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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王者少年,青莲剑仙

作者:枫笙水起 | 分类:游戏 | 字数:348.6万

第296章 翩翩公子李岩

书名:恰王者少年,青莲剑仙 作者:枫笙水起 字数:2805 更新时间:2024-11-16 21:44:00

李白施展神识天赋,将秦良玉的技能和相关信息窃取到手之后,便将他交给李元芳来对付,旋即踏着闪现疾风步,来到红娘子的跟前。

根据华夏历史的记载,红娘子原本是江湖艺人,明末民变中起义军的女将,李岩之妻。

李岩在河南杞县散粮赈灾济贫,红娘子率众起义,攻破县衙,与李岩成婚。

李岩后来离开义军,回到家乡,被官府缉拿。红娘子救出李岩,一起投靠李自成。

在无名氏的《梼杌近志》和吴梅村的《鹿樵纪闻》中,都有李岩与红娘子的一些记载。

而谷应泰的《明史纪事本末》、彭孙贻的《平寇志》、计六奇的《明季北略》,皆未提及红娘子。

有些学者认为,李岩是虚构人物,李岩与红娘子之事仍待考证。

曾亲身参加大顺军的河南人郑廉,在《豫变纪略》中,否认杞县有李岩其人。康熙年间的《杞县志》中,附有一篇《李公子辨》,否认李岩是李精白之子,更否认有举人李岩的存在。

综上,李岩应为一位后人杜撰的历史人物,并不是真实存在的。

但是,近年来发现了河南省博爱县唐村清康熙55年李元善修的《李氏家谱》,上面写明李岩确有其人,不是杞县人,是河内人(今博爱),只是到杞县短暂居住过而已。

他的叔父叫李春玉,字精白,并不是那位名人兵部尚书李精白,而李牟是他的堂弟。

不管怎样,在某些书籍中记载的李岩,是一位很了不起的人物。

李岩是明末李自成起义军的重要将领,在明末的历史上,他是一个重要人物。

相传,李岩原名李信,河南开封府杞县人,天启丁卯年举人。

其父李精白,是山东巡抚加兵部尚书衔,崇祯初年在魏忠贤逆案中,被定以“交结近侍,又次等论,徒三年,输赎为民”的处罚。

在明末官场中,这其实算不了什么。因此,李精白在家乡的名声并不坏,虽被削职为民,但李家仍是杞县的数一数二的乡绅财主。

李岩读书很用功,年纪轻轻就中了举,《明季北略》上说他“有文武才”,从他后来所从事的军事实践活动看,却非虚语。

这样一个文才武略的少年公子,大概在当时也是很罕见的。

他生性慷慨豪爽,常常周济穷人;又爱打抱不平,伸张正义。他的性格倒像一个江湖侠士,很喜欢结交朋友,他在杞县名声很好,百姓都称他为“李公子”。

他后来成了家,娶了汤氏。

汤氏出身于杞县豪门之家,知书达礼,贤良淑德,是一位美丽的大家闺秀。

李岩是一个被称为“有文武才”、“好施尚义”的知识分子。

崇祯13年,李自成从巴西鱼腹山(今重庆市奉节县东,夔州古城)突围出来,轻骑由郧县、均县走河南,李岩参加起义军。

《明季北略》卷二十三中,惟妙惟肖地记述了李自成与李岩初见面时“相得甚欢”的情景:李岩对李自成说,“恨谒见之晚”,李自成对李岩说,“承不远千里而至,益增孤陋兢惕之衷”。

李岩又说“将军恩德在人,愿效前驱”,李自成说“足下龙虎鸿韬,英雄伟略,必能与孤共图义举,创业开基者也”。由此清楚可见,两人谈得很投机,真是相见恨晚。

李自成以饥民造反起家,所过残破,实为流寇。李自成用李岩之策而收拾民心,得以建号大顺,挺进京师;李自成进京后,军纪大坏,不用李岩建言以安抚前明官绅,招致根基难固。

一片石大战,大顺军闻得“辫子兵来了”竟然立时大溃。

在清兵与吴三桂夹击下,李自成退出京师,途中李自成听信了牛金星之谗,杀害了李岩,部众离心,失去河南根据地,李自成复为流寇,最后抢粮时竟被乡民程九伯所毙。

如果李岩不死,结果是否会不同呢?

