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狱电影院
作者:黑色火种 | 分类:其他 | 字数:553.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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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卷 第九十四章 鬼庙
上一章:第十三卷 第九十三章 抵达望乡台!
第一次知道自己是演员的时候,他几乎颠覆了自己全部的人生观。
演员?
不是那种娱乐圈扮演各种角色,拍摄影视剧的演员,而是在真实的世界,按照固定的剧本扮演真实恐怖片的演员。
这就是最残酷的现实。
他第一次所出演的恐怖片,最初只是作为一个婴儿在片头出现一次,然后,一个黑屏,短短的四个字“十六年后”,切换到新的镜头,就是十六岁的他,作为演员出现了。对观影者而言,十六年不过是一个黑屏外加四个字而已,对他而言,却是从婴儿开始,真实度过的十六年。而也是在十六年后,他身边的好友,父母才一个接着一个被演员“附体”“魂穿”,只不过因为新人演员无法使用剧本信息,他们也都无法给他任何信息。只是在十六岁的时候,他被送入了一个黑暗的浴室内,脖子被莲蓬头给扭曲成香肠的形状。要么成为演员,要么永远不生不死地存在于这个黑暗的浴室内,没有其他选择。
于是……度过无忧无虑的十六年后,他的人生被彻底摧毁,取而代之的……是黑暗的演员人生。他在演完这个角色后,回到了自己所属的影院。而没有人知道他的父母是谁,只是可以肯定一定是演员,因为海报是不会出现在婴儿容易拿取到的地方的。
因为没有父母,名字,自然也只能自己给自己取。
在那度过的十六年岁月中,他读过金庸的全套小说,其中,他最喜欢的并非忧国忧民的郭靖,也非痴情种子的杨过,而是行为不羁内心淡泊的令狐冲。因此,他给自己起的姓氏,就是令狐。另外,李白有诗云“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短短十六字的小诗,月光二字就出现了两次。对国人而言,明月也就成为了寄托相思之意。但是……相思什么呢?从未亲眼见过的父母,还是不曾真正生活过的现实世界呢?不管怎样,他给自己取的名字,是“月光”。
令狐月光。这就是他自己给自己取的名字。也正因为如此,这个名字,被影院所认可,成为了他新的名字。而那之后,他就只有孤身一人,在影院中拼死地生存下去。他的起点低,只能以勤补拙,无论是演技,还是修炼,都是极为刻苦。他唯一幸运的是。待在资源比小型院线更丰富的中型院线,不需要依靠使用条件苛刻的诅咒之物,而是可以靠努力得到的赎死券购置修炼资源……直到,遇到了……
不过现在,一切都没有意义了。现在的他,已经死去,变成了一具没有生命的僵尸。僵尸……华夏院线修炼鬼道之人不是没有,甚至存在着正宗茅山道法的修炼体系,但是僵尸要修炼,几乎不存在先例。僵尸更多的是被赶尸者或者鬼道修炼者所驱使奴役,毫无自我意志。这一次,他更是被叶星陨所彻底奴役,听命于但丁。可以说。根本没有任何选择。即使现在离开叶星陨的身边,他依旧是一具“人偶”,并不存在任何的自由。
但是……他并不甘心,就此成为傀儡!
如今的他虽然被赋予演员身份,但是否可以挣脱出这残酷的命运,又有谁可以盖棺定论?一如当年那般。他要从残酷的局面中,杀出一个黎明!
此时,他不再去多考虑什么,而是坚定地跟随着叶想的步伐!
而和月光一样,叶想愈发注意到他的存在。作为拥有阎王血脉的他,清晰地感知到,这具天尸的不凡,以及他体内所潜藏的那股力量。那股力量,一旦释放出来,恐怕绝不会弱于现在的自己!昔日的夏侯地藏之子,拥有这等可怕的力量?
虽然不知道那所谓的牛头马面有多可怕,但叶想断言,一旦那股力量可以被其纯属掌控出来,将之虐杀,绝对不难!但如果有那么强,夏侯家族的人至于那么担心恐惧吗?显然,绝对没有那么简单。
“雨朔,你怎么看这具‘天尸’?”
“很强。甚至强得不像是我们这个层次的存在!”
叶想和雨朔都意识到了这个事实。天尸,强大得离谱!可是,似乎这具天尸,并不能控制体内那股强大的力量。
“而且……那股力量,似乎让我感觉到了和席暗河很类似的力量。”
曾经和暗河交手过的叶想,对其血魔功法,非常印象深刻。而现在的月光给他的感觉,很是类似。
就在这个过程中,三人已经走了将近两公里以上的路程。
这附近,房屋越是显得破败阴森,而天空中,鬼火的数量也丝毫不见减少。
而前方,则是有着一个看起来显得有些类似破败庙宇的地方。
在阴间地府有庙宇……也并不奇怪。在中国的历史传说中,阴间地府混杂着道佛两者的特点,其中地藏王菩萨就是一个显著特点。这部恐怖电影如果是以中国民间传说为基础构建阴间地府的话,那么自然也会存在庙宇,从而受香火供奉。
“之前看到地图的时候,我就注意到这里了。”
对夜王来说,这座破庙,就是他要到达的目标。
“为什么……来这里?”雨朔露出不解的神色。
“可以在距离望乡台那么近的地方建立庙宇受香火,显然不会是普通的鬼魂。”
“鬼魂?”雨朔惊愕地问:“居然……居然是鬼魂来受香火供奉?”
“很奇怪?”
“是……是啊……是鬼魂,又没有位列仙班,也不是修成正果的菩萨……”
“《西游记》里面,那些妖怪,有多少是那些菩萨神仙的亲戚仆从?狮驼岭一节中,那金翅大鹏鸟更是让如来佛祖亲自前来庇护,其下凡期间杀害了多少无辜生灵,你可曾看见其受到半点责罚?孙悟空就是通过五指山下的五百年生活终于活明白了,有些妖怪可以动,有些不可以。鬼?妖?神?佛?仙?有什么区别?只要是有一定修为的鬼王,再给予阎罗殿一点‘孝敬’,建立一尊庙宇受供奉受香火,有何奇怪?”
当然,这所谓“香火”,当然不是上一炷香,自然是“冥钞”了。
“可是……如果是这样,那我们为何来这?”
“只要不是受到天地法则承认,对我而言就不算什么。”叶想冷冷道:“若是真正的神佛,庙宇的规模也不会那么小了。显然,对方也知道,不能太过张扬。”
“而我之所以来这,就是要……”(未完待续。)xh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