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日乌云刀
作者:龙动 | 分类:武侠 | 字数:152.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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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山贼乐队
绍兴八年。
潭州城。
城东黑龙潭大酒店的门外,有一个铺着大理石的广场。
每到傍晚时分,当酒店门前的七十二盏羊角风灯点亮,当跳广场舞的女士们开始扭动身躯,这广场立刻就会变得热闹起来。
今天晚上,这广场比以往还要热闹三点四五倍。
因为就在今天,这广场上忽然来了一个乐队。
在这个乐队临时搭建的舞台上,挂着一张很大的红色广告布,上面写着一行大字——尖峰寨山贼乐队巡回演唱会潭州站。
这山贼乐队震耳欲聋的锣鼓声,将这一带的闲人都吸引了过来。
这个时候,舞台上有一个把头发染得通红、穿得不伦不类的小伙子正在唱着当红明星的情歌。
他已一连唱了三首歌,还时不时地大喊:“这边的朋友,跟着我的节奏嗨起来;那边的朋友,让我听到你们的声音。”
但舞台下的观众却没有一个人鸟他。
因为这个人唱得一点都不好听,哼哼唧唧的,就跟蚊子叫完全没有什么区别。这种唱法,即使再唱八首歌,也让人听得内心毫无波澜,甚至觉得还不如去看广场舞。
舞台上的演出虽然谈不上精彩,但舞台下的人们却还在继续围观。
他们围观,也只不过是他们很无聊。
杜沉非现在也很无聊,于是,他也加入了围观的人群。
但他和别人不一样。
即使是这么乏味的演唱会,他的脸上也带着笑意,似乎觉得非常满意,听得是相当过瘾。
因为他从出生到现在,还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演出。
一听到舞台上那小伙子在死气沉沉的歌声中忽然来一个高音的时候,杜沉非就已经在忍不住大声叫好。
一听到这个叫好声,那些围观者的目光,便都朝杜沉非看了过来。
杜沉非也是一个小伙子。
这时,他正站在一盏明亮的风灯下。
他长得虽然并不是特别好看,但也绝不会有人觉得他难看。
杜沉非站在人群中,看起来似乎并不是一个很特别的人,又似乎是一个颇为特别的人。
无论如何,他的眉毛,比这广场上所有人的眉毛,都至少要黑三点四五倍。
他的眼睛,也比这广场上所有人的眼睛,都至少要亮三点四五倍。
这样的一双眼睛,即使是年过八十三岁、已卧病在床八年零三个月的人,也一定能够从这一双眼睛里看到希望。
杜沉非身上,显而易见的特别之处,是他穿的衣服。
他的衣服,虽然洗得很干净,但却不多不少正好打了三百八十一个补丁。
一看到他身上的这件衣服,所有人都鄙夷地撇了撇嘴。
这些围观的人,似乎日子都过得还挺滋润,没有人穿着打补丁的衣服。
一听到这种叫好声,杜沉非身畔,一个在四月份就光着膀子摆酷、手臂上还刺着“我是一坨屎”的非主流大叔,一面冷笑,一面大声向他身旁三十八岁的马子说:“这乡巴佬,一定是刚从原始森林里跑出来,穿得跟捡垃圾似的,还一惊一乍,站在他旁边,老子都觉得丢脸。”
这女人显然刚被非主流大叔搞到手,因为这个时候,他们看起来很亲密。
这女人斜着一双桃花眼,看了看杜沉非,然后又将擦满了脂粉的头倚在非主流大叔的肩上,娇滴滴说:“这人应该是一个乞丐吧!”
