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我家那魔头
作者:三三玖 | 分类:科幻 | 字数:75.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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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1章 我家那鬼王(十六)
从打开门那一刻柳菲就知道一切都变了,房间里散乱的衣服和墙上失踪的那一把刀,再也不会有柳叶这个人,取代的是另外一个陌生的男人。
他走的很匆忙,回忆起来之后他又会怎么做?而自己竟然对一个陌生男人动了感情。
捡起地上的衣物,要是自己也能忘记就好了,她并不指望柳叶能在想起之后对她的感情依旧不变,聪那把刀就可以看出,他是一个真正的杀手。
正思索接下来应该怎么办时,门口的一抹红色身影引起柳菲注意,“红锦,你来做什么?”
红锦,林擎那个莽夫的妹妹,他与柳叶拜了把子,而她也自然认识了这个美艳的少女,偏偏红锦又喜欢穿得鲜红,让她更加美丽,她的美就像玫瑰一般带着危险。
可真正了解红锦后她的美反而会被她开朗,天使一般的性格掩盖,真的是很温柔的一个人。
“我……我是来拜托菲菲一件事,虽然有些为难,但是只有菲菲能帮我了。”红锦紧张地抓住自己的衣服,说话也语无伦次。
“你想让我做什么?”
小女孩的心思柳菲大概已经猜出了个大概,不过就是红锦与小七的事,那小七就是之前委托她的那人。
果然柳菲没猜错,红锦沉默许久才开口,“我想去狐族,我想雇佣你带我去狐族。”
收拾衣物的柳菲,手上的动作一顿,脸上的神情变得异常凝重,“你知道城外有多危险吗?狐族不是你说去就能去的地方,在那之前我们早就被那些怪物吃得一点不剩!”
“我当然知道,可是我没有办法。”说话间红锦身后不知什么时候出现了一条狐狸尾巴,“哥哥讨厌异族,我瞒了他好几天,小七是狐族的一定知道我的事,哪怕一点也好,我不想被哥哥讨厌!”
那条狐狸尾巴垂在红锦身后,毛茸茸的让柳菲心痒痒,那手感一点也不比隔壁家的小白差。
“我不能保证我们都能活下来。”
“没关系,其他人不知道,但是我知道菲菲是最厉害的。”
得到了满意回答的红锦,脸上笑容变得明朗,尾巴也讨好的摇着,这是一条红棕色的尾巴,红锦只是普通的狐狸,传说中的九尾狐又是怎么样的呢?
在这个世界九尾狐是存在的,但九尾是皇族血脉,只有皇位的继承者才有资格拥有。
“我们明天一早出发,你失踪了你哥哥一定会到处找你,我可不想惹上那个莽夫。”
“哥哥他很温柔的。”
也只有你会觉得他温柔,柳菲只能在心里默默吐槽,这次出城她得好好准备,稍有失误命也就没了。
柳菲在书房翻阅书籍,寻找最安全的路线,红锦那家伙没帮上一点忙,看着书不到一会儿就睡着了,只能把她抱回房间,自己接着忙碌。
搜罗出珍藏的符咒,这个世界里柳菲最喜欢的就是各种储纳的东西,这就意味着她们不用大包小包地带东西,可惜并没有保鲜的功能,所以就不要想能够吃多好。
终于准备好一切,柳菲躺在书房中唯一的软榻上,只是用来休息的地方空间并不大,稍微动一下就会掉在地上,柳叶睡相到底有多安分?
抱着柳叶还没整理的衣物,上面还残留着柳叶的气息,“我也很害怕呀,你来保护我好不好。”
这一觉柳菲梦见了许多,有自己独自一人,也有另一个人的陪伴,最终醒来时终究还是自己一个人。
看着床上那一滩可以的水渍,以及红锦嘴角还挂着的那一条水渍,柳菲瞬间觉得自己带她来床上睡觉是错误的。
可时间等不及柳菲收拾自己的床铺,拎起红锦就往城门走去,由于最近的动乱出城的程序变得更加复杂,她们要比那群雇佣兵更加早到达城门。
为了不引人注目柳菲特地给红锦换上了一件素色的衣服,可那张脸和身材真的是什么都能驾驭,途中她们已经躲开好几个行踪鬼鬼祟祟的人,其中一个她还见过,是林擎手下的人。
这个妹妹林擎还真是重视,不然怎么在这样的乱世养成了这样的性子,只能说对红锦的保护太好了。
在等待守卫检查时柳菲心里早就慌的不行,她们没时间了,林擎的人有一个已经快要靠近她们,脑子里盘算着许多办法,都被一一否决。
只见那人慢慢向她们靠近,柳菲已经偷偷拿出一张符纸,准备丢向那人时,红锦不耐烦的开口,“你们动作能不能快一点!”
