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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带着太阳充电手机穿越异世界

作者:空羽幽 | 分类:玄幻 | 字数:41万

第五十七章 李府风波

书名:我带着太阳充电手机穿越异世界 作者:空羽幽 字数:3161 更新时间:2024-11-16 19:31:04

李府。

宴席之上,推杯换盏的声音不绝于耳。

王冕站在穿搭金灿灿的苏少女身边,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最难消受美人恩”。

无数双男人的眼睛,总是在阳光下微笑,在黑暗中虎视眈眈,充满了毒怨。

王冕时常感觉背脊上一阵的恶寒。

王冕头疼的凑近娇嫩美人的耳垂边,道:“喂,待会真的要下舞池跳舞吗?”

苏胜雪娇笑一声:“怎么?怕了?”又一招手,买下一条珍珠项链,付了款。

王冕小声道:“在这么下去,我怕和你分开之后,就不知道会死在哪个臭水沟里。”

“那可就不归我管了。合同都已经签了,书我也已经拿到了。”

王冕小声的提醒道:“可那书还没写完呢!”

“哦?这样吗?”苏胜雪慢悠悠的道:“没事,可以找代笔。”

“你们这些女人,心可真够大的。”王冕捂脸道。

然而,片刻后,便有一个管家,跑到台上,道:“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今天的舞池环节被取消了,大家想跳也是可以,但没有强制搭配舞伴的规则了。”

闻言,台下的公子哥们,醉醺醺的举着杯子,一阵的唏嘘。

富贵小姐们,反而开心了起来。

“取消的好!早该取消了!这帮臭男人,就知道占人家的便宜!”

王冕感觉自己得救了:“太好了。”

台上那人道:“虽然取消了,但商会的节目,还是进行了一些小小的调整。”

众人都茫然的看着台上。

管家道:“大家手上的事情,都放一放。由于中秋快到了,待会,我们将举行一场中秋诗词的比赛。获胜者,将获得一枚由女帝亲自颁发的免死金牌。”

闻言,场下一片鸦雀无声,不是嫌弃,而是懵逼中:“真的假的?这也太扯了吧?”

“免死金牌?那以后供起来,岂不是可以在商界横着走吗?”

“怎么办?我家里压根就没人会作诗呀!”

群众叽叽喳喳,有兴奋,也有哗然。

李府的管家又道:“与此同时,获胜者,可以对在场的任意一人,发起一次长达十二个时辰的约会邀请,由我们李府做担保,对方绝不可能会拒绝。”

闻言,颇有诗才的几个青年才俊,眼中熠熠生辉:“是时候小露一手了。”

几人又相互的对视了一眼,发现同行之人,已然成了强有力的竞争对手。

李管家又道:“拔得头筹者,诗词将献给陛下,由陛下过目,甚至有可能获得陛下的青睐。”

闻言,众人惊呼出声。

下面又窃窃私语了起来。

“听说女帝还没侍寝哦~”

“当年旧帝贪图女帝美貌,竟遣散了后宫,才得到了她。”

“帝都之内,即便是那些高高在上的大臣,好像也没有几个人,真正见过女帝的真容!”

此刻,别说是男人了,即便是女人,也是想一睹女帝的风采,成为被她看中的人类,受她使唤。

李管家继续道:“那么,有请此次的点评员——李诗仙,李大家,登台为大家做助词。”

台后,听到报幕的报了自己的名字,年迈的李诗仙,连忙对旁边的学生,此次商会的举办者,李长歌,道:“待会,你拿那几首诗词上场。这场里面,没几个人真敢抢你的风头。我等会给你最高分。然后你就约苏家那个丫头出来。放心,我已经跟苏母串通好了。她不想出来,也得出来。”

“有劳了。”李长歌深深一礼,又塞给他一张十万两的银票。

“客气了、客气了。”李诗仙眼角悬着泪珠,差一点点就涌出了“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长歌送我情”的名篇。

……

……

台下,边缘的阴影中。

两道身影,俊男靓女,相互对视了一眼。

苏胜雪道:“怎么?你会作诗?看上去这样高兴?”

王冕摇摇头:“完全不会。”

苏胜雪道:“可是,这《红楼梦》里的诗词,不像是不懂诗的人,能够写出来的作品呀?”

王冕苦笑道:“都说了,这《红楼梦》是曹雪芹写的。”

“那他人呢?”

“死了。”

“人死如灯灭。倒是有点可惜了,他的《红楼梦》,还没写完呢!”苏胜雪幽幽叹气道。

这哪是叹气,分明是暗讽。

她瞟了一眼心虚的王冕,随后又柔柔的补充道:“你这个挡箭牌,该不会在这个节骨眼上,临时扯盾,不要人家了吧?”

