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灵超神
作者:白衣酸奶 | 分类:玄幻 | 字数:98.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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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章 直面本心
没多久一罐子上好的蜂蜜被他拿了过来,林安接过道了声谢。
随后他一把掀开蜂蜜的盖子,从储物袋之中取出一把大小适中的刷子,伸进罐子之中沾染少许蜂蜜,轻轻地刷在新准备烤的有些厚实的野猪肉上。
一边左右将野猪肉放置在合适的位置开烤,一边时不时翻转几下,保持野猪肉的受热均匀,偶尔用刷子刷上一层薄薄的蜂蜜。
很快一股沁人心脾的味道开始弥漫在这个小小的院落之中。
“好香啊,乖侄子,好了吗,我饿得有点受不了了。”
“少来了,我刚刚看你在厨房里偷吃了三大碗米饭。”
林安笑了笑,淡淡说道:“再等等,还不是时候。”
对于美食来说,他是认真的!
没多久几块外表烤得金黄酥脆的烤肉就成功烤好了,林安在最后关键时刻,从储物戒之中拿出了一瓶特制的调味料,往上面撒了一些。
顿时烤肉的香味层次又多了一些,令人忍不住流下口水。
之前那个小孩很是机灵地从厨房搬来一张桌子,上面摆放着许多盘子和叉子,正好对着每人一只。
林安看了一眼那个机灵的小孩,随后鼓励他一样,优先给了他一块蜂蜜烤肉。
一群人正吃得齐乐融融的,这时,一直沉默站在角落的林华突然开口道。
“林安,我这有一件事要和你商量一下,你能过来一下吗?”
林安愣了愣,随后点点头,回道:“好,我跟你去一趟。”
林安跟随林华来到院子之中的角落,开口问道:“什么事情?”
到现在,他明白身前这个中年人就是他的父亲,但是有些话,他真的说不出口。
尤其是那一声“父亲”!
“林安,当年我其实是有苦衷的.......”林华想了想说道。
还没等他说完,林安就直接打断了他。
“如果你要说当年的事情,我没兴趣,我知道那时有当朝首相的威胁,你做出了有利于家族的选择,却抛弃了我。”
“如果没有什么别的事,那我就走了。”
说完,林安转身就要离开,林华一把拉住了他。
“其实叫你过来,我主要不是想说这个,而是一件其他的事情。”
林华叹了一口气,继续说道:“几天前,我收到了几张前往元初城的参赛名额。”
“参赛名额?什么比赛的?”林安疑惑。
居然还有需要邀请,才能有参赛资格的比赛,那么按照小说中的狗血套路来说,这种比赛的规格一定是很高的。
必须把握住这个机会。
林华郑重介绍道:“是元初城一年一度的青年大赛,有几十种参赛项目,包括炼丹、比武、琴棋书画、阵法、厨艺等等。”
“比赛采取积分制,最后积分排名前十名的青年将获得元初国皇帝陛下的见面赏赐,可以提很多要求哦。”
“例如?”林安问道。
“例如要个公主当老婆,或者当个大将军,甚至首相也是可以的。”林华微微一笑。
林安想了想问道:“那除此之外,还有什么要求?”
“emmmm,还有的话,年龄规定在十五到三十岁之间,实力在地灵境五重之上,不能有任何的残疾,外表不能太丑陋.......”
林华罗里吧嗦列举了一大堆,随后又笑道。
“反正这些对于你来说,没啥用,我都仔细看过了,你的条件都是非常符合比赛要求的。”
“比赛开始大概还有一个月的时间,怎么样?”
“你要去参加吗?我觉得你挺合适的,”林华递给林安一块金黄色的令牌,上面写着一个大大的“元”字。
“拿着吧,这是代表参赛名额的令牌,若是感兴趣的话,到时候去参加就好了。”
“哼,谁需要这种东西。”林安转身就走。
林华见状黯然笑了笑,正打算收回令牌,一只手却灵活地伸了过来拿走了令牌。
他抬头一看正是林安,这小子,嘴上说着不要,身体却是挺诚实的嘛。
哈哈。
“谢了,父亲。”林安转身走远,声音却远远地飘来。
林华只感觉内心从未有过如此地放松,内心的愧疚也少了几分,还好当初的决定没有抹杀儿子的天赋,反而让他在底层体味到了各种心酸,现在突破就像是喝水一样。
怕是用不了多久,儿子的境界就会远远超过他吧。
林华欣慰地看着林安远去的背影。
“看什么呢,快过来吃烤肉。”林芬笑着招呼道。
“哎,来了。”林华应声,随后走了过去,这一刻的他不像是古老家族林家的家主,反而像是一个普通的摊贩父亲。
吃饱喝足,众人渐渐散去。
烧烤的火焰渐渐熄灭。
院子里只剩下林华、林安和林芬三人。
“父亲,母亲,我决定去更远的地方看看。”
思考良久,林安终于说出了自己的想法,来到这个世界很久了,但他却还是龟缩在一处小地方,实在是太不应该了。
“很好,这才是我的儿子,加油,男人就应该有更为远大的理想和目标,为父支持你,家里有我在不用担心!”林华难得喝多了酒,显得有些醉醺醺的。
林芬则是伸手握住了林安的手,郑重说道:“路上小心,记得有空回来。”
“嗯,我会的。”林安点点头,随后果断离去了。
林安从来都是喜欢一个人独处的人,前世天蓝星上同样也是如此,一个人旅游摄影,一个人跑步锻炼,一个人写书阅读。
这不是说他没有多余的感情了,而是他很喜欢安静的氛围,或许骨子里的他是一头狼吧。
野兽通常独行,而牛羊总是成群。
在落日森林休息了一晚上,林安直接骑着一匹烈火马,径直奔向元初城。
预计大概几天就能赶到近三千里外的元初国都城吧,时间上还来得及,先找个休息的地方。
若是可以的话,他真的想租一辆马车,坐在马车里睡上七天七夜,醒来就到了元初城。
不过这样也好,一个人一路游山玩水地走过元初国的大好河山,想停就停,想走就走,真可以说是美滋滋。
只是偶尔的确有些孤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