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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炼星师

作者:枫笙水起 | 分类:其他 | 字数:51.7万

第144章 侠客岛白银任务

书名:西游炼星师 作者:枫笙水起 字数:2578 更新时间:2024-11-17 04:29:02

赵云原本想上台露一下脸的,但觉得太出风头的话,很有可能引起那些高级异魔的觊觎,还是算了。

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所以还是尽量小心点吧,免得拖累亲戚朋友。

他在小白等人拍大合照的时候,就已施展星驰电掣,飞到半空中,再驾着筋斗云,返回狮驼岭,前往百花山庄。

他想去探望一下花青茹,想不到青茹和白云飞都在闭关修炼,可真够拼命的。

他去找到室友杨小海,做了一大桌丰盛的酒菜,然后将钱多多、余骁、朗威和胡美玉等人都叫过来,边吃喝,边闲聊,觉得这种轻松的日子真是难得。

一个人忙起来的时候,是很容易形成惯性的,昏天黑地的工作。但如果懒起来,一样会形成惯性,吃吃喝喝,然后蒙头大睡,就像猪一样。

赵云在狮驼岭住了几天,发现自己胖了好多斤,不敢再留在这里,赶紧动起来。身份证中的侠客岛专区,有好多任务等着他去完成呢。

他驾着筋斗云,前往傲来国中的玉珠公寓,发现胡美玉、苏影、火儿、小倩、小蝶和小兰等人都过得挺好的,就没有去打搅他们。

他施展土遁术,深入地下,将那个角木蛟阵再次加固之后,又去另外六个星宿大阵,将它们也加固。

然后他取出身份证,打开侠客岛专区,从上而下地浏览白银级别的所有任务。

不一会儿,一个叫做‘击杀花蜂’的任务,成功引起他的注意。

那个叫做花蜂的男子,成名多年,既是一个江洋大盗,又是一个喜欢窃玉偷香的蟊贼。坏在他手里的黄花大闺女,已不知有多少。

侠客岛的不少赏善罚恶使者,都去做过这个任务,但最后都是无功而返。那些女使者更惨,只要能保住自己的贞洁,已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据说花蜂不但武艺高强,法术了得,而且此人擅长炼丹和炼器,还精通易容术,可说是天才中的天才,只可惜他的本事没有用在好的方面。

如果你得罪他,万一他假扮成你身边的人,一定会将你虐得很惨。

因为难度太大,就算‘击杀花蜂’没有时间限制,却已变成白银区中奖励积分最多、但不再有人愿意领取的棘手任务。

赵云可以开启灵眼,看穿对方的真面目,便接了这个任务。

他刚想推算一下花蜂可能会藏在什么地方,立即接到张龙的电话。

张龙:“兄弟,你接了‘击杀花蜂’那个任务?”

“对呀,你这么快就知道了?”

张龙:“专门负责管理任务系统的师姐,告诉我的。在三年前,她去追杀花蜂,差点被他玩弄,留下了心理阴影,不再出去做任务,只是管理一下系统后台。”

“哦,放心吧,我一定会击杀花蜂,为师姐报仇的。”

张龙:“你一定要小心点!我听人说,花蜂是越来越变态了,不再喜欢女人,反而最喜欢虐杀男人。你要是栽在他的手里,拍下一些不雅照,估计你会……唉!”

“喂,你别吓我呀!”

张龙:“我没吓你,只是提醒你一定小心,再小心!”

“你有他的消息么?”

张龙:“那个家伙很擅长隐藏自己,有时甚至会易容成女人,所以我们很难锁定他的活动范围。我听人说,三年前他曾在西梁女国北边的无名小镇中出现。”

“三年前?以他的性格,早就逃走了吧。”

张龙:“所以说,只要你能将他找出来,就已很厉害。你只要发一条信息给我们,肯定会有很多人赶过去帮你的,前提是你能拦住他。”

“好,我记住了,谢谢龙哥。”

赵云继续跟张龙闲聊一阵,这才收起身份证。

他掐指推算许久,觉得花蜂很有可能还留在西梁女国北边的小镇中,便驾着筋斗云,前往那个小镇。

………………

这个小镇没有名字,是坐立于高原上,只有黄土和风沙。

高原上滚滚的黄土,远远的看过去,就好像一卷卷金沙。

赵云幻化为一个平平无奇的年轻人,跟那些来这里寻宝的冒险者一样,在小镇上唯一的那间客栈住下。

这家客栈没有名字,就跟小镇一样。

相传,在这里附近的某一个地方,埋藏着一宗巨大的宝藏,里面只有黄金,数量之多,根本无法估计。

遗憾的是,不但没有人能找到,也没有人能看到这些黄金,只能看见永远在风中滚滚流动不息的黄沙。

数不胜数的黄金,当然是每个人的梦想,但那无边无际的黄沙,却宛如噩梦。

一年又一年过去,黄金的梦灭了,寻金的人也走了。

来去之间,小镇渐渐沉没,至今已荒凉,很少再有陌生的行旅来到。

而小镇上的住户,已只剩下一些无处可去的人家,准备老死在此间。

当赵云来到这个无名小镇的时候,第一眼看到的,只不过是一条贫穷的街道,以及一个穷得要死的小孩。

他开启灵眼,望定那个小孩,没看出什么异常,应该只是个普通人。

于是他从储物空间中取出一袋面包,送给那个小孩,微微一笑,往长街的尽头走去。

那个小孩似乎从来没遇过这种好事,拿着那袋面包木然许久,才欢呼一声,往一间破破烂烂的小屋子走去。

有了这袋面包,他和妈妈终于可以暂时填饱肚子!

有位前辈说过,无论在什么地方,都至少会有一家杂货店。

就算没有客栈,没有青楼,没有绸缎庄,没有点心铺,没有骡马行,没有饭馆,可是肯定会有一家杂货店。

因为杂货店是供应人们最基本需要的所在,有些杂货店甚至可以供应人们一些最特别的要求。

当赵云来到长街的尽头时,看到一家奇怪的杂货店,名字居然叫做‘大眼’!

这家大眼杂货店挂出去的招牌,就是一只巨大的眼睛,瞳孔是血红色的,四周布满血丝。要是在深夜看到,肯定会吓个半死。

赵云定一定神,发觉天色已黑,便慢步走进杂货店中,突然看见一个长相畸形的男人,不禁大吃一惊。

眼前的这个男人,四十来岁,又高又大,又粗又肥,还是个驼子。

他左边的那只眼,看起来很正常,但他右边的那只眼,却像是一个突出在眼眶外的鸡蛋。

“你就是这家杂货店的老板?”赵云深吸一口气,淡笑道。

此时他的灵眼已开启,依然没看出什么异常。

“对,我叫王大眼,你可以叫我大眼。”这位店主的面相虽然凶恶,态度却很和蔼,微微一笑,“这位客官是第一次来吧,有什么可以为你服务?”

赵云觉得这位老板的谈吐有点像古人,不太正常,但或许是因为这里与外界没多少交流的关系吧,所以他并不在意。

他看看四周,淡笑道:“我想买一点东西吃,顺便找个地方住,你能帮我?”

“当然可以。”王大眼笑了笑,“我的这家杂货店,可以满足你的所有需求。”

赵云心道:‘如果我说,我想找个妹子,你也能满足我?’

这种话,他当然不会说出口,偏偏王大眼笑嘻嘻的接着道:“就算你要找女人,只要肯付钱,我也可以满足你的……”

赵云顿时怔住,突然觉得,对方是不是能窥探他的心思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