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阿密2010
作者:曾照云上飞 | 分类:都市 | 字数:52.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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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30
结果加重犯本质上是法定了的想象竞合犯,即如果不是因为具有通常性而在刑法进行了明文规定,应按照想象竞合处理。
常见的结果加重犯:10个1.qjian致人重伤、死亡的
2.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的3.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对加重结果可以是故意)4.抢夺致人重伤、死亡的(司法解释)5.拐卖妇女、儿童致人重伤、死亡的6.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死亡的7.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及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的8.猥亵儿童致人伤害的9.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人死亡的(含自杀)10.虐待致人重伤、死亡的(含自杀)
常见的非结果加重犯:(5个)(原则上按照想象竞合处理)1.绑架致人重伤、sw的2.遗弃致人重伤、sw的3.强制猥亵、侮辱致人sw的4.拐骗妇女、儿童致人sw的5.刑讯逼供致人sw的(拟制为故意s人罪)
法律拟制的本质是原本不符合某罪的构成,而非要等同视之
1.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刑法第196条第3款,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拟制为盗窃罪
2.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刑法第238条第2款,非法拘禁后,使用暴力(非法拘禁行为以外)致人伤残、sw的(对伤残、sw结果是过失),拟制为故意伤害罪、故意s人罪
3.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罪刑法第241条第5款,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拟制为拐卖妇女、儿童罪
4.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故意伤害罪、故意s人罪刑法第247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致人伤残、sw的,拟制为故意伤害罪、故意s人罪
5.虐待被监管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s人罪刑法第248条,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致人伤残、sw的,拟制为故意伤害罪、故意s人罪
6.抢夺罪→抢劫罪刑法第267条第2款,携带凶器抢夺的(不要求显示)拟制为抢劫罪7.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抢劫罪(事后抢劫、转化型抢劫)刑法第269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拟制为抢劫罪(将盗窃、诈骗、抢夺罪+故意伤害罪拟制为抢劫罪)
8.聚众“打砸抢”→故意伤害罪、故意s人罪、抢劫罪刑法第289条,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sw的,拟制为故意伤害罪、故意s人罪;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拟制为抢劫罪
9.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刑法第292条第2款,聚众斗殴,致人重伤sw的,拟制为故意伤害罪、故意s人罪。(只适用于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
10.为卖y、p娼通风报信→窝藏、包庇罪刑法第362条,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y、p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拟制为窝藏、包庇罪。(因为窝藏、包庇罪的对象应该是犯罪分子,但是卖y、p娼不属于犯罪行为)
1.抢劫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压制对方反抗+取得财物(具体应用的时候,可以完善如下:通过什么行为,压制谁的反抗,取得什么样的财物,是实体物还是财产性利益,达到构成要件和案情的结合,以下同理)2.抢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夺取他人紧密占有的财物。3.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欺骗他人+使他人陷入处分财产的认识错误+他人处分财产+行为人获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4.敲诈勒索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恐吓他人+使他人陷入恐惧心理+他人处分财产+行为人获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和诈骗罪的唯一区别就在于把诈骗换成了恐吓)5.盗窃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完全违背他人意志+转移财物。6.侵占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自己占有的他人的委托物据为己有(委托物侵占),或者是将遗忘物、遗失物据为己有(脱离占有物侵占)。7.职务侵占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据为己有。8.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财物,对财物只有排除意思,没有利用意思。以上是全部可能考察到的侵犯财产罪的犯罪构成,如果考试考到了比如盗伐林木罪,那么是和盗窃罪结构相似的;如果考察到了保险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乃至于销售假药罪,那么是和诈骗罪结构相似的
1.绑架罪: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属对绑架人的安危的忧虑+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控制他人作为人质。(绑架和抢劫的区别就在于找谁要钱,绑架是控制人质,找亲属要钱,抢劫如果控制人质,是直接找人质要钱)1.2绑架罪的结合犯:绑架罪的结合犯有两个,一个是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结合为绑架罪一罪,一个是绑架罪和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结合为绑架罪一罪。犯罪构成其实就是把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的结合在一起就可以了。2.非法拘禁罪:故意非法拘禁他人2.1非法拘禁罪的法律拟制:非法拘禁过程中,在非法拘禁行为以外,使用暴力过失导致他人死亡的,拟制为故意杀人罪一罪。(如果把刑法第238条第2款后半部分理解为注意规定:那么表述为:非法拘禁过程中,在非法拘禁行为以外,故意杀人的,认定为故意杀人罪一罪)2.1非法拘禁罪的结果加重犯:在非法拘禁过程中,非法拘禁行为本身导致他人死亡的,属于非法拘禁致人死亡(重伤的,属于非法拘禁致人重伤)3.拐卖妇女儿童罪: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
1.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2.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是非法收受他人财物)2.1斡旋方式的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者收受财物3.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4.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他人财物(或者是非法收受他人财物)5.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
1.交通肇事罪:违法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交通事故2.信用卡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常考冒用他人信用卡)。3.侵犯他人着作权罪:以营利为目的+侵犯他人着作权4.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帮助其逃匿(或者是做假证明包庇的)5.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6.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而不使他受追诉,或者故意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做枉法裁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