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政王
作者:花心者 | 分类:其他 | 字数:59.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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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章 猪一样的
喊沈斐表弟, 应该是他母妃那边的人,话里话外都想给他介绍对象, 看来沈斐不急,他母妃那边的人反而急了起来。
毕竟曾经放弃过沈斐,沈斐与他们不亲, 给他介绍个自己娘家这边的远方亲戚,或者干脆培养一个人给他,到时候关系亲上加亲。
有什么事需要帮忙,也好打招呼,如今这样不尴不尬的委实难相处。
朝曦看了看茶水里的冰块, 还没化,不急在一时,先在门口偷听一会儿,看看沈斐怎么回答?
沈斐不知道她在, 应该会表现出最真实的自己,正好利于朝曦观察。
是不是沈斐这王八蛋有两副面孔,每次面对她都虚情假意, 所以只有她没发现沈斐的真面目?
“没有。”沈斐拒绝的毫不犹豫。
“表弟啊,以你如今的地位,三千佳丽, 万千美女, 还不是你随便挑,就真的没有一点想法?”
“嗯。”沈斐回答的十分肯定。
“我知道,做你府上的王妃门槛高, 庸脂俗粉你也看不上,那不找正妻,总该找两个伺候的人吧?”他说着拍拍手,立马有人款款走来。
朝曦在门外看的清楚,沈斐喝着茶,只抬头稍稍瞥了一眼便道,“都比她长得好看。”
???
他表哥怔住,“她?”
既然与女子比,那个‘她’自然也是女子。
“嗯。”沈斐吹了吹茶叶,回答的漫不经心,“一个很凶很粗暴的女人。”
朝曦挑眉。
这个王八蛋,背地里说她坏话,还说的光明正大,当着别人的面。
他嘴里的‘很凶很粗鲁的女人’毫无疑问就是她。
朝曦捏紧了托盘的沿,气的肺都要炸了,不行,这口气不出憋在心里太难受。
她瞧了瞧托盘里的茶,决定在里面加点东西。
“她是我的未婚妻,我们已经定过亲了。”房内沈斐翘起二郎腿,悠哉悠哉道。
“是那个救了你的山野村姑?”他似乎不能理解,“给些银子便是,怎么?她缠上你了?”
沈斐不语。
那人又道,“就算『逼』你娶她,还不能允许纳两个小妾?”
“表哥。”沈斐语气突然正经起来,“你可能理解错了,是我想娶她,她不肯而已。”
“啊?”他表哥吃了一惊,“这天底下还有不肯嫁你的姑娘?她怎么想的?”
他一副这姑娘吃错『药』的表情,叫朝曦十分怀疑自个儿是不是真的吃错了『药』。
也是,毕竟那个人是沈斐,就像她理解不了居然没人爬床沈斐一样,旁人也理解不了她为什么不肯嫁给沈斐。
这不是有很多原因吗?朝曦有些恐慌罢了。
她看似孑然一身,实际上背后是师祖的命令,和鬼谷的规矩,还有和镜花的友谊。
朝曦想拖到解决掉百寒子这件事之后,到时候她就可以接手鬼谷,以后鬼谷的规矩都是她定,她说改轻而易举,现在嫁人就是违背师祖的命令和鬼谷的规矩,会被逐出鬼谷,永不得再入。
得不偿失,况且也不差那两年。
“是啊,我也想不通她怎么想的。”沈斐附和道。
他明明知道,脑袋瓜那么灵光,肯定一猜就猜到了。
朝曦突然推门而入,成功吸引来俩人注目,她淡定走过去,将手里的茶推给沈斐,“公子,这是您未婚妻特意给您泡的茶,她说您要是不喝完,怕是会嗝屁。”
沈斐‘噗’的一声笑出来,“未婚妻还是一如既往的凶悍啊。”
朝曦恨不能掐死他,不过顾着旁边有人,还是稳稳站着,歪头朝中间看去。
那里站了两个姑娘,是沈斐表哥带来的,俩人一个如花似玉,一个闭月羞花,各个倾国倾城,沈斐没说错,确实都比她长得好看。
朝曦自认为自个儿最多算清秀罢了,与别人相差十万八千里,毕竟是沈斐表哥特意寻来伺候沈斐的,自然要最好的,那模样,那身段,瞧的朝曦心都软了。
她本来是来算账的,莫名有些怜香惜玉,“您未婚妻还说,若是纳妾,她就一刀一个砍了,然后拼好送到您床上。”
怜香惜玉归怜香惜玉,觊觎她相公,长得再漂亮也没用,朝曦占有欲可是很强的,允许镜花在沈斐身边已经是她宽宏大量,再放两个小妾,用来膈应自己吗?
沈斐似乎没听见似的,心不在焉接过茶水,瞧了瞧里头变了『色』的茶,喝也不是,不喝也不是。
倒是那俩人吓的花容失『色』,对视一眼后扑通一声跪下,“公子饶命啊!”
