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道者
作者:奔北 | 分类:游戏 | 字数:56.6万
本书由零点看书签约发行,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说说关于毒
我没想过会因为这个问题发本书第一个单章,但质疑这一点的读者有很多了,我就把我的思路说一下,算是回应和解释。当然,不是求得认同,而是理解。
先贴书评里四段书友评论。
1、为了个漂亮女人主角连命都不要了?就因为她是主角?
2、主角太圣母,要么腹黑,要么爽起,为了一个才认识一天的人就这么做,太假。
3、主角是智障吗?吧啦吧啦……(全是骂)
4、作者sb,这书吃枣药丸。
在这里先做一个声明,前两种评论我会保留,后两种我就直接删了。先要说声抱歉,但我必须这么做。讨论书可以,但纯骂纯黑的贴,我怕影响新读者,而且我心里也不舒服。
接下来说正题,主角该不该救秋堤?还是舍己为人拼死相救?
我从我的故事开始说起,因为我的创作思路,是根据我的经历改编的。书的前三章,几乎就是我的回忆。
2002年的时候我离家出走,那时候才上初中,身上就带了60块钱。我从西安出发,一路逃票去了北京,露宿街头三天后,没找到“皮皮鲁大街”,无奈返回。
这期间遇到的坏人好人,吃过的苦就不一一赘述了。总之,在我逃票到了兰州时,碰到了一个跟我一般年纪的一个巴郎子,也就是维族男孩。我和他身上都脏兮兮的,也许是同病相怜,我俩一见如故,立刻凑到一起聊了起来。
可惜的是——语言不通!
我只会汉语,而他说维语,汉语也只是勉强能听懂,根本不会说。我现在都对我们当时的沟通感到很惊奇,因为我们两个你说你的,我说我的,居然聊得十分开心!
两个素不相识的人就这样很投机地选择了一起逃票,我去敦煌,他去新疆。反正都是一路。
我们成功逃上了一辆写着乌鲁木齐——北京的客车,当时我们并没有意识到我们坐反方向了。
逃票,我们两个身经百战,各有各的套路。当时也是少年心性,存心想展示自己的聪明。
我选择跟在一个扛着编织袋的老伯后面,帮他从后面扶着,进车厢时故意说:“慢点啊我快跟不上了。“乘务员以为我是老伯后辈,再加上老伯大包小包的票在嘴里叼着,于是我成功上车,逃票成功。
巴郎子,他的行动更加直接。我上车后没一会儿,就听乘务员叫起来了,原来他直接冲上来了。
我俩一碰头,他拉着我就跑!
两个人借着小孩子的小体格一直穿过好几节车厢,然后直接钻到了椅子底下。我现在还记得我们俩在脏兮兮的椅子底下你看着我,我看着你,然后会心一笑的场景。
现在想想,其实我们这次逃票的失败是必须的。车开了没多久,我们就被列车员找了出来,我们被请到了餐车。
说实话,我当时并没有慌张,因为这种场景我多次碰到过,如果运气好,列车长会让我好好吃一顿,然后在一个大站把我交给当地派出所。我在郑州被发现时就是这样,不过一般我都是半路就逃走了。
运气差也不会怎么样,就是下一站赶下车而已。
所以我当时没多少惊慌,反而是巴郎子吓得发抖。说实话,我当时不理解他为什么害怕,我根本没意识到这次被发现根本和之前是两码事。
因为巴郎子的民族!
事情太敏感,我也不想多提,太痛苦了。我们两个当时不过十三四岁,什么也不懂。我只能说,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被那么屈辱地对待,就是因为我跟一个巴郎子在一起!虽然当时不觉得什么,但那是我这辈子最大的阴影!
总之,我们在陇西站被赶了下来。在我俩的哭闹下,好歹我还剩下来的几十块钱保住了。巴郎子的数字bb机也保住了。至于剩下的,什么打火机、钥匙、巴郎子的银行卡、我和母亲唯一的合照等等,全被留在了车上的垃圾桶里。
陇西是个小县城,从这里想逃票几乎不可能,因为人太少。我去车站买了两张饼,又找了两个矿泉水瓶,去厕所接了自来水,跟巴郎子一起吃了起来。
毕竟是小孩,坏心情来得快也去得快,根本不想去深究。而且当时我也根本没意识到给我造成如此屈辱经历的根源就是我的同伴,所以两人依旧嘻嘻哈哈十分和谐。而且经过了同患难,感觉又亲切不少。
但我没意识到的事情,不代表巴郎子没意识到。我后来想想,巴郎子就是在陇西时,突然跟我变得肢体接触多了起来,之前他一直比较排斥这个的。
也许是他认为是他连累我了,总之,在陇西车站里他会主动去帮我打水,帮我找好的睡觉位置,也许他认为这样可以补偿我。
天快黑的时候,我干了一件愚蠢的事情!
