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夏状元郎
作者:近墨黑 | 分类:历史 | 字数:59.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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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先结个善缘
真得二选一吗?
就不能像三妻四妾一样,两全其美吗?
郑经又开始纠结了,对他来说,若说这世界什么东西最有吸引力,也就只有后世已基本失传的功夫这样东西了,可现在有了机会,却非得让他二选一,这让他怎么选?
“唉,为什么就不能两全其美呢?”
他先遗憾了一声,然后朝诸糅真人道:“真人,看吧,我说我这人其实欲望很强的,一看到好东西,就想全部占为己有,这可如何是好呢?”
他开始实施缓兵之计。
作为一个心智成熟的成年人,一旦面临难以抉择之事,在没有经过详细的对比之前,是不会轻易做出选择的,因此他在为自己留后路。
诸糅真人笑了笑。
他理解郑经的为难之处。
打心眼里来说,他是希望郑经选道家心法的,因为那样一来,只要郑经修了道家心法,就算他不是道家人,也算是跟道家结缘了,起码算得上是半个道家人。
道家的发展靠什么?
靠的就是广结善缘。
尽管现在的郑经无权无势,但他却有才,而且还是天下罕见的大才,这样的大才,一旦成长起来,以后的前途绝对是无量的,其学识、悟道能力,对道家的帮助也将会非常大。
因此,这个善缘道家必须结。
“这样吧,郑公子字词曲三绝,我以道家的整套经义,换你诗词一首如何?其中就包括道家上等心法《通玄真经》和《冲虚真经》,至于要不要学,郑公子可以日后再做选择。”
他提出了一个两全其美的结缘方法。
结缘,是讲究有来有往的,因此他在向郑经赠与的同时,也得象征性地来索取一些回报。
而郑经既然有字词曲三绝之称,那向他索取别的,自然不如要诗词真迹。
至于他为啥要把道家的全套经义,包括上等心法都赠与郑经,原因则很简单,那就是充分利用郑经的大智慧及悟道能力,日后道家若是有对经义不解之处,可以上门去求教。
这确实是两全其美。
对郑经来说……
剽窃一首诗词就能换来道家整套经义,这是多划算的事啊!
对于读书人而言,没有什么比书更有价值的了,他也不矫情,立即双手一抱拳:“那我就不客气了,谢过真人。”
只不过问题也来了。
当宣纸在他面前铺开,他却有点不知该剽窃那首诗词了,前世他读过的诗词很多,但跟道家有关的却是少之又少,能称得上是绝世或传世佳作的则更是罕见。
赠人诗词,总得应个景吧?
想了想,他终于想出了一首,立即就挥笔将它写了出来。
《道情》:
白云黄鹤道人家,一琴一剑一杯茶,羽衣常带烟霞色,不染人间桃李花。
常世人间笑哈哈,争名夺利你为啥,不如回头悟大道,无忧无虑神仙家。
毫无疑问,这又是一首剽窃作品,原作者是南宋的道教名人白玉蟾,道教南宗实际创始人,道教南宗五祖之一。
在原诗里,原本还有另外八句,但那几句里跟郑经所写的这几句不仅有重复句,意思跟现在还有些不应景,因此郑经干脆截掉了一半,把它变成了一首劝道诗。
搁下笔之后,他略显惭愧地说道:“仓促之作,略欠水准,还请真人不要嫌弃。”
惭愧是必须的。
没办法,谁让他一出手就是一首《青玉案·魁首》加一首《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成就了三绝公子的才名,一下子就将自己推上了云霄呢?
现在,这首《道情》虽然品质还算过得去,可是跟那两首相比,还是有点差距的。
唉,盛名所累啊!
他不由得暗暗感叹了一声。
“哪里,郑公子谦虚了,在我看来,这首《道情》,比你那两首《青玉案》和《水调歌头》更合我心意,或许这就是所谓的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
诸糅真人却极为满意。
为啥?
因为《青玉案》和《水调歌头》的意境虽美,但写的是凡俗之情意,而这首《道情》,前四句写的是道家之人的道骨仙风,后四句是劝人向道,在道家之人眼里,哪有比这更好的诗词?
在诸糅真人看来,只需把这首诗一裱,再往天静宫里一挂,不知有多少人会因此真心向道。
这可是三绝公子所写的劝道诗啊!
“来来来,快把印鉴给盖上。”
一想好用途之后,他立即催促道。
满意就好!
郑经立即又署上了三绝公子之名,又掏出了颜月月帮他刻的那颗印章,印了上去。
在盖好印之后,他却又说道:“此诗还请真人留藏一段时间再示之于众。”
“为何?”
诸糅真人不解。
郑经回道:“我刚来过天静宫,真人即展露三绝公子的新作,这不是在告知众人,我就是三绝公子吗?”
他说出了自己的顾虑。
诸糅真人忍不住哑然失笑。
他忍不住想,这郑浪之明明诗曲字三绝,在经义方面的造诣更是了得,绝对是可以名冠天下之名士,现在却非要隐姓埋名,以三绝公子之名来示众,这算什么?
他忍不住笑问:“那你准备藏到什么时候?”
“也不是刻意要藏,而是……算了,这首诗确实不咋地,干脆再送你一首吧。”
郑经又一次提起了笔。
对于老道的这一问题,他确实不知该怎么来解释,因此他决定,干脆以诗来做回应。
很快,又一首诗跃然纸上。
《小松》
自小刺头深草里,而今渐觉出蓬蒿。
时人不识凌云木,直待凌云始道高。
这是唐代杜荀鹤的的一首小诗,诗的文采只能算是一般,但郑经觉得,用它来形容现在自己的境况非常合适,因此他干脆用它来回答老道的那一问题。
诗词他有的是,用诗词来解释,似乎比大费口舌来解释似乎更省事。
而且,人家赠自己的是整套道家的经义,而自己只是写一首诗的话,有占便宜的嫌疑,因此他干脆又附赠了一首。
诸糅真人的眼神又亮了起来。
咏志诗!
他一眼就看出来了,郑浪之是以这样一首诗来向他解释,为什么要隐匿自己的才华。
就如一棵小松,刚冒头时,跟野草无异,很容易被人当成野草拔除,但它又是跟小草不同的,一出生就带刺头,然后很快就能与蓬草、蒿草比高了,可众人却还是不识它是凌云木,直到它高耸入云霄时,大家这才认识到它的道行到底有多高。
“妙啊!快署名盖章。”
他立即又催促道。
直待凌云始道高!
这是一首与道有关的诗啊!
诸糅真人确实对这首文采同样一般的诗也爱不释手。
最为关键的是,有了这首诗,就算他把那首《道情》挂去天静宫里,他手里也还有三绝公子的真迹。
这缘结得实在是太划算了一点!
他乐滋滋地想道。
他甚至于还在想,既然郑浪之如此大方,给道家的真迹一留就是两首,那道家是不是还该为他做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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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总算把这一部分剧情给写完了,费了老黑不少的心思,希望没有让大家失望,也还请大家多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