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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到年代文中吃饱喝足

作者:青柠葡萄 | 分类:现言 | 字数:74万

第九十七章 狼崽子

书名:穿越到年代文中吃饱喝足 作者:青柠葡萄 字数:2092 更新时间:2024-11-16 18:37:20

该怎么说,女主原本就不是什么傻白甜,而是懂得隐忍藏拙的狼崽子,所以才会是最后的赢家。只是,她这么莽莽撞撞的,丁鱼怕她再弄出事情来,这样的话连累的就可能是那些好不容易得了一片安宁乐土的人了!

她不清楚那些人的价值?不清楚跟那些人搞好了关系,等到那些人都平反后就是强有力的人脉关系?可是,人不能自私,为了他们能过的平静,丁鱼一直都是跟那些人保持距离,就算帮助也是暗戳戳,甚至还会考虑到他们的自尊等方方面面。

跟他们走得近的话,就算再注意也可能会有被人看到,甚至发现的时候,不如就这么不远不近,给彼此留下舒适、安全的距离。

不过,现在说什么都改变不了女主一家已经搬那里的事实。而且,她看的那本书里女主一家也是好像跟那些人住的近,然后等到男主的外公下放后,男主作为知情跟过来照顾外公,然后一来二去的跟女主产生了交集,进而产生感情,这是改变不了的事实。既然这样,丁鱼不能干涉。可陈参仲那边要不要提醒一下,让他离得女主远一些。

毕竟,陈参仲作为那本书的反派大佬最后就是被男女主搞死的!

最近不能进县城后丁鱼就花更多的时间在山谷里。

夏季炎热,山里的气温本事就凉爽,可再怎么收拾有绿植改善味道那么多的家禽吃喝拉撒凑一起,再加上种地和种菜都要施肥,整个山谷里整个夏季都回荡着令人销魂的味道。最后,方氏也待不住,只能跑去了温泉后面连着的洞内居住,等到过了整个夏季再搬回去。

秋收冬藏,这一年又是倏忽而过,然后又是重复。

农家过日子就是这么既繁忙又不变,而时间又是最经不起过,转眼间晃晃悠悠就来到了75年。这一年,刘光伟这个大队干部在领了上面分下来的一波波知情后又一次领回来三四个分下来改造人员。

而这些人员里就有男主的外公——一位京大的物理教授。

不算炽烈的阳光洒落进山谷,清澈的溪流横穿东西哗哗流淌,河底的滑溜石头被水打磨历经沧桑的圆滑。溪边沿着种着的几棵桃树、杏树上早没了果子,只留绿岑岑的树叶被阳光照射下泛着光摇晃,偶尔反光会照的人眼晕。

再往下游一些的草棚子里,躲在阴凉地干活的人边干活边说话。

“马上夏天就要过去了,得在入秋前将这些兔皮都弄出去,要不然就赶不上运往北方了。大妮,你最近联系一下黑市那边,看看他们准备什么时候出发,咱们得开始往外运了。”

蒙叔一边鞣制手里的兔皮,一边跟一旁同样挥汗如雨的丁鱼说话。

16岁的丁鱼双臂有力,加上常年的打拳锻炼身体,像是这种鞣制皮子的活儿对她来说不轻松,但是也不会太难。

手上鞣着的是一张纯白,无一丝杂毛的白兔皮。这样的白兔皮,在后世可能是司空见惯,可在这时候没有一丝杂毛的白兔子才是罕见,白兔皮也更能卖的上价钱。

这几年丁鱼不光养鸡,也同样养了很多兔子。兔肉卖了,兔皮当然不能浪费。

而如今像是这样大规模的养兔子的少,丁鱼这边成了规模后兔皮的销路就成了问题。

野哥走南闯北这些年,凭着他的关系给丁鱼找到了销路,但是,如今做衣服还不像是后来那么五花八门,貂皮大衣,兔皮毛领的都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穿的,一般的工人还有农民哪有那个闲情穿这么好的衣裳,能有个灰绿蓝的几套工装都是相当珍惜。所以,虽然丁鱼的兔皮能卖出去,可卖不上价,甚至一次的运输费都卖不出来。

可是那么多兔皮也不能吃了兔肉,兔皮都扔了。为此,丁鱼苦思冥想对策。

作为曾经锦衣玉食过的蒙叔就建议丁鱼改良兔子的毛色,全部改成白毛兔子后销路果然更好。

“应该还要再等等才会跑一趟吧!我上次去听说他们这次要运一批这边新出新粮种种出来的大米,运粮食的话车队就会拖慢。”

丁鱼手上动作也随着说话慢了下来,皱着眉回答。

“新粮种?”蒙叔听到这话更是直接停下了手中活计,同样皱眉严肃向丁鱼看过来,“就是刚研究出来那个?是直接运米还是运种子?”

丁鱼见了蒙叔的脸色就知道他跟她想一块去了,“我没问,也不好打问。这些年野哥这边的生意越做越大,他待我还算不错,但是我也不好越了分寸,把人家干什么都要详细问清楚。”

蒙叔继续手中活,颦着的眉头就没松开,丁鱼也无声叹气。

陈参仲过来的时候发现棚子里气氛不对,来回在两人脸上扫过一回,出声问,“这是怎么了?有什么难事了?”

在陈参仲的印象里,不说丁鱼这个姐姐凡事都是一副她在,她扛起来的架势,就是蒙沉毅平时也是一副凡事都无所谓,完全不把此时的困境放在心上,天塌不下来的散漫的气质。

怎么这会儿两个人都表现出一副沉重的样子!

陈参仲逆光而来,半下午的太阳还是刺眼,丁鱼抬眼下意识被刺的半眯起,“你打扫完了?小舅他们在干什么?”

丁鱼那反应陈参仲回头看一眼太阳,又往棚子里走了走,“终于打扫完了!”寻了个板凳坐在了丁鱼旁边,“简直就是酷刑,每到这个时候我就再也不想吃鸡肉了。小舅带着三妮在编笼子,他新打的架子就差编上外层了。”

少年嗓音清朗,连抱怨都是那么的不惹人烦。

丁鱼眼睛适应了一下,过去那一段黑暗,转向这个眉眼精致,身形秀长的少年。14岁的陈参仲再不是当年她初次见到那个矮墩墩,给人阴沉沉,不爱说话的男孩,而是长成了现在这个干净精致的少年,身高腿长,站起来甚至比大了他两岁的丁鱼都高。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