冰凉凉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