因为这个小县城人少,根本不可能逃票,所以我决定买票上车。不过当然不是买全票,而是买最近的站,但到站不下车,尽量坐远一点。
我买到甘谷,两个人一人好像是十一块,我花了二十二,身上还剩下十几块。
说说关于毒
我就这样拿着票,攥着十几块,走出了购票厅。
车站外有个公厕,我想上厕所,就对巴郎子说去候车厅等我。直到这时,我才想起把钱和票放回口袋。
但是,陇西车站门口一帮小孩围住了我,领头的跟我差不多大,其他的都是七八岁的小孩。
他们抢劫!
不但抢钱,还要抢票!
领头的手里还拿着一把榔头,就是钉钉子的那种。
先是威胁,我当时哪里肯?我从西安到北京,再从北京到兰州,几乎跑遍了半个华北,身上的六十块都没怎么花,这是我保命的钱!我怎么可能会轻易放弃?
我当然拼命想逃,但一帮兔崽子抱腿的抱腿,抬胳膊的抬胳膊,还有的拳打脚踢,甚至张嘴就咬。我根本挣扎不开,领头的恶狠狠一榔头敲在了我头上,当时就感觉半张脸都热乎乎的了,那是血。
我倒了,眼睁睁地看着那帮孙子把我的钱和票全都抢走,一哄而散。
有那么一瞬间,我感觉我会死,因为血流得太多了!
天已经黑了,我就躺在公厕门口,一个人孤零零的。我不知道我躺了多久,我感觉有好几个小时那么长,但事后我才知道其实只是十几分钟。
我喊着救命,不管路过的男男女女只是看一眼就走,根本不管我。后来车保安叼着烟也来看了一眼,跟别人说说笑笑,然后也走了。
我当时真的怕了!
因为我已经开始头晕了,左胳膊左腿,还有脖子都开始抽筋了,我觉得我真的要死了。
就在我快麻木的时候,巴郎子找过来了。
他直接冲过来,二话不说就把我的头抱了起来,看我的伤,他大声说着维语,我不知道意思,但想来是问怎么回事。但那时我已经说不出话来了。
巴郎子看出了严重,背着我往候车厅跑。可是在门口被保安拦住了。
不让进!
我记得巴郎子急了推搡保安,还挨了一巴掌。
后来巴郎子找了个大雪碧瓶子,找了一沓那种很粗的卫生纸(我估计是他偷站内收费公厕门口的),帮我处理伤口,那时我已经意识模糊了。
我只记得巴郎子一直在我耳朵边大喊,阿达西,阿达西……
后来我知道,阿达西是朋友的意思。
我睡了一觉,半夜我才醒来。
我的头枕在巴郎子的腿上,头上裹着卫生纸和塑料袋,我俩就坐在车站门口。
他很高兴,又叫又笑的,但我根本听不懂,也没心情笑。我告诉他,钱和票被抢走了,我们哪儿也去不了了。
但他给我了惊喜,他从怀里神秘兮兮地掏出一个袋装面包和一袋牛奶,又拿出皱巴巴的八九十块钱。
他让我吃面包喝牛奶,然后把钱给我,说跑椅子,我知道是车票的意思。他让我拿钱再买票。
我很吃惊,问他哪儿来的,他比划了一个夹手的动作——偷的。
我当时还很高兴,有这技能你不早说?咱俩直接吃大餐做硬座,还受这苦?
当时哪里有什么是非观念?所以我想到就直接给巴郎子说了。然后他就摇头,撩开衣服给我看后背。
说实话我当时镇住了!他的后背有一块血肉模糊的,黑乎乎的,看上去十分揪心。
他比划说,刚才偷钱,让人拿大树戳的。
什么大树?木棒而已。
他又掀起裤腿和袖子,果然青一块紫一块的。
他到底怎么偷钱,怎么被发现,怎么被揍,我到现在都不知道。但我当时吃面包喝牛奶的时候流眼泪了。
在那个车站,巴郎子照顾了我整整两天!
第二天晚上他当着我的面挨揍!那帮抢我的兔崽子又来了,我指给巴郎子看,被那帮人发现,过来警告我,嘲笑我。一个小崽子拍我脸的时候,巴郎子动手了。
自然是被一帮人围着一顿揍。
我记得我扑过去帮忙,但不知怎么的反而是最后被巴郎子把我压在身子下面,挨揍的都是他。
好在他们这次没有动榔头,而且保安骂了两句,把他们骂走了。
事后巴郎子跟没事人一样,还跟我嘻嘻哈哈的,我也没心没肺,只是当他是最好朋友。
第三天,我们买了去甘谷的票。上车时,列车员拉着我们对一个乘警说:“看好他们,到甘谷就把他们赶下去。”
我的头上至今留着被榔头砸下的深坑,但那次抢劫我只是痛恨没实力报复那群兔崽子。而列车员的这句话我这辈子忘不了。因为就是那一刻我意识到,这世界的恶意是那么可怕和残酷。
也就是那一刻我才意识到,巴郎子之前保护我,照顾我,救我,这是多么难得。我俩萍水相逢,他完全可以一走了之。但他没有,他拼死保护了我。他给偷钱给我吃牛奶面包,给我展示伤口的时候还笑得很开心……
如果有耐心看到这里的书友,现在你们明白我为什么觉得主角救秋堤一点也不毒了吧?