沈斐放下茶,“她还说了什么?”
“她还说谁要是再敢给您介绍妾室,小心半夜有人敲门。”朝曦瞪他一眼。
沈斐默默将茶拿回来,喝了一口后凉凉道,“听到了吧,我家这位凶起来连我都不放过,表哥还是别为我『操』心了,表弟无福消受。”
他表哥也被吓到,“没想到弟妹这般强悍,不敢了不敢了。”
说亲的事黄了,再留下来也没意思,他表哥站起来,“也快到午饭时间,家婆都在等着,就不留了,我先回去了。”
沈斐同站起来,“不急在一时,不如吃个午饭再走?”
表哥摇头,“家有悍妻,哪个敢留?走了走了。”
说罢挥挥手,带着自己的人离开,沈斐去送他,朝曦在他俩身后跟着,快到门口时他表哥突然脚下一滑,险些栽倒,好险沈斐扶了一把。
“表哥路上小心。”事后沈斐站在门口,目送表哥上了马车走远。
等拐入转角彻底消失不见朝曦才从门后走出来,踢了沈斐一脚。
刚化了雪,路上『潮』湿,朝曦这一脚直接在沈斐雪白的衣裳上留下个大黑脚印。
“你故意的是不是?”她有万分不满,“晓得我在门口偷听,故意败坏我的名声,指引我过去破坏,好拒绝你表哥说亲?”
不得不说他俩越来越默契,沈斐不知道从哪看出她在门外偷听,故意说她‘很凶很粗鲁’,好给她的名头,叫她出来搅局。
朝曦自个儿也不想沈斐被人说亲,不得已配合,胡闹了一场。
这还没嫁过去呢,名声先差了,瞧瞧他表哥走时那脚步,生龙活虎,崴着脚了也没见有半点影响,麻溜上了马车,跑的飞快。
“咦?”沈斐毫无诚意地拍了拍腿上的泥,“被你看出来了。”
朝曦又是一脚踹来,这回换了一边,正好一腿一个对称。
沈斐这个王八蛋,连她都算计!
朝曦气不过,又接连踹了他好几脚。
沈斐受不住,折身一把抱住她,“你也不想大过年的,一顿安生饭也吃不上,还有人塞妾室膈应你吧?”
朝曦消声。
老是有人给沈斐说亲确实挺麻烦的,这才一个开头,往后不知道还有多少呢。
虽然沈斐这王八蛋用的法子不光彩,可确实有用,家有悍妻,谁还敢给他介绍妾室?
“以后有人约我出去『吟』诗作对,吃酒喝茶,我也有个理由拒绝。”
“然后你好宅在家里吗?”这个才是他的真实目的吧?
“陪你不好吗?”沈斐无辜的看着她。
朝曦无语。
是陪她吗?明明是自个儿赖在床上看书,衣裳都懒得穿,毫无形象披着被子盘腿坐着,不时泡个茶,那水稍微凉一点,指头都懒得沾,宁愿等几柱香的热水。
朝曦活了这么久,还从来没见过这么懒的人,沈斐除了自个儿光鲜亮丽,其它的几乎不堪入目,如果不是这么多丫鬟伺候,搞不好屋里跟狗窝似的。
他唯一的优点就是长得好看,身材好,有才华,架不住有个天大的缺陷,懒,上天是公平的,不可能真的将人捏得完美,沈斐这样的都有缺陷。
一旦得空,猫儿似的,能睡一天,睡不醒一样,懒洋洋窝在被窝,伸出秀气修长的手儿,搁在火上烤。
最近好了一些,好歹知道每天早上练剑,晚上晨跑,完成任务似的,一丝不苟,完了继续赖在床上。
说实话朝曦也不是那么讨厌他赖床,毕竟不喝酒,不沾花惹草,连朋友都少的可怜,老老实实待在家里总比外出不归要好的多吧?
而且赖床的沈斐总让她有一种小孩子气,需要照顾的感觉,看在他小的份上不跟他一般见识,偶尔还会坐一边看他在床上翻来覆去,也不无聊,有本书看,有壶清茶就能待上一天。
认识的越久,越发现沈斐其实不大喜欢穿繁琐的衣裳和束发,一旦在家,一头顺滑好『摸』的黑发便简单只用束发带系住,衣裳松松垮垮披在身上,像个不桀的诗人,不受拘束的画家,哪里有半点把持朝纲摄政王的模样。
他表哥刚走,那厮便又回了屋,衣裳一脱,鞋一甩,赤脚上了床,边看书边裹紧被子,偶尔伸出一只手倒茶,活的既懒又悠哉。
在朝曦看来就像吃饱就睡,睡醒就吃,没有追求的猪。
人人只道摄政王权倾天下,风光无限,其实他背后猪一样不讲究。
作者有话要说: 像不像麻麻眼里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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