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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白无常

作者:边城老孙 | 分类:都市 | 字数:136.9万

第三百四十九章 夜兰手

书名:他是白无常 作者:边城老孙 字数:2244 更新时间:2024-11-17 00:57:11

梅潇焉的确称得上是最有情之人。

地府判官恋无常,人间焉知与秋美。

这是一场千年的缘分,愿他们以后事事如意。

收回了小妹的英魄,白无常很庆幸。

他庆幸昔日的判官,到了人间后依然聪明。

他若不聪明,就不会回到月下喝酒的旧地,再遇白无常。

他若不聪明,就不会理解白无常安排万秋露,当着万千人之面,告别人间的用意。

白无常用这种方法,彻底杀死了万秋露,却成全了一个只属于焉知的秋美。

白无常也酸楚。

他酸楚再见魉情时,少女清瘦。

忘却前生事,童女不天真。

白无常更担忧。

魉情依然有灭天之能,只需心念一动。

这种手段是造物主所赐,三界中,无人能挡。

孟女将谁也挡不住的人,留在地府里任刺客,此事实在恐怖。

若魉情为孟女所用,那是心情毒辣的人,有了无人能敌的帮手。

若说能覆灭三界,也并不是一句玩笑话。

白无常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心乱,他实在没有把握,让魉情不站在掀起三界大乱的一边。

踏足北冥雪山时,见到女子倩影。

冰花林下,婀娜多姿。

明月当空,飘雪装扮。

冷艳与俏皮共存,孤傲与婉转同在。

趁她未回眸时,白无常凌风驾雪,飘落近前。

取下英魄明珠,献到佳人眼底,长叹一声:“我跑来跑去的,已经很辛苦了,实在没有力气去玩猜猜你是谁这种游戏了。”

女子红唇欲说,又被白无常抢在前面:“我不管你是阎小妹,还是颜笑眉,我不管你向小爷叫黑无常,还是叫小哥哥,只求你快点收回魂珠,告诉我下一个去处。”

“黑无常不在左右。”女子骄傲的一笑:“你不怕他被我打死了吗?”

“他被不被阎小妹打死,我真的不关心。”白无常无奈的叹息:“我只关心,他可别打死了阎小妹。”

“哦?”女子扬起纤眉,冷笑:“你真的对我这么忠心耿耿?”

白无常将英魄魂珠,放在一朵冰花心里,低眉苦笑:“如果你是阎小妹,我会对你说,我的确对你这么忠心耿耿。”

说过了一种可能,再说另一种可能:“如果你是颜笑眉,我会对你说,我中的毒唯有阎小妹能解,所以,拜托你,劝劝你小哥哥,千万别打死阎小妹。”

他说着左右摇摆的话,毫不脸红。

女子星眸凝视,轻轻一笑:“我不信凭你这副鬼心肠,会认不出我是谁?”

事情往往就是这么奇怪,平时话多的人,今天不想啰嗦,但别人偏偏要对他啰嗦。

“不管你是谁,都一定会跟我说下一个去处,所以,我认不认得出,真的不重要。”

“见君不跪,是逾礼大罪。”女子扬起下巴,一副孤傲:“你怎敢说不重要?”

白无常软软的坐在地上,耍起了无赖:“毒发身亡也是死,犯了大罪也是死,既然我注定活不成了,你干脆现在就弄死我得了。”

女子低眉,看他那副没骨气的样子,嗤笑一声:“好死不如赖活着,这个道理,原来你不懂。”

“弄不死黑无常,就弄死一个白无常。”苦笑过后,自嘲的一笑:“也算我这个做臣子的,为主尽忠了。”

“我看你这副唯唯诺诺的样子,就不顺眼。”女子冷笑,说出冰音:“喜魂,最受气之人。”

听到了下一个去处,白无常站起来,反手拍拍屁股上的雪,拔腿就走。

“白无常,因何走的这么急?”

女子一声问,唤停了他的脚步。

“我已经收回了六魂六魄,加之小妹原先的一魂一魄,总计七魂七魄。”无力的一笑,仰天长叹:“再加把劲儿,眼见着就要熬出头了。”

“只是刚刚过半而已。”女子似乎就喜欢看他无奈的样子:“你离熬出头还早着呢。”

“是吗?”白无常淡淡一笑:“我怎么就觉得快结束了呢?”

回完她的话,转步扬起飞雪,正要离去时,又听见女子冷笑:“这一次,我不会告诉你我是谁,让你糊涂一辈子。”

“就算你不叫我猪头,我也知道你是颜笑眉。”

他留下答案,真的走了。

“我都是按小哥哥形容的去演的,明明演得很像,到底是哪里出了破绽?”

颜笑眉嘟起红唇,几分俏皮可爱。

“如果一见面,就摔他一个跟头,会更像。”

飘雪深处,黑无常现出身影,依旧冷峻非凡。

“那,小哥哥,你教教我,该怎么摔人家跟头?”

颜笑眉又有一个理由缠上了黑无常,笑的泉水叮咚。

可爱的女孩,就是这样,似乎永远都能找到有趣的事情去做。

和这样的女孩在一起,怎么会寂寞?

大恶之人,丧尽天良。

小恶之人,九曲坏肠。

恶人做坏事,给别人带来苦难,给自己带来报应。

除了祸害人间,他们似乎没有一点好处。

事情总不是那么绝对的。

恶人,对大多数人的确没有好处,对有一种人却实实在在带来了好处。

这种人,就是专门吃衙门悬赏的人。

江湖,送了这种人一个雅号,赏金猎人。

既能除恶,又能赚钱,这是一举两得的好事。

但不是人人都能吃得下这碗饭。

因为,恶人之所以敢作恶,是他们的手段高超。

你若想做赏金猎人,你就要有比恶人更厉害的手段。

夜兰手,是当今江湖上,最出名的赏金猎人。

夜兰手是一个女人。

一年之内,她用三十六颗人头,换了三十六份赏金。

她的杀人技法,非常文雅。

月下,一对金钩,在咽喉上,轻轻一抹。

也许还没感觉到疼,已经被她摘去了脑袋。

金钩钓咽喉,夜半酥兰手。

这句话,是说夜兰手的。

夜兰手,也正因为这句话而得名。

没有人知道夜兰手的真名字,所有人都知道夜兰手专杀通缉恶贼,是名符其实的女侠。

也一定是惊艳八方的女侠。

不美的人,怎配用金钩杀人?

不艳的人,怎配叫夜兰手?

有多少初入江湖的朗朗少年,已对夜兰手倾心不已。

尽管,他们还没见过夜兰手的真面目。

又何必见?

只要是女侠,就没有不美的。

何况,这个女侠,叫夜兰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