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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星从主持人大赛开始

作者: | 分类:都市 | 字数:88.5万

第一百一十五章 偷鸭算不算犯罪

书名:巨星从主持人大赛开始 作者: 字数:2521 更新时间:2024-11-16 18:36:16

翌日。

《深夜恐怖》的收听率报表又出来了!

因为有了季霖冠的微博加持,所以朱铨的《深夜恐怖》收听率再攀新高。

第一天:3.21%

第二天:4.01%

第三天:4.05%

第四天:4.12%

第五天:5.42%

一直是呈现稳步上升的态势,而昨天的收听率更是比之前一天上升了1.30%,首次超越了情感类节目《我知你的心》0.02%,上升到了第三位。

这五天的放送结束后,朱铨的节目不仅是稳定在第四名的位置上,更是在第五天的时候,一举打破了那已经固定不变N多年的前三位节目的垄断地位。

更加可喜的是,这个收听率是一直上涨的,虽然并不是都那么增速过快,但是这确实是每天都在一点一滴地增长着。

这就说明了,这档深夜主打恐怖类型的节目,它的市场还没有饱和,依旧还有很大潜力,还有再向上进一步的空间!

而随着这份成绩单的出来,那些“表面同事”的工作人员将肚内早早准备好的质疑文章径直的给自我消化掉了。

还能够怎么说?

说他的节目不好呢,还是说他的节目不好呢?

没法说啊!

论收听率?

那从中下游一跃成为前三,打破了这么多年来前三排名固定不变的垄断,这样的一个成绩难道不好吗?

论节目口碑?

有些节目收视或者收听率高,但是风评与口碑极差,全靠炒作吸引眼球,但是《深夜恐怖》这档节目,听众们可是大多数都打出了四星与五星的好评。

论节目宣扬的思想?

这个更不能乱说了!

毕竟这是经过牛奇首肯的,说这个思想有问题,不是引火上身吗?

况且,这个就跟季霖冠说的一样,是讲述的“人心”。

所以,这些人哑火了!

实在是想不出任何的理由去攻击这个《鬼吹灯》啊!

而其余众人都表达了自己的惊叹与仰望,这样太牛哔了吧!

就像是“半路上出个程咬金”,突然的崛起,成为一档众人都不可忽视的节目。

而这一切,仅仅用了五天的时间!

创造奇迹了啊!

而这一个牛哔到极点的事情,也是很快的就被国广的其他频道的工作人员所知道了,那些交通的、新闻的、农业的...这些频道的工作人员都知道一个《主持人大赛》的新闻类选手在文艺频道弄了个节目,把收听率给弄成前三了!

甚至于国视那边都有不少人知道了!

国视台说大的话,面积确实很大,但说小的话,那也确实很小。

像发生的这种事儿,怎么瞒也瞒不住的!

牛奇总算是狠狠的扬眉吐气的一把!

按照平均收听率来说,文艺频道在上周历史性的第一次超过了新闻频道呢!

看着朱铨继续录制其他故事,据说也是一本盗墓题材的,名字也很直白,叫《盗墓笔记》,牛奇心中就一阵感慨:

安排工作这事儿,那是自己帮了康光军啊,而是康光军又帮了自己一次啊!

...

“阿波啊!”

“喂,军哥儿,怎么这个时候有空打我电话呢?”

“怎么,难道有事才能打你电话啊?”

“说什么话呢,我是这样的人么?”

“不不不,军哥打电话来,我百分之百欢迎啊!”

“对了,听说你们文艺广播不来了个狠人?把那个《深夜恐怖》从零点几的收听率提高到了五点多?还超过了原来第三名的《我知你的心》?”

“嗯呢,这是真的!直接是赶上了一些黄金档节目的收听率了!”

“牛啊!太牛了!完全不敢相信!”

“基操勿六啊!”

“啥意思?”

“啊哈哈,你猜?...对了,军哥儿,你是不是还没听过《鬼吹灯》吧?我给你说,你去听听看,你就知道这个并不意外了!好作品就是好作品,它无关乎平台,一定会被人所发现的。”

“我准备今天下班后就听!据说还是开创了灵异恐怖小说中的一个盗墓流的派别,是吗?”

“对对对,我偷偷告诉你,现在朱铨已经在录制第二本书,也是盗墓流的小说,质量也是极其的棒!”

“这么说,你们《深夜恐怖》的节目是要彻底的翻身了啊!”

“翻不翻身这事儿还不敢说,但是这几天,我们文艺频道受到了信件,基本上有四成,甚至于一半,都是寄给《深夜恐怖》节目的,我估摸着,大概得有一百二三十封呢!”

...

这样的谈话在文艺广播这儿处处皆是。

而朱铨也因为《深夜恐怖》的收听率不停上涨,地位也随之上扬。

现在,他要用录播间时,是没有时间的使用限制的。

所以也不需要再为了赶速度而可以的有些急促的往外说词。

录制了一下午,直到晚上九点,朱铨这才停止了录制。

《盗墓笔记》这书在字数上与《鬼吹灯》差不多,所以大概在《主持人大赛》第三轮开赛前,就可以将其录制完毕了。

到时候,又是可以休息一个多月!

爽歪歪!

回宿舍的地铁上,朱铨掏出手机翻阅热搜,想要看看有没有合适的热点新闻供自己普法的。

不负众望,热搜的第一名:王丹珞的寻鸭启事,就吸引到了朱铨的眼球。

只见其在微博中写道:

“【寻鸭启事】有现居某某地,靠近某某处附近的朋友,帮我看看能不能联系到下图这位女士,她手里拎的鸭是我同事当孩子养的宠物,名叫“吉吉”!

图中的这位女士将吉吉“盗”走!

...

恳请大家帮忙看看!”

哟呵!

这只鸭被盗走了!

朱铨点开图片,只见那位女士手里面的吉吉并不是一只普通的鸭,而是一种名为“柯尔鸭”的鸭。

而一只成年的柯尔鸭大约是一万五六千元呢!

有钱人,养的宠物都是这么的朴实无华啊!

继续翻看下面的评论,无一例外的都是说要严惩那个图片上的女士:

“我服了!那个女人看着就让人想吐!”

“饿鬼投胎哦,这照片上的女的笑起来真的是相当丑陋啊!拿别人的东西,笑你马呢?”

“好像扇她两巴掌!”

“讨厌死这种喜欢占小便宜的人了!无语,无语,无语!”

“想吃鸭就去买,而不是去偷,也不是她这样做,家里面的小孩子们是不是也会有样学样啊!”

“我也是服了,像这种一看就是黄黄的、小小的,根本不是大白鹅啊,就是宠物鸭啊!居然还偷着拿回家吃?PS:就算是大白鹅,你特么的也不能偷啊!”

“这一只鸭子一万五六千,很贵的,好不好!”

...

看着看着,这下面的评论画风就开始有些不对了:

“拿别人的东西就是盗窃,小偷应该付出代价!”

“不问自取就是偷,报警抓她!”

“盗窃罪!证据确凿,直接判刑吧!”

看到这儿,朱铨皱了皱眉,接着又舒展开来,心道:

偷鸭到底算不算犯罪,等我“普法专家张三”来告诉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