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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华

作者:惊年渡 | 分类:古言 | 字数:153万

第七十三章 肥美

书名:昭华 作者:惊年渡 字数:2506 更新时间:2024-11-18 16:58:50

张昭华这样充满赞叹地凝视着他,恰好高煦也在此时望过来,她心里忽然一动,就招手示意他走到这里来。她原以为高煦是看不到的,看到了也不会走过来,谁想高煦真的纵马奔驰了两步来到了阁子前面,然后下马来,大步走近前——

张昭华就一把捉住了他的臂膀,大呼道:“捉住了!快把这个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玉树临风、神勇威武、天下无敌、宇内第一、无与伦比的玉面郎君摁下,插他一头花!”

这便是把没几日前几个郡主捉弄她的故事重演了一遍,阁子里的女人大笑着一拥而上,把各种鲜花插在高煦的头上,一顶金冠都被弄得摇摇欲坠且几乎看不到轮廓了,各种花儿挤挤挨挨地堆簇在头上,好像是戴了一顶花帽。正所谓“牡丹芍药蔷薇朵,都向英雄帽上开”。

还有见头上插戴不下,而将鲜花插戴在高煦领子里和前襟上的,甚至永平最是胡闹,将两支花儿别在了高煦耳后,还准备往他耳眼里塞两朵花去,被张昭华拉开了。

她绕着高煦转了一圈,端详道:“倒好似唐宋新科进士一样人物!”说着又将他推出去,哈哈笑道:“谁家少年,足风流!”

席上众人见女眷这边将高煦拉了去,不知道作了甚,等高煦一出来,大家仰脖而看,待看清楚了之后,笑得不能自已,满座几乎绝倒。

射柳结束之后,燕王就命摆宴,之后就是游山。张昭华自己趁此机会回了广寒殿换了一身衣服,又把手腕上的翡翠珠子解下来,一连灌了三四盏红枣汁子下去,才感觉肚里的绞痛稍微缓解了一些。

她正想着要不要干脆捂着被子睡上一觉,看时间还有一个多时辰才在金井亭划龙舟呢,就听见含冬的声音:“娘娘,二王子过来了。”

张昭华算是惊起,起身猛了就感觉到身下好似汇聚了一股洪流倾泻了出来,顿时就腰膝酸软,足底发麻,干脆就倚在榻上,让含冬把人带进来。

高煦进来之后倒是明显一愣,还是张昭华问道:“郡王这样急匆匆来,”她指着高煦身边的小太监道:“便是要问我罪了!”盖因这个小太监手里端着的托盘上面全是方才插戴在他身上的鲜花,这馊主意就是张昭华率先提出来的,害得燕王都说高煦“我儿怎么大类女郎”,害得好端端一个被众人夸赞的年少英雄,这般装束下来,成了好大的笑资。

说起来,也好像难得看到他这样的窘态,在被张昭华捉住臂膀之后,高煦就乖乖任她们这群女人装扮了,也没有左支右绌或者左躲右闪,让女眷这里更是兴起,等把他推出去之后,张昭华自己都觉得难以入目了,此时也不由得略有些心虚起来。

不过高煦好像也不是兴师问罪的,反而道:“这些花朵儿,配高煦就是不称了,不过嫂嫂戴上应是好看,人花两艳,就还送来给嫂嫂戴。”

张昭华疑心他是专要来看自己笑话,道:“我还记得那时,我也是头上戴过春花,你可是说难看得紧,说什么平时只见卖婆那里卖的,今日我不过是小小捉弄于你,说起来前愆还在你,便不必冤冤相报了罢!”

高煦倒是一怔,喃喃道:“是了,你还记得——”

“如何不记得,”张昭华笑道:“我还记得清楚呢,你的箭法便是在那时候已是很不得了了,钉蛇入七寸,如今更是出神入化,又何止是百步穿杨!”

高煦微微笑起来:“游戏罢了,真上了战场了,也就不是这个模样了。”

“是了,”张昭华想起来高煦好像是请求跟随燕王上战场去,而燕王也好像是同意了:“郡王练就了这一身好本事,必要是在沙场一显神威的,将来前程广大,哪里是我们这些闺中妇人能指点玩笑的!”

“看今日校场之上,”高煦倒并不同意:“巾帼英雄,也是不让须眉。众位夫人的射艺,也是令人惊叹,又岂是拘于闺阁之人!”

“这倒是,”张昭华也由衷感叹道:“北地女子,竟有如此英姿,箭无虚发,当真令人神往!”

“你是没有见过母亲射箭的模样,”高煦道:“她才是将门虎女,能与男儿一较长短,沙场争雄的!”

“是了,”张昭华恍然道:“原是听王夫人说,母亲的箭法当真是首屈一指的,如今却不愿下场了,倒让我只能念想,而不能亲眼看见了。”

高煦还要说话,却见高炽从门外走进来,道:“宫里把暖炉给你送过来了,看看是不是你说的那个铜花雕镂的。”

张昭华接过暖炉一看,高兴道:“就是这个。”她每次经期来临的时候,不管天气炎热还是寒冷,都要在肚上放上热乎乎的取暖的东西,原先在家里没有暖炉,因为太费精炭了,不过也有一个取巧的办法就是将热水灌在陶罐里面,木塞子塞住口,也能保温好久。

五月的天气虽然热得人背后都起疹子,但是张昭华肚子还是冰凉一片,铜炉子生起来炭,被她塞到小腹位置暖着,不一会儿热气就传到了肚皮上,终于让她舒服了许多。

“你怎么不陪着众位将军去岛上走走?”张昭华问高炽道。

“江湖救急啊,”高炽把袖子一捋:“我在海子旁边没走两步,就被叮成了这副模样了!”

张昭华一看,高炽裸露的半臂上居然被叮咬了三四个鲜红瞩目的大包,还有抓挠的痕迹,脖子后面也有两个,怪不得他不肯去闲逛了呢。

“大哥这个体质,鲜嫩肥美,”高煦这话说得毫不留情:“最招蚊虫喜欢,便如我这样常年在军营里厮混的,一身臭汗,哪还敢有蚊虫近身,熏都熏死了!”

这话似乎说的过了,但是偏偏高炽觉得他说的没错,而张昭华反倒认为他是在变相自嘲他自己是个军营糙汉,道:“郡王这样常年打熬筋骨的,精神头看起来健旺地很,哪里是你大兄这样天天劳于案牍之人能比得上的,平常要么不出汗,要么出一身虚汗,这就是不运动的后果。”

她说的可是实话,高炽确实很胖了,肚子的肉是喜感的一坨,站直了拼命吸气还是凸出来的。大腿根很肥,就是穿宽松的里裤也会在裤脚那里堆一坨肉出来,虽然说他如今全身皮肤细腻雪白,但是张昭华完全可以预见到年龄稍微大起来的时候,他大腿皮肤稍微一挤便会是丑丑的橘皮组织。

除了这些,高炽连手臂也丑得一塌糊涂,他就是所谓的麒麟臂了,上臂根部白白的肥肉,使劲甩它会抖,张昭华以前曾经捉着他的臂膀抖,简直就如同白浪滔天,估计让他穿一穿后世的无袖衫,指定难看到哭。

关键是这个人没有运动健康的理念,最喜欢还是静坐着,还说什么动莫如静,一年最大的运动也就是春秋两季约摸有二十天时间是去北平下辖区县视察,其余没有出城的公务的时候,也就案牍老形,也没什么锻炼的工具——张昭华隔三差五地还在院子里跳绳踢毽子,而高炽就在一旁看着,让他跳绳也不跳,反而嫌张昭华跳得姿势难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