“可我确实不懂诗词。”王冕实诚的说道。

背,到是会背个几十、上百首。

“你如果不拿第一,我就告诉白幼薇,你强吻我!”苏胜雪吐过来香醇的酒气,道。

“呵呵!你觉得她会信吗?”王冕撇过头去,红着脸颊,道。

苏胜雪欢快的道:“那我就当着她的面,强勿你。破坏你的感情。”

打住……那画面太美,王冕已经不敢再想:“我试试。输了你可别怪我。”

“你敢输,我就偷偷让人把林黛玉的名字,换成另一个女孩的名字,比如,李七染,让你全家入狱下牢。”苏胜雪拱鼻道。

李七染?这名字,怎么那么耳熟,对了,好像是女帝原来的曾用名……王冕摸摸后脑勺,道:“你这玩笑开得可太大了。”

这时,他的目光,被台上的一名老者吸引。

无数的女孩,像是着了魔般的尖叫、呐喊:“李诗仙!李诗仙!李诗仙!”

何为粉丝效应?

诗仙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是诗仙。

他是麻子诗仙也好,他是胖子诗仙也罢!

他只要是诗仙,受人敬仰。

无知的女孩们,便纷纷挤破了门槛,想要投怀送抱。

“细数十年事,十处过中秋。”

李诗仙抛砖引玉的出场就甩了一首好诗,道:

“今年新梦,忽到长安旧山头。”

“老子个中不浅,此会天教临时仙,今南一神凤。”

南是指李府在长安城的南边,神凤,自然是指宰相的女儿,成为了女帝,浅凤成凰。

此诗一出,台下掌声雷动,粗人们手掌拍得裂开,也不知听懂没听懂。

但,台上的李诗仙,浑身散发而出的人性的光辉熠熠,确实实实在在的难以遏制的节奏。

见状,下边捧臭脚的开始一阵狂吹,若这李诗仙,没点定力,恐怕早就飘了。

但王冕还是看出他眼中的一抹冰冷之意,嘀咕了一句:“啧啧,虽然你也叫李诗仙,但是距离诗仙李白,还是差远了呀!”

李诗仙道:“再下抛砖引玉在先,现在,有没有晚辈,愿意自告奋勇,上来勇敢的尝试一番?”

“我!”一名举人,高举手掌,风采奕奕的上去,抛出诗词。虽然他写得一般,但还是被李诗仙大加赞赏了一番。

之后,是第二位,第三位,第四位。

一位接着一位。

然后,王冕发现自己鄙视的早了,那第一个举人的诗词,竟然是最好的一个了。

最后,诗词献完。

台下安静了好一会,一位穿黑色蟒袍,腰佩紫玉的挺拔少年,跨步而出,朝着台上的恩施,拱拱手:“学生有一诗,想献给李诗仙,以及诸坐的各位。”

见状,四周的达官贵人们,纷纷投来敬佩的目光。

富贵小姐姐们捏紧了圆鼓鼓的腰包。

“不愧是李大人的儿子,彬彬有礼,知书达理。”

李长歌将李诗仙的提前做好的诗词,背诵了出来,虽然背错了两个字,但整个诗的格调和韵脚,完全吊打在座的所有人。

属于是高了一个档次的作品。

就好像快餐店中涌入一盘神户牛肉,而且是现宰现烹,评判员就在一旁,天公作美般的评出了第五肋骨上肉质。

可谓兵贵神速。

李大公子的这首诗,掷地有声的扔了出来,而且是符合他这个年龄段所作的诗词。

明眼人都看出来了,这个李长歌,是吃定了在场的某一位姑娘。

至于具体是谁,其实,有点脑子的,也都能够猜出来。

而没脑子的女人,则觉得会选自己。

此诗抛出后,半晌无人再献。

李长歌退到人堆里,目光如毒蛇般邪恶的盯着圆润如玉的美丽苏小姐看。

他炽热的目光,再向王冕宣布自己的主权,觉得这苏小姐这等人间绝色,即将成为他的囊中之物。

“李诗仙,我有一诗。”王冕走出人群,来到了诗台前,看着李诗仙。

原本,他是不想上来的。

因为,他背过的中秋诗词,实在太多。

又首首都是神诗,王冕有一点选择困难症。

而且,这些诗,随便一首拿出来,都能够惊掉李诗仙的下巴。

事后,王冕自然是名扬长安,以后再想低调,怕是没那么容易了。

而且,树大招风。

万一宫中的老女人妃嫔,看上了自己的诗,想单独邀约自己进宫,畅谈诗词,哥清清白白的一个人,到底是进去还是不进去呢?

进进出出这种事情,也让王冕为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