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小霸王
作者:天下贰拾壹 | 分类:武侠 | 字数:137.6万
本书由零点看书签约发行,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第226章 恶魔重生
雷虎鱼把刘鼎的脑袋吐出来之后,顿时舒坦了许多,立刻潜入了水中,不知所踪了。
“魔眼血奴,赶紧把我和尸,我的身体弄到岸上去!”刘鼎激动地无以复加。
万魔之眼漂浮在空中,放出了一团红光,笼罩住了刘鼎的头颅和丽斯的尸体,将他们缓缓地抬升到了空中,平移到了岸边落下。
“主人,这具女人的尸体尚未僵硬,还有余温,我可以解读她的记忆……”
“你罗里吧嗦的干什么?还不赶紧动手?你还怕她烫着我,等冷凉了再说还是咋滴?”
“主人啊!您可要仔细想清楚了,‘借体重生’可是只有一次机会,以后你可就是女人了。”
“管他是男的还是女的,只要是人就行!难道你要等我变成化石了再说吗?赶紧的吧!”
“说得也是哈!”
万魔之眼飞到了丽斯的眉心上方,一道红线射出,就如同激光一般,在她的眉心上打出了一个黄豆大小的孔洞,随后又放射出了一团红光,将她的头颅整个包裹了起来。
渐渐地,从丽斯眉心上的孔洞里冒出了丝丝的水汽,消散在了空中。
一柱香的时间过去了,万魔之眼收回了红光道:“主人,尸体的大脑已经清除干净了,您可以搬家了!”
“速度点!”刘鼎的白骨下颌上下咬的嘎嘎直响。
倏地,一团红光笼罩住了刘鼎的头颅,时间不大,一团红白相间的脑髓从他的头颅里分离了出来,被红光包裹着,缓缓地拉长成了一条比头发丝粗不了多少的直线,注入了丽斯眉心上的孔洞里。
一刻钟过后,刘鼎的大脑完全进入了丽斯的脑袋里,万魔之眼也随之钻了进去,眉心上的孔洞又瞬间自动闭合了,看不出一丝的痕迹。
“侯爷!那边躺着一个人!”
就在刘鼎搬家的工作刚刚完成没一会儿的功夫,不远处的河岸边响起了一声呼喊。
数百名士兵在一名胖老头的带领下朝着这边急急奔来,正是刚受封为“西北侯”的孟陀。
“丽斯!”
孟佗走进了一看,岸边躺着的正是爱妾丽斯,急忙跑了过去。
伸手一探鼻息,还有气!
孟陀欣喜若狂,随即亲自将她抱起,放在了早已准备好的担架上。
“恭喜侯爷!托您的鸿福,夫人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啊!”
孟陀眉开眼笑道:“抬着慢慢走,千万别颠着了她!回去本侯重重有赏,她可是我的心头肉呀……”
一行人抬着丽斯,额,重生了的刘鼎,缓缓地来到了官道之上,上了马车飞驰而去。
马车内,孟佗抱着丽斯的娇躯,一颗悬着的心总算是落了下来,他只当是抱着自己的爱妾,哪里知道是抱回去了一头恶魔……
墨湖西边约二十里,有一座山谷,谷内树木茂密,鸟语花香,在茂密的树林中间有一块不大的空地,空地上坐落着一个小院,院子里三间茅屋,院门上方悬挂着一块木板,上写着“归元寺”三个大字。
这里就是“墨湖怪医”郭振潮的住所,其实就是三间茅屋而已,之所以称之为寺,是因为郭振潮除了医术高超之外,还是一位虔诚的佛教徒,他思想新颖奇特,主张无君无臣、无欲无求的大同世界,因此在行医之际也顺便宏扬一下佛法。
被郭玄武打伤的郭彬就在这里接受治疗,因他有“弥旋真气”的底子,可自行缓慢的疗伤,再加上郭振潮的精心医治,所以伤势复原的特别快,此刻已是恢复的七七八八了。
另外郭振潮在治疗郭彬伤势的过程中,除了发现他是一个“阉人”之外,还发现他的脑部竟然受伤严重,以至丧失了大部分的记忆。
对于郭彬是个“阉人”的身份,郭振潮没有问过一句,他也不感兴趣,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不为人知的秘密,这也在无形之中救了他自己一命,没有引起郭彬杀人灭口的心思。
不过郭彬的脑袋却引发了郭振潮浓厚的兴趣,就像是发现了无价之宝一般,对他的脑袋仔细研究了起来。
经研究发现,郭彬的大脑部份有萎缩僵化的现象,脑颅内有一股无名的真气想要吞噬脑髓,却因被另外一股真气极力抗争而无法得逞,每当两股真气猛烈碰撞时,郭彬就会产生昏迷的现象。
保护大脑的真气自然是郭彬自己的,而那股想要吞噬脑髓的真气却是外来的,郭振潮越研究兴致越高,直呼此症百年难得一见,而郭彬也对此没有什么抵制情绪,因为恢复记忆力是他最迫切也是最需要的。
郭振潮运用针灸之术,在郭彬的头上以银针探穴,将这两股真气阻隔开来后,郭彬就不会再有昏厥的现象了。
他又施展出了自己压箱底的绝活---鬼门截脉针,将那股邪恶的真气融进了一团血液里,然后用银针一丝一丝的将那团血液导了出来,惊奇的发现那团血水竟然在碗中不停地蠕动着,看得他和郭彬两人都是啧啧称奇,惊诧莫名。
郭振潮先是拿了一根细铜棒搅拌了一下,碗中的鲜血立刻变成了与铜棒一样的暗红色,他又拿一根银针搅动了一下,鲜血又瞬间变成了银白色,这令郭振潮兴奋无比。
看着郭振潮一脸兴奋的表情,郭彬皱着眉头问道:“郭大夫,这血液会自动变色,是怎么一回事?”
郭振潮小心翼翼的将这碗中的鲜血倒进了一个精致的小瓷瓶里,塞紧了瓶塞后,摇了摇头道:“我也不是很清楚!不过我知道有一种无名的‘变体毒素’和这团鲜血有异曲同工之妙,若是它能够存活在人的血液之中话,那就……”
郭彬紧张的问道:“会怎么样?”
郭振潮兴奋的说道:“那人的身体肌肤就会产生突变,就像你刚才看到的那样,人的肤色就会随着周围环境的改变而改变,这是前所未有的重大发现,实在太令人兴奋了!”
郭彬诧异不解道:“那什么又是变体毒素?”
“老张!老夫在年轻时,曾深入班纳州的荒山大泽之中采药,发现了一种小虫,也就只有拇指般大小,它依附在树叶树枝或者山壁之间,长时间趴着不动,最奇特的就是它的肤色可以随着周围环境改变而变换成不同的颜色,与周围的颜色相同,基本不会被动物发现,而不论是躲避天敌还是捕食猎物都十分的方便,老夫称其为‘变色虫’,它体内含有一种毒素,老夫便称之为变体毒素。”
郭彬惊奇的问道:“郭大夫,天下之大真是无奇不有,那如何才能将这能够变色的血液融入人的血液之中呢?”
“这也正是老夫接下来要研究的课题!”
“那这种变体毒素会传染吗?”
“老张!你等一会儿,我去拿一只兔子来,实验一下就知道了!”
话刚说完,郭振潮的徒弟突然窜了进来,惊慌失措道:“师父!不好了!出大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