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田宠妻:腹黑娘子俏夫婿
作者:云写衣 | 分类:古言 | 字数:58.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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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6章 古代版权保护法
第296章古代版权保护法
却道《西游记》传到县城,悄然掀起了一股追捧的风潮,连程芳、何青宛都听说了。
《西游记》是程氏印刷作坊印的,售价偏低。
但程芳不舍得花钱买,花了三文钱在茶楼点了一壶茶,一边喝,一边听茶楼里的说书先生讲了《西游记》第一回。
故事真有趣。
她回到了何青宛开的玩偶店,跟何青宛说了这件事。
何青宛拿出了一张图纸:“这是夏夏托人送来的,你看这个小猴子,很可爱吧?”
图纸上的卡通形象,正是石猴。
趁着《西游记》热销,不赚一波钱,简直对不起自己——程玉夏画了石猴的形象,交给何青宛了。
程芳看着纸上活灵活现的石猴,说道:“夏夏真的很聪明。”
她知道《西游记》是谁印的,可她没想到将《西游记》中的石猴做成玩偶。
《西游记》那么受追捧,大人喜欢看,小孩也喜欢,可爱的玩偶石猴肯定能卖得很好。
拿着图纸,程芳乘车回到制作玩偶的乡下,带着制作玩偶的材料,教玩偶店雇佣的女工人们制作石猴玩偶。
不出程玉夏所料,石猴玩偶热销。
只是,古代没有版权保护法。
程氏印刷作坊印刷的《西游记》第一回和第二回被盗版书商们看中了,玩偶店的石猴玩偶也被制作玩偶的店铺抄了去。
俗话说,鸟为食亡,人为财死。
何青宛开的玩偶店赚到钱,别的人见到了,眼热。
于是,别的玩偶店也开起来,他们懒得设计卡通形象,店铺里的玩偶全是抄袭来的。
自家玩偶被抄袭,何青宛能服气吗?
她自然是不服气的。
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她接受了程玉夏的建议,将别的玩偶店告上公堂。
前县令觉得这件事难办,搁置这个案件。
等到女县令花月容走马上任,在案卷里发现何青宛告别的玩偶店,她觉得有趣。
这个从未出现过的案子该怎么判?
玩偶的设计图不用看,拿到玩偶之后,无需拆开,也能仿制一个相同的玩偶。
仿制有罪吗?
花月容和幕僚商量了一番,叫来何青宛和别的玩偶店,升堂了。
抄袭的玩偶店认为他没有错,玩偶这么简单,这么容易做的东西,他照着做来卖钱难道不行?
何青宛得到程玉夏指点,只说玩偶的设计图属于玩偶店,别的玩偶店抄袭了她家的玩偶设计图,侵犯了她的利益。
很新鲜的说法,花月容考虑一番,认为何青宛的说法有道理。
但是,何青宛用了大熊猫的卡通形象,别的玩偶店难道不能用大熊猫吗?
大熊猫可不是何青宛家的。
何青宛拿出两张设计图,两张设计图都是大熊猫,但是形象迥然相异。
何青宛道:“每个人都有眼睛鼻子耳朵,可长得一模一样的两个人不常见,大熊猫也一样。我的大熊猫是长得这个样子的,你们用了这个样子,就是抄袭。”
有道理。
花月容听取双方辩词,做出断案。
玩偶的设计图是机密之物,别的玩偶店不可以窥探,窥探便是恶意盗窃财物,会被判以偷窃的罪名。
所以,何青宛家的玩偶,别的店铺可以跟风,但是玩偶不能太相似。
就这样,何青宛家的玩偶仍然有仿制,可仿制品不十分像,彼此的区别能看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