略带训斥的话在红锦嘴里说出来略带感,像女王一般,那两名守卫莫名流下了鼻血,不再检查他们的东西,很快放行。
哪有什么好办法,最好的办法不就是红锦?
那两个守卫从看见红锦开始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故意放慢了搜查的速度,不就是为了多看红锦两眼,男人都是一个德行。
柳叶当初见到红锦没有半分惊艳…柳菲摇头,自己在想什么呢?回头望着高高的城墙,心中松了一口气,其实她是在逃避这座城里的某个人吧。
面对广袤的荒野柳菲难得认真起来,“红锦把面纱带上。”
从一开始就有不少人雇佣望着他们这一边,甚至有脸皮厚的还跑过来骚扰她们,“两位姑娘不知道要去哪里,这荒野上可是危险得很,哥哥我可以保护你们,如何?”
“切,你还是管好你自己!”
最讨厌这种人,牵起红锦的手就往远处走去,而那不知死活的人在原地僵硬地维持他最后的动作,“你是谁?快放开老子!”
当他同伴发现不对劲时柳菲早已经走远,而他们竟然找不出一点原因,即使在城门外依旧不安全,要是继续在这里僵持只能被暗处的怪物吃掉。
最终只能抗起那个男人回城,今天的生意算是白接了,同时又好奇那个少女是谁,要知道他们这个团队也是城里叫的出名的。
“菲菲好厉害,怎么做到的?”
怎么做到的……柳菲看向一边,不就是普通的定身符而已,只不过她做的符特殊,会隐藏在人体内看不出来罢了。
狐族在合众城西北方向,跟着这条名叫大荒的河一直走下去就能到狐族边境,不过河岸有许多妖兽实在太危险,她不敢冒险,只能选择另外一条较远的路,因为哪里不知为何妖兽极少。
他们自然不可能傻傻的用两双腿一直走,在离开之前柳菲买了两只被驯化过的妖兽,有双角模样奇异有骆驼那么大,名叫厄骆,价格虽然昂贵但胜在出城方便。
有了厄骆的味道其他弱小的妖兽不敢前来,这种妖兽还有一个特点,就是跑的快,所以很多人会把它当做代步工具。
这样想想自己还亏了呢?至今红锦给她的报酬一只厄骆都不值。
这几天他们见过许多冒险者,雇佣兵,他们这个团体汇聚着几乎所有的种族,夜晚还是比较适合报团,如今她们两个算是运气不错,还没遇到特别强大的妖兽,距离目的地大概明天就能到达。
最近狐族和妖族闹得特别僵,狐族大有脱离妖族的趋势,就像狼族一样,与狼族不同的是狐族更懂得怎样在这个世界巧妙的生存而不是靠蛮力。
柳菲和红锦两人插入了一个人族的队伍当中,他们是一群冒险者四处寻找值钱的东西,他们几乎不太看重生死。
“我说小姑娘,狐族最近可是防得很严实,异族的人几乎是进不去的,我看你们俩要白跑一趟了。”
说话的是一位老者人看起来很硬朗,和他的孙女一起小姑娘还处在稚嫩的年龄,如果不是逼不得已怎么会在外漂泊。
“阿莫妹妹和菲菲年龄差不多呢。”
好像是这样的呢……她来这个世界的年龄也和现在差不多,但是面对未知的一切当时的她和婴儿有什么区别呢?是自己把自己看的太成熟了吗?
名为阿莫的女孩,她的眼神自始至终就往厄骆身上看,柳菲疑惑的问道,“你喜欢厄骆?”
“不,不,没有,只是觉得有厄骆真好。”女孩话尾有些许失落。
厄骆这种生物的确挺好,丑是丑了点,好养活,座位代步工具极佳,可就是太贵!
这种体积不大不小的妖兽最容易被某些怪物盯上…柳菲把阿莫拉开,一股白色的丝线缠上其中一只厄骆将它拖向黑暗,就连最后一声哀嚎也没有就这样在暗处被处理。
喜欢在暗处攻击,能够拖动厄骆这种庞大的妖兽,从那股丝线来看,柳菲大概能猜到那是什么东西。
那东西慢慢离开暗处,一点点的出现在众人眼前,柳菲带着红锦缓缓往人群后面退去,近三米的身高把一众人笼罩在阴影里,已经到了清晨一缕缕阳光照在怪物身上。
千面蜘蛛!
根据书上记载,千面蜘蛛最喜欢吃模样漂亮的人,每吃一个人就会变成他的模样,此时这只千面蜘蛛吃下了厄骆,所以它的脸是一副怪异的模样。
所有人面容严肃,只有柳菲忍不住想笑,好在自己控制能力够强,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