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珑月
作者:白云诗诗诗 | 分类:都市 | 字数:105.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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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奇想
hi sir 金总饿得前心贴后背, 他殷切地看着周管家:“最好是干饭。”
周裕:“……”
饭很快来了,金世安一面吃饭,一面陷入沉思。
二十七岁的金世安, 大众看来是运气非常好的那一类。他的父母赶上了改革开放的先机,成为九十年代第一批白手起家的暴发户, 父亲金海龙善于投机倒把, 母亲王静琳又天生精于管理,到两千年的时候, 他成了名震华东的金融巨头海龙集团的太子爷。
金陵是十二钗的故里,按理说也该盛产风雅多情的宝二爷,奈何金世安是呆霸王再世, 天性顽劣。他和许多暴发户的儿子一样, 因为家里极度有钱, 所以念书极度不用功, 吃喝玩乐的本事倒是无师自通,可恨的是他的吃喝玩乐也毫无品味可言, 他头脑简单, 性格粗野, 爱好低俗,生他养他的南京城未能渗透他丝毫的文化情操。
他的脑子到底有坑到什么地步, 例子实在太多简直一言难尽,就说高中的时候朋友给他推荐了一部小说, 穿越的, 爽文。金世安起初对看小说这种穷酸娱乐嗤之以鼻, 后来就越看越嗨皮,给全班每个同学都买了一本,安利他心爱的巨巨。谁知连载追到最后,结局不尽如人意,女主角死了。
年仅16岁的小金总倍感不爽,全班同学也都很不爽,别人不爽最多是骂,小金总桌子一拍:“这作家哪个出版社的?老子买了他!”
同学们目瞪口呆,而小金总敢想敢干,那时是零四年,他名下已经有上百万的个人存款。这笔钱虽然不足以买下出版集团,却足够买下这本书的版权。
作家含怒忍耻,在家修了半年的稿子,把结局改了,重新连载了一次。
女主角活过来了,普天同庆。
而我们英雄的小金总早把这事儿忘光了,“活了呀?活了很OK,下次再写死一个,我还教训他一次!啊?让我再看一遍,看个捷豹,飙车去咯!”
这事儿被他妈知道了,少不了一顿好打。
诸如此类人傻钱多的行径,简直不胜枚举。王静琳觉得这儿子实在太糟心,高考是决计考不出什么名堂的,高考不行没关系,关键是家里就这么一个独生子,还有几个亿的资产等着他继承,这每天除了吃就是玩,连个花钱的脑子都没有,这要怎么办?
于是按照暴发户用钱解决问题的思路,家里把他送去了澳洲一间野鸡大学,念本科镀金。就在他念书的那几年里,王静琳和金海龙因为二奶问题撕逼离婚,爹妈相争儿子得利,母亲本着“我过不好你也别想好过”的原则,要求把海龙集团转交给独生子。
还在澳洲混学历的金世安摇身一变,成了海龙董事长。
他这个人虽然有一身的缺点,但对朋友很讲义气,只要托付的就全心全意相信,更不计较代价报酬,某种意义上来说算是知人善用。因此尽管他无能,他聘用的手下却个个有能,海龙在这个傻多速手上不仅没有倒,反而蒸蒸日上。
歪人有歪运吧。
金总裁坚信自己龙运逆天,每天都过得无脑又快乐,但人生不可能永远这么一帆风顺。就在三天前的晚上,金总喝多了之后,乐极生悲,从别墅二楼的阳台掉进别墅一楼的游泳池。
等他醒来的时候,日历已经倒回了1930年。
就这么穿越了。
金总回想往事,不知道是不是自己触怒了穿越大神,今年报应终于来了。
总而言之,现在他是金少爷了。
两碗饭之后,他把基本情况打听了个七七八八。
穿越过来的这个身体,和他同名同姓,也叫金世安。不同的是这位金少爷年方三十,已执苏商牛耳,行任金陵商会总会长,是个不折不扣的贵公子。这位年轻富豪,和名伶白露生之间发生了一些一言难尽的争执,吵闹之间,不知道是名伶情绪太激动还是金少爷为人太怂包,总而言之俩人抢一把剪子,抢着抢着,金少爷“遇刺身亡”。
当然金世安穿过来,这个事情的性质就变成了“遇刺重伤”。
金世安听说这事儿的时候,差点没笑出声来。他被游泳池淹死已经很挫了,金少爷再精英又有什么用,死得更挫,被一把剪兰花的小剪刀戳死了。
周裕在旁边观察少爷变幻莫测的脸色,他试探地问:“白小爷现关在东边房里,您要不要见见他?”
“……?”
我为什么要见杀我的凶手?金总觉得这个管家脑子可能不太好,就算这个大少爷过去跟凶手爱的死去活来,这他妈一剪刀捅下去,罗密欧朱丽叶也得翻脸好不好?