他们说话的声音,足足有九十三分贝。
他们并不担心自己所说的话会被杜沉非听到,他们没有将一个穷成这幅模样的人放在眼里。
杜沉非听到了他们的话。
他知道,自己可能是一个乡巴佬,但却并不是乞丐。
乞丐的脸一定不会洗得这么干净,发型也不可能梳得这么整齐。
杜沉非的脸皮并不太厚,所以,一听到这话,他的脸虽然还没有红,但却已经在开始发热。
当他看到在场的每个人都穿得比自己要好的时候,他的脸比刚才又热了一点三八度。
他已准备离开这个地方,因为他觉得这不是一个好地方。
所有人都把你当成乡巴佬与乞丐的地方,没有人会觉得这是一个好地方。
但正在他准备开溜的时候,却有一个染着黄头发、戴着大耳环的年轻人走了过来。
这人的手中,端着一个铜盆。
铜盆中,躺着二十三锭散碎银子。
杜沉非看得出来,这人一定是山贼乐队的,而且很有可能就是这乐队的老板。
这位老板晃动着盆子,让盆子里的铜钱发出一连串“噼里啪啦”的声响,才眯着眼睛,似笑非笑地看着杜沉非:“山在西来水在东,江水涛涛南北通,人在江湖是朋友,五湖四海常相逢。这位老板,一看就是有钱任性的大老板,既然觉得我们山贼乐队的歌星唱得很牛逼,看得也很过瘾,就请多多关照,高抬贵手。来!银两铜钱都是钱,一车黄金不嫌多,一个铜板不嫌少……”
向一个形如乞丐的人要赏钱,在很多人看来,这老板的脑子一定是被水泡过。
但这老板可以保证,自己的脑袋还正常得很。
混迹江湖这么多年,他很清楚,这些乞丐,并不是真的比所有人都要贫穷。
有些口才很好演技也不错的乞丐,一天的收入,也许比他这个乐队老板还要高得多,更别说穷流公司中的那些片区经理。
杜沉非的衣服虽然破烂,但却并不显得脏乱。
于是,这乐队老板认为,自己眼前的这个年轻人,很有可能就是穷流公司中那种不必亲自去乞讨的经理级人物。
对于这一点,有很大一部分的围观者也没有觉得奇怪。
他们的社会经验也相当丰富。
但杜沉非的社会经验却并不太丰富,直到此刻,他才明白了一件事——原来在路边看个热闹也是要钱的。
杜沉非的身上,却连一个子都没有。
杜沉非老老实实地回答:“黄毛大哥,我没有钱啊,连一个铜板都没有。”
乐队老板很有些不相信:“你身为穷流这么大公司的经理,会没有钱?”
杜沉非又老老实实地回答:“我也不是什么穷流公司的经理。”
这乐队老板听了,立刻跟换了张脸似的骂了起来:“卧槽!你这死叫花子,既然不是穷流的经理,衣服洗这么干净干什么?既然一个子都拿不出,那不好好去讨饭,来这里看演出干什么?你看在场的各位老板,有谁会像你一样臭不要脸的,看演唱会连张门票都舍不得买……”
既然身上没钱,在这种时候,当然是溜之大吉为妙。
杜沉非并不太笨,他溜得就和兔子一样快。
这一条街道,是一条很宽也很繁华的街道。这个时候,天色虽然还没有全黑,但已经灯火辉煌。
行走在这条街上的帅哥和美女也还有很多,因为在这条街上,足足有八家看起来门面装修得很不错的美容美发店,以及十三家打着“时尚”与“潮流”字眼的裁缝店。
好看的发型与时尚的衣服,总是能够吸引年轻人的注意。
街上的这些帅哥美女,白净的脸庞,让他们看起来营养都很充足;他们脸上灿烂的笑容,说明他们的生活也没有太大的压力。
他们身上穿的衣服都很潮流。
杜沉非看了看自己身上破旧不堪、款式也已过时了十三年的衣服,自惭形秽,也没有心情再逛街,便快步往家的方向而去。
现在,杜沉非已经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生在世,必须有钱。
他打算回家去搞点钱,明天再来这条街上,做两套好衣裳,然后再去搞个发型,将头发上点油,打扮得英俊潇洒合乎潮流一点,再好好地逛它个八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