………………

崇祯年间,大明帝国已经日暮途穷,苛政胜虎,加上天下大旱,百姓无以为活,纷纷铤而走险,揭竿而起。

在连续不断的天灾人祸打击下,河南百姓在死亡线上挣扎,即便如此,杞县县令宋某仍然在不停地催征钱粮,百姓苦不堪言。

百姓的惨状,让天性善良的李岩无法坐视不理,他毅然去见宋某,为杞县百姓请命。

但宋县令只需对上负责,保住自己的乌纱,百姓的死活他是不会放在心上的。

李岩无奈,回家取出家中存粮三百余石,去赈济灾民。

李家仅靠收租为生,在那种蝗旱并发的灾年,显然只是杯水车薪。

李岩作了一首《劝赈歌》,拿到各家富户去劝勉赈济。

歌曰:

“年来蝗旱苦频仍,嚼啮禾苗岁不登。

米价升腾增数倍,黎民处处不聊生。

草根木叶权充腹,儿女呱呱相向哭。

釜甑尘飞炊烟绝,数日难求一餐粥。

官府征粮纵虎差,豪家索债如狼豺。

可怜残喘存呼吸,魂魄先归泉壤埋。

骷髅遍地积如山,业重难过饥饿关。

能不教人数行泪,泪洒还成点血斑?

奉劝富家同赈济,太仓一粒恩无际。

枯骨重教得再生,好生一念感天地。

天地无私佑善人,善人德厚福长臻。

助贫救乏功勋大,德厚流光裕子孙。”

这件事充分体现了李岩的侠义心肠,但也很有些书生意气。

财主们一向都是损不足以奉有余的,现今却要反过来,他们又岂肯答应?因此,“劝赈”丝毫没有效果。

………………

有一天,几辆破旧的马车,载着一支流浪艺人的队伍,缓缓行驶在由山西通往河南的官道上,一路上飞扬的尘土,落满了车篷。

这支十来个人的队伍,似乎个个都疲惫不堪。

这是明崇帧四年的春天,陕西、山西一带久旱不雨,饥荒严重,迫于生计,各地流寇蜂起,烧杀抢掠,闹得鸡犬不宁。

这些流浪艺人原本是在山西境内周游卖艺,如今当地人肚子都填不饱,哪里有闲钱来打发他们。他们便只好收拾行头,转道尚且安宁的河南。

这支队伍的领头人,是一位二十出头的姑娘,因常穿一身红色表演装,人们都称她红娘子。

这帮艺人,原是由她爹组织起来的。

红娘子从小失去了亲娘,随着四处流浪卖艺的爹长大,既然长在这种班了里,她自小就接受了严格的训练,七岁登台,九岁成名,十五六岁时便成了班子里的台柱子。

前年她爹累死在场子上,顺理成章,她又被大伙儿推举为班头,领着十几号人走南闯北,挣一口血汗饭吃。

这天,红娘子的班子来到河南祀县,在县城闹市的一块空地里罢起场子,一阵激昂紧凑的锣鼓声后,场子周围便很快围满了赶来看热闹的市民,个个举头拭目,等看好戏上场。

因为是在本地的第一场演出,必须来个开门红才能镇得住观众,红娘子略略化了妆,便第一个出场了。

她的拿手绝活是绳技,场上早已竖起了两支高杆,离地一丈高的杆头上牵了一根筷子粗细的钢丝绳,在阳光照耀下闪发亮。

只见红娘子穿一身鲜红的短靠,一根银色宽腰带紧束腰间,把她细腰丰胸,窈窕健美的体态勾勒得鲜明动人。

在红衣衫的衬托下,她的一张俏脸越发显得白皙生动,明眸闪烁处,引得周围的观众耳热心跳,眼光不由自主地跟着她转。

红娘子亮相后,猛地一个燕子翻身,便轻轻巧巧地跃上了一丈多高的钢丝绳,单脚立在上面悠悠晃晃。

接着,只见她柳腰轻摆,在钢丝上走了儿个来回,双手则在空手优美地舞动着。

稍稍停了一会儿,突然向上一纵,翻了一个漂亮的空中筋斗,又稳稳地落在钢丝上。

接下来是一串仙鹤独立,乳燕展翅,蛟龙出水,彩凤朝阳的技巧动作,惹得下面的观众惊呼声一阵高过一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