因为主角是巴郎子,而我是秋堤。我知道这世界有很多恶意,但我也遇到过很多善意满满的人。郑州火车站的派出所警察自己掏钱给我买肉吃,买好喝的,北京出站口的女检票员抓住了我,对我说:“孩子,我放你走是害了你。你等一会儿,阿姨忙完请你吃好吃的。”但我还是跑了。
还有巴郎子。
我至今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他叫我阿达西,我叫他巴郎子。
我们在甘谷又被赶了下来,那时我们才知道我们坐车做错了方向。我们已经没钱了,我们决定走回去,
一路上,我们沿着铁轨走。他找了两个方便面碗,做成两个帽子,我们戴着方便面帽子,有火车经过我们就站在路边敬礼。
我们一路走一路聊,他教我唱维语歌,我教他唱水手,我们都学会了。一路上我们就唱着这两首歌,钻隧道,过大桥。渴了就找河水喝,饿了就去附近的村子偷吃的,那是我最难忘的一段旅程。
最后,我们扒上了一辆货车,又回到了兰州。也就是在那里,我们分开了。
他被一个维族人带走了,维族人很团结,他们在他乡都互助。
但维族人肯定不会带我,因为我是汉族。巴郎子跟他吵,结果挨了一巴掌。最后巴郎子说了半天,那维族人掏出五十块钱来。
巴郎子把他的数字bb机和五十块钱都给了我,把我抱住,跟我说听不懂的话。结果可能抱我的举动激怒了那个维族,他一把拉过巴郎子左右就是两个耳光,然后直接强行拽走了。
我当时整个人都是懵的,我跟上去,但立刻被维族人警告。就这样,我们分开了,再也没见过。
十几年过去了,那段经历对我来说太宝贵了。我忘不了巴郎子,忘不了当我绝望地躺在公厕门口,他出现喊着阿达西的场景。我忘不了他扑在我身上,抱着我的头替我挨打的场景。我更忘不了我们唱着水手,带着方便面桶帽,对路过的火车敬礼的场景。
为了认识一天的一个陌生人,到底该不该救?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因为我不会拼死相救,可有人这么对过我。我希望我也可以这么做,但我之后就没遇到过这样的事情,我也不确定当真正面临这一刻的时候,我会做出怎么样的选择。
这就是我写这段情节的整个思路,不是因为秋堤是女主才救她,也不是主角圣母。从后来主角杀恶汉,灭越南帮就能看出来,主角一点也不圣母。
我只是觉得,舍己救人这种行为不应该是“毒”的,而应该是爽点,所以才这么写了。因为现实里我们很多人没勇气这么做,但我们难道不应该敬佩这种精神吗?
难道在小说里yy一下这种精神,都成了剧毒了?
当然,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思考角度和处事准则,我没能力改变任何人的想法。我只是希望书友们在读到主角舍己救人时,不要下意识就觉得是剧毒。秋堤和主角一路共患难,就像我和巴郎子一样。我和巴郎子,秋堤和主角,我们之间都不算陌生人,我们之间有感情,这感情很珍贵。
最后,这段情节其实在第五十六章借着马军的回忆给出了解释。我把原文贴下来,算是对这篇单章的一个总结。
他想到黄老和他有一次谈论起巫鹏,曾不无感慨地道:“社会变啦,人和人之间的信任变得越来越谨慎和吝啬了。现在的人啊,遇到事情总是下意识先想着保护自己,再想其它。老话里说的侠义,说的道之所在虽死不悔,人们全都当做是放屁……”
“鹏仔是这个世上十分稀少的侠义之人,他有他的道。你这个小警察虽然也不错,但比起鹏仔,你还差得远呢。怎么?你不服气?我问你,如果你不会水,遇到有人快要淹死了,跟前又没有别人,你下不下去救他?哈哈,你在犹豫?换做鹏仔,一定什么也不想就跳进水里去救人!”
“你以为他傻?呵呵,你以为他不知道弄不好还要白白搭上自己的性命吗?就是因为他知道,还选择跳下去,这才叫侠义!唉,可惜现在人都跟你一样,都当鹏仔这种人是傻子。想想也是,十有八九送死的事情,傻子才去做……”
“不过傻子就傻子吧,当那些嘲笑鹏仔的人真正面临生死时,那一刻他们会多么希望出现鹏仔这样的傻子,不计后果地救下他们。到时候再看看,谁是傻子?”
“我理解鹏仔,侠义之人不一定是老好人,但只要他认为该做的,他就一定会去做!小警察,我知道你对鹏仔杀人心有不满,但你讲法律,他求侠义,这是两码事……”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