金总自认没有斯德哥尔摩症,金总摆摆手:“不见不见。”
周裕有些吃惊,他试探着再问:“您这是还生白小爷的气?”
金世安非常不理解地看着他。
白露生,捅了你们少爷,捅得半死不活,然后你这个狗|日的管家,居然在这里问,少爷是不是生那位白小爷的气?
金少爷是被虐狂吗?
金世安想说“我不揍死他都是给他面子”,话到嘴边,到底还是忍住了。
他虽然脑子不大,但起码的保命智商还是够用的——按照旧中国的等级制度,白露生刺死了金大少,早就应该被扭送警察局,或者被暴力家奴们打个臭死。但他现在安静如鸡地和他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仍然享受着锦衣玉食的优待。
金世安心中了然,这个白府里,所有下人,都在不动声色地保护那位白小爷。
他们未必真的忠诚于自己,相反地,他们真心效忠于白露生,哪怕他杀了人。
好在这个少爷仍有威严,不是软脚虾的货色,看下人们的表情就知道。
暂时不要撕破脸比较好。
金总心中窝火,还加委屈,他见周裕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忍不住尬笑一声:“什么意思,我不能生他的气吗?”
这话他问得没什么心机,纯属投石问路,而听在周裕耳朵里,这无异于严厉的申饬,他看着金世安唇边挂着的尬笑,心中是一阵惊雷滚过。
少爷这是在含蓄地责难,责难他轻描淡写地放过了白小爷。
金世安见他发怔,忍不住又问一句:“所以我还想问,我是不是没有家?为什么我要住在白露生家里啊?我什么时候能回家?”
问的都是大实话,真心不懂,纯属求教,哪有住在戏子家里的大少爷,伤得都穿越了还不赶紧送医院,家里也没人搭理没人问,这都是什么骚操作?
金总想回家,至少别寄人篱下。
不过听在周裕耳朵里,这就全是反问句了。
周裕一骨碌跪下了:“少爷饶命,是我混账,我这就知会太爷,您千万别动怒!”
第二天,金世安见到了他的便宜爷爷。
当天下着细雨,金老太爷带领警察厅总长和彪形大汉若干,雷霆万钧地前来救孙。他年近七十,身量很高,一身长袍马褂,花白的头发梳得纹丝不乱,脸上架一副细脚金丝眼镜,精神矍铄之外,自然有一种冷峻威严的态度。
这次金总学乖了,不会说话就不要乱说话,金忠明问了半天,他光是点头,就是不开口。
同来的金公馆管家齐松义先行一步,替金少爷发言,齐松义垂头道:“少爷昨日就醒了,只是人有些……痴傻,仿佛什么也不记得了,问他什么都不知道,人也是一个不认。”他扶住金忠明:“太爷别动气,事已如此,伤心也无用,别再吓着少爷。”
金忠明又痛又怒,他把金世安轻轻放平在枕上:“安儿,你不要怕,这不是什么大事,你先睡一会儿,爷爷马上带你回家。”
他的目光很慈祥,眼里全是按捺不住的酸楚和疼惜,金世安心中动容,忍不住拉着金忠明的手:“爷爷,我没事。”
金忠明更加心疼:“好孩子,你躺着不要动,我去把那起混账兔子发落了。”
众人簇拥着老太爷去院子里审犯人,把金世安独个留下,旁边陪了一个傻不愣登的小胖丫头,金世安想下床去看热闹,小丫头慌忙按住他:“少爷不能动,动了就要死。”也不知道是她自己死还是少爷死。
金世安被她逗乐了。
“逗逼萝莉,你扶我到窗户那边儿,我们吃瓜去。”
金忠明出来便叫周裕:“你来把事情说清楚。”
周裕跪在地上,先磕了一个头:“上个月,少爷来小爷这儿歇着,两人说话——”
金忠明怒喝道:“他是你哪门子的小爷?”
周裕慌忙改口:“少爷来这边家里歇着——是姓白的在里头伺候。”
就在上个月,金少爷和白露生因为私事争执起来,当时周裕和其他下人被少爷屏退在外,看不到里面什么动静,只听见两个人吵得利害,等到白小爷哭着叫人进去,金少爷已经倒在血泊里了,心口上插着一把小剪刀。
从当时的情况来看,仿佛确凿无疑地是白露生杀了人。
但周裕觉得这事有蹊跷。
——因为剪刀在金少爷手里。
不是昏迷后塞进去的,是死死握住的,他们费了许多力气才扳开他的手。那把修兰花的小银剪子,通体不过五寸,刀刃只有一寸多长。金少爷一向体健,又在留洋的时候练习过搏击,白露生却是久病缠身,端个茶杯也辛苦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