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身锦鲤少女
作者:爱喝陈醋 | 分类:其他 | 字数:68.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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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章 初试lolita
“对了,小溪,要不你试试那个衣服吧?”向小园忽然想起之前买的衣服洗了还没有穿过。
“哦对,你不说我也忘了这回事了。”陈溪一拍脑门说道。
东西买了这么多以自己的饭量是不可能吃完的,吃完酸辣粉和双皮奶差不多也就饱了。
摸摸肚子,伸出双手就和向小圆要抱抱。
走到陈溪身边微微弯腰,把陈溪的两只手环在自己脖子上,然后起身就这么拖住她走回卧室,轻轻放在床上。
“你等会,我给你把那一套衣服都拿出来,”向小园温柔说道。
这一套衣服有很多东西。
一件小裙子,里面穿的内衬,头上的头饰,丝袜,还有鞋。
之前能洗的洗完都放倒了柜子里,鞋还在鞋盒里面。
“那我要不要去洗把脸梳梳头啊,不然穿上衣服也是一个油头炸毛小仙女。”陈溪说道。
“我觉得行!你快去快回。”
陈溪到浴室想了想还是决定洗个澡再说。
毕竟第一次穿这种衣服,还是虔诚一点。
快速洗完澡,陈溪穿着小园姐后来拿进来的干净衣服,就这这么走出浴室。
而向小园早已迫不及待了。
“来来来,穿衣服!”向小园猛拍床边,她还是第一次这么期待陈溪穿衣服。
衣服好穿,向小园就是对陈溪的穿衣服要求有一点小小的提议。
“我觉得你先穿丝袜,然后带头饰,然后穿上鞋,然后再穿内衬和小裙子这样的顺序比较好,从两边到中间。”向小园表情严肃地说道。
若不是陈溪知道向小园的花花心思,她还真......那也不会按照这样的顺序来啊!
这也太色情了,你的脑子里到底在想什么啊!
“唉,妹妹这还没长大,就不听姐姐的话了。”被拆穿之后的向小园故作失望的摇摇头叹息道。
“你快别说话了。”陈溪满头黑线的说道。
但是不得不说,这件衣服和陈溪的匹配度极高,穿上之后陈溪感觉非常的舒适,因为这件衣服居然令人绝望的友好。
平胸穿上丝毫没有显得空荡荡的。
再坐在床边穿好丝袜,紧滑的质感十分显腿型,这也是陈溪的腿细,看起来就像是漫画里面的那些腿一样。
然后穿好红色小皮鞋,红白相间显得俏皮又可爱。
转了个圈,陈溪感觉自己就像是童话里的小公举一样。
这一身衣服和陈溪的颜相得益彰。
“这么可爱的吗。”向小园眼前一亮,在店里比着照镜子和实际穿上差别还是很大的。
现在向小园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盘她,就陈溪这么可爱的女孩子,一定要给她盘的更加圆润,不是都说那个是可以通过一些手法变大的吗?
“还有头饰没有带。”向小园帮陈溪戴好发饰,又整理了整理裙子和内衬衣领。
“好看吗?”陈溪忐忑的问道,光自己觉得好看没用,都说女生穿衣服化妆是穿给自己看的,但实际上还是传给自己喜欢的人看的,没办法,谁让对方就好这口呢?
“好看啊,小溪,这件衣服简直太适合你了,从今天起我就是你的头号粉丝了!”向小园俨然已经化身陈溪的头号舔狗了。
“你以前不就是我的粉丝吗?”
“嘿嘿也是。”
一天的时间,陈溪都穿着这个衣服在极爱哦走来走去的,吃饭玩手机,玩电脑。
向小园也是时不时地揩个油。
反正到手的小白羊,吃两口也就吃两口了。
晚饭又教给陈溪一道菜,当然在陈溪做饭的时候过程她又用相机拍下了。
虽然不往网上传,但自己也可以看啊。
第二天又复习了一天,在向小园的强烈要求下,陈溪又穿着这个在家里呆了一天。
外面依旧淅淅沥沥的小雨,屋里和外面的气温相差非常大,今天索性也不出去了,在家里随便做点吃了二人又投入到学习中去。
第二天,她们准时出门,宋叔的车已经停在小区门口。
“早啊,宋叔。”二人和宋眠打着招呼。
“早啊,你们吃早饭了吗?”宋眠看二人上车,微笑着问道。
“没吃呢,我们打算到学校吃点。”陈溪回答道。
学校的食堂还没有关门,怎么也得等到学生们都放假之后。
“这样啊,下次要是这样的话,可以提前和我说,反正我在这等着也是等着,可以帮你们提前买好早餐,在学校就好好学习。”宋眠爽朗的笑着,摸摸自己的光头,十分慈祥的样子。
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觉得宋眠这个人看起来有些亲切,也可能是东北人天生的气质就是这样,很容易获得别人的好感。
“不用宋叔,每天送我们就很辛苦了,哪还能让您帮我们买早餐,我们也就是今天没吃,以往大都是在家吃了才出门的。”陈溪说道。
“哈哈哈,不用这么客气,看到你们我就想起我当年上学那会,家里人给缝一个布书包都高兴的不行。”
大人总是喜欢讲自己小时候的故事,而且讲起来总会滔滔不绝,因为有太多的故事了。
每一个中年人都有自己的故事,或许在讲述的过程中会有一些夸大的成分,但是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故事本身的情节是否吸引人。
直到学校,宋叔的故事才讲到他刚刚参加工作那会。
恋恋不舍的和这两个忠实听众道了别,目送她们进了学校,然后才重新发动车子离开。
不过他没有注意到的事,就在他的车子驶离学校的时候。
在不远处正有一辆黑色的商务车停在那里,里面一双眼睛观察着这一切。
“目标每天有专车接送,回去调查一下目标的出现时间,再找机会近距离接触一下这个司机”
黑车内的人看着宋眠开车离开,放下手中的望远镜心中盘算道。
他叫做李明,是一个亡命之徒,外表平凡是他最好的伪装。
他今年36了,之前在监狱蹲了十年,家人朋友众叛亲离,所以他需要钱。
而就在昨天,一个叫做强哥的人找到他,说这件有件事找他办,如果办成给他两百万。
所以,李明接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