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我家大佬是病娇
作者: | 分类:科幻 | 字数:38.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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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你好,我的警官(二十九)
“凶手的作案手法十分特别。
虽然六年前第一起案件的尸体,我没有接触过,并不是我尸检的,但从留下来的尸检报告上来看,和最近发生的案件是同一人所为。
接下来我给大家分析一下,尸体的不同吧。
刘安的尸体,虽然也是被剖开腹部,取出五脏六腑,依次摆放在他旁边,但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他的内脏,没有缺少。
他的头部受到了重物的敲击,所以可以推断,刘安死前应该是被人用重物击打头部,导致昏迷不醒,然后被人注射麻醉药和肌松剂……
在当时,人们都以为是仇杀,并没有想到这是一起连环杀人案。
而在最近出现的死者中,他们同样被剖开腹部,取出五脏六腑,但值得大家注意的是,他们的心脏缺少了。”
沐橙瑶从文件夹里拿出几张照片分发给大家,众人看到脸色一变,对视一眼,不动声色地把照片挪远了一点。
肖依依只是看了一眼,就把照片合上了,脸色有些难看。
沐橙瑶微冷的目光,轻轻扫过肖依依,将她的脸色收入眼底,内心忍不住冷笑,真不知道这个女主,是怎么通过法医考试的。
照片里是案发现场,被剖开的几具尸体,场面十分血腥。
“所以,意思是最近发生了几起案件里,受害者的心脏丢失了?”
冯唐脸色没变,拿着笔在照片上点了两下,有些狐疑的看向沐橙瑶。
他当然不会怕这照片里的场景,勘测现场他都去了,怎么会怕这些东西。
“对,是这样的。”
“那会不会……不是一个人的所为?毕竟时隔六年了,这期间凶手没有在作案,又突然蹦出了这么多案件,真的是一个人杀是吗?
会不会是模仿作案?”
沐橙瑶没有回答冯唐的话,而是抬眼看向一言不发的江昊。
江昊思考了片刻,摇了摇头。
“不是,从作案手法,以及沐法医给我分析的行凶剖腹手法来看,凶手是同一人。
就算是模仿作案,细节也不可能一模一样。”
“是的,这几起案件的剖尸手法,十分专业,是从喉咙向下划开死者表皮……”
冯唐看着沐橙瑶又犯职业病了,马上又要开始给他们,补习解剖知识了,立马开口阻止。
他可不想成为法医,要不然听完这些血腥的东西,一会就没胃口吃饭了。
“好好好,那为什么最近的案件都会缺少心脏呢?”
“死者的心脏丢失……凶手完整地取出死者的五脏六腑,随后让死者眼睁睁的看着,自己那扑通扑通的心脏,离开自己的身体。
凶手拿走心脏的原因,我并不清楚,但可以确定的是,凶手想要折磨死者,想要让他生不如死,让他死在恐惧之中。”
“啧,怎么那么变态呀!
让人活着的时候,亲眼看着自己的内脏被挖出来,这心里是有多变态!
那你说这心脏,会不会被卖掉了?”
“不会。”
江昊轻启薄唇,直接否定了冯唐的猜想。
“如果说凶手想要卖掉心脏,那就不会留下剩下的内脏了。
心肝脾肺,这些都有用,还有人体的肾脏,也非常值钱。
为什么他偏偏拿走了心脏呢?
另外从现场来看,他并没有携带什么储存心脏的仪器,如果真想挖出心脏卖掉,那么他一定会格外小心,并且携带可以保存心脏的装备。”
“不是,那我就奇怪了,他要一颗心脏干什么?”
冯唐有些疑惑的挠了挠头,这凶手要心脏也不是拿去卖,难道是……
“他不会吃了吧?!”
冯唐此言一出,在座的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不是吧?这么变态,吃人心脏!”
“也不是没可能,美国 70 年代连环杀人魔泰德·邦迪,他是全世界最有名的连环杀手之一。
他的事迹还被改编成电影,《汉尼拔》。
而他最喜欢吃的,就是人脑。”
沐橙瑶低垂着眼眸,手中的笔不停的晃动,十分冷静的说出了她的想法。
“太tmd变态了,这些都是什么人?这还能称得上是人吗?”
冯唐听后狠狠的唾骂了一句,紧握双拳,恨得咬牙切齿。
“嗯,打断一下,我这边,刚刚收到新的资料。”
沈晨星就在这时突然开口,说话打断了冯唐的咒骂,所有人都看向她,只见她轻松的敲打了两下键盘,大屏幕上就呈现出了一段视频。
“这是民警同志,刚刚给我发了一个视频,说是,柯美灵案件的目击者。”
“什么!”
众人一时间都感到诧异,不可置信地看向大屏幕,甚至连江昊都有些吃惊。
当时已经排查过了,那里地方偏僻,荒无人烟,那晚天气又十分恶劣,大半夜的谁去那里,根本就没有目击证人。
现在又突然蹦出一个目击人,怎么会不让人激动,很有可能这个人会打破现在的僵局,带来新的线索。
“民警同志说,这个人是昨天刚来报案的,刚开始他并不知道那里发生了命案,他以为只是打架。
是前两天看新闻的时候才知道的,但是一直不确定,那个人是不是杀人凶手,又害怕凶手知道了报复,所以就没来报案。
后来他越想越不对,越想越后怕,就过来了。
为了方便我们调查,他们就录了视频。
那,我播放了。”
江昊点了点头,沈晨星按下键盘的空格键,视频缓缓播放。
视频里的人,看起来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其貌不扬,年龄在四十左右,衣服上有些泥土,显然是下地干活弄的。
他神情有些紧张,没有看镜头,眼神四处乱飘。
“看这里。”
询问的警察开口,拉回了那个农民的注意力。
“你叫什么?”
“俺,俺叫林大同。”
林大同显然是没有经历过这样的场面,这应该是他人生中第一次做笔录,显得有些紧张不安。
“放轻松,我们只是问一下简单的问题。
你说你那天晚上,去了城郊西处烂尾楼?”
“对对对!那天晚上俺去了……”
“你去那里干什么?几点去的?”
“那是……一个星期前,那天俺进城卖猪来着。
但是那个买猪的老刘,有些事耽误了,所以俺就在那边等着他回来,等他回来天都黑了。
后来俺把猪卖了,他给了俺钱,觉得对俺有些愧疚,让俺等了那么久,所以就请俺吃了顿饭。
当时正好俺也饿了,就跟他一起吃了顿饭,本来一看天那么黑了,还阴沉沉的,就不想回家了,但是这钱揣兜里,俺不安心,所以俺还是赶着夜路回家。
没想到路走到一半,刚到郊区,就飘起了毛毛雨,大概是接近晚上十一点了。
俺一看这天气不对,这眼看就要越下越大,俺又没带伞,就想着找个地方避避雨,等天亮了再回去也行,这地儿也没人,也不怕有人抢俺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