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手机阅读

快穿之今天有好戏看么

作者:猫世子 | 分类:科幻 | 字数:131.2万

第225章 剑起苍云(四)

书名:快穿之今天有好戏看么 作者:猫世子 字数:2451 更新时间:2024-11-17 04:30:35

萧清睁开眼,看着静室墙壁上密密麻麻的剑痕,神情复杂。

记忆中惨烈的围攻和少女浅笑的神情,定格成了一幅血色的泼墨画卷。

叶萧清倒下的时候,眼神也一直静静的,她看着敌人缓缓凝固的神情,安静的眸子里居然泛起几分笑意,临死前的惊天一剑,也勉强算是完成了对琳的承诺。只可惜,对殿主的承诺或许没办法实现了。

只是,若叶萧清死时真的心如止水,萧清也不会出现在这里了。

终归,还是不甘心。死了,就什么都没了。

萧清回忆着至尊试炼的惊险,想要带领人族天骄闯过试炼,还要活着回来,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萧清收敛思绪,细细掌握着叶萧清的一身修为,以及那些剑招。

这些倒是好说,拥有叶萧清的记忆,对萧清来说只是一个熟悉的过程,毕竟她的用剑造诣并不低。

只是原身所领悟的元素奥义和恐怖的剑意,却不是一份记忆能承载的。

说白了,读取原身的记忆基本等同于看了一部电影,这些技能,可不是看看电影就能会的。

幸好,萧清现在只有十四岁,距离至尊试炼还有足足三年时间。

她还有时间变强。

萧清叹气,想起接任务的时候,分明是一个C级任务,可7582展现出的积分奖励却是普通C级任务的两倍不止,几乎等同于半个B级任务了。

叶萧清已经是整个人族这一代最出色的天才了,萧清还得比她更出色才行,这还让不让人活了?

萧清很不优雅的翻了个白眼,认认真真开始修炼。

叶萧清三岁开始修炼,十四岁已经突破了绿级。在她十七岁参加至尊试炼的时候,已经是青级低阶的修为。

要知道,至尊试炼举行了这么多届,各种族天骄能处于什么实力水平,所有人心里都是有点数的。

普通凡族大部分都是黄级高阶,只有极个别人能突破绿级。王族天骄大部分是绿级低阶,只有极优秀的能到达绿级高阶,从没有出现过突破青级的人。至于帝族,大部分绿级高阶,最优秀的那几个或许能突破青级,更有甚至能达到青级中阶。

圣族就不谈了……完全和其它不在一个级别上。他们的天骄,就是放出来给别族眼馋的,大部分都是青级中阶,小部分是青级高阶,而圣族天骄的领队,这么多届至尊试炼以来,每次都是恐怖的蓝级。

绿级和青级是修炼以来第一道巨大的分水岭,青级以下还是低中级玄士,突破青级,就能被称为高手了。

哪怕在整个王族族群中,青级都属于绝对的中坚战力,毕竟紫级镇压全族,轻易不动,在这种情况下,蓝级就是最顶尖的战力了,而稍弱一级的青级,就是族群最重要的战斗力。

参加至尊试炼的天骄最大的也才30岁。在人族中,能在五十岁之前突破青级,八十岁之前突破蓝级,就是被人顶礼膜拜的天资了。

至于紫级……那就是完全看命,那可不是熬时间就能突破的。

叶萧清能在十七岁的时候,突破青级,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是堪称可怕的资质。

但放在圣族中,这样的天资,虽然也会被重视,却无法引发震动。

毕竟不同等级的种族,接触的功法,资源都完全不是一个级别的,硬要比这个,确实不大公平。

但至尊试炼只是一个机会,并不是讲公平的地方。

在帝族也需要最拔尖的天骄才能突破青级的情况下,叶萧清做到了。

而且作为剑神殿的传人,常常都能越级而战。所以才说,哪怕无法成功,凭借叶萧清这一身实力,在秘境第二层,自保的同时,还能兼顾一下同伴,这些都并不夸张。

萧清压力有点大,决定熟练掌控剑招之后就出去历练,生死之间有大恐怖,在剑神殿的秘境和周边修炼,根本不够。

十四岁的叶萧清,已经掌握了她的剑意雏形,还领悟了完整的风之奥义。

然而萧清同学并不会这些,留在剑神殿的秘境和修炼地,万一被发现,她觉得很可能被抓去切片研究。

出去就好说了,生死历练,学会了啥都不意外。

三天后,萧清结束了闭关,直接去见了剑神殿主。

“出去历练?”剑神扶一听到萧清的话,有些举棋不定。

作为剑修,他当然知道这样的好处,但是话是这样说,可万一真出了意外,自己都无颜面见九泉之下的好友。

“嗯,刚突破绿级,有所感悟。”萧清努力争取。

“殿主,我是剑神殿神子,怎可因为一时危险畏缩不前?若这样,我还有何资格坐在这个位置上?”

萧清知道,这位说一不二霸气侧漏的剑神,只有在面对叶萧清的时候,才分外不像他的性格。

“好,这个给你,记得活着回来,我还不想换个神子。”扶一冷着脸扔过来一块玉坠子,也没多说什么。

萧清笑了笑,把坠子系在了自己脖子上。

紫级强者的全力一击,这种护身符,她拿的毫不手软。

她是去历练,又不是找死,多一重生命保障可相当不赖。

次日凌晨,萧清一人一剑,悄然离去,除了剑神,根本无人知道她的离殿。

……

剑神殿所辖区域最边缘,是一座紧靠蛮荒的城镇。

在那里,各种佣兵团和外出历练的公子小姐数不胜数。

城镇的名字很普通,就叫骨镇。

这座再普通不过的城镇,埋葬了无数尸骨,踩下了数不清的冤魂。

蛮荒的妖兽都气血惊人,实力强大,但妖兽浑身都是宝,以猎杀妖兽为职业的佣兵团就应运而生。

萧清不熟悉地形,只有满脑子理论,想了想后,便决定跟着一个佣兵团一起进入蛮荒。

骨镇招收临时佣兵的佣兵团数不胜数,想坑点新人当炮灰的,想捡到一个高手的,各家佣兵团虽然心思各异,但表现出来的都十分热情。

蛮荒的风沙很大,萧清戴着一顶斗笠,披着一袭黑袍,一副不愿多言的样子。

“请问你们还招人么?”萧清站在一家酒馆前面,看着已经快要满员的一个佣兵团,问道。

“这位小姐,我们佣兵团并不接那些保镖任务,你可以打听打听,狂狮佣兵团在骨镇虽然不是最强的,但每单都是最凶险的,可能不大适合你。”

头顶有一撮银发的团长站出来,上下打量了一番萧清,很委婉的拒绝了。

石团长眼力不俗,尽管萧清浑身上下遮的严严实实,他依然刁钻的看出来人的不凡。

石团长别的不行,就是一双耳朵特别好使,尽管来人只说了八个字,但石团长有百分之八十的把握,这人来自剑城。

剑神殿所居山脉下,第一大城。

据说在那里,随便拎十个人出来可能就有八个都是家世不凡,剩下两个自己就是高手。

狂狮佣兵团,最不喜欢伺候那些家世不凡的少爷小姐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