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城之神寨没落
作者: | 分类:奇幻 | 字数:6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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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什闾城
“糊涂蛋,给谁发信息哪,是不是昨天那个女的?”。
小妹忽然探出脑袋,笑嘻嘻的看我:“听说还是个大肚子,准是你干的好事”。
我看着被蒙在鼓里的她,勉强笑了笑,在别人眼中,大概也有一丝苦涩。
“谁敢造我的谣?”。
“赵河宽”。
这该死的小四两,总有一天把他那张大嘴焊死。
不过这小子倒没骗我,七楼和八楼中间的小洞就是花镖扎出的痕迹,我想那个时候不光他,周围几栋楼上的人都在沉睡。
至于陶木春和苏欣晨,是体内的圣女基因保护了她们。
小妹呢?她和那只炸了毛的狐狸一样,受了刺激,没有陶木春的血,也许会狂躁到失去知觉。
白狐肯定是变异过的,谁有这个能耐?只有朱永良。
如果他真拿动物做了实验,不会就这么一种,也不会就这么一只。
而深夜出现的白衣人又是谁,难道是圣女背后的那些隐形人,他们不远千里追捕怪兽,是人道毁灭,还是带回去供明言教授研究?
我脑子转的飞快,根本睡不着,发了一条信息给苏欣晨,问她如果我喝了陶木春的血,会不会想起那失落的十一年,她的回复是NO。
陶爸爸曾经出过一次意外,也是摔伤了头部,昏迷了整整三天,陶木春哭红了眼睛,偷着喂他喝下自己的血,可事情并没有象她希望的那样往好的方向发展,陶爸爸仍然没有醒,最后还是推进了手术室,又清了一次颅,才慢慢有了知觉。
倘若她的血对谁都有效果的话,头一天见我,就直接硬灌了,用不着文武带打的,那么费劲。
临近半夜,车驶进一个服务区,餐厅里没人,小超市还亮着灯。
小妹拉着苏欣晨去买吃的,我和陶木春各自订了房间,两人间,我进去的时候,一个男人正四仰八叉的拍着肚皮打哈欠,床柜上扔着吃剩的包子和香肠皮。
他年龄、个头和我相仿,身材却比我胖了整整一大圈,是个小细嗓,说句不好听的,象太监。
“一个人旅行?”。
“和朋友一起,散散心”。
还别说,自从离开老林饭店,心情好多了。
我一边跟他东拉西扯,一边铺床,刚收拾完,小妹在外面喊我去吃饭,就在隔壁。
四桶泡面,四根香肠,一堆榨菜和卤蛋,标准搭配,苏欣晨吃不了,扒了一半给我。
小妹似乎也不太饿,剩了点,都让陶木春报销了,又拿了根老玉米继续啃,神情专注,好不好吃都得吃,不吃那来的血。
“我今天感觉有点奇怪”。
她忽然停下来:“好象又有人跟着咱们”。
这女孩的第六感一向很准,上次是陈安俊,这次会是谁呢?。
苏欣晨走到窗前,望着路灯下的停车场,好几辆车里都睡着人,再过五六个小时天就亮了,不值当的再花钱开间房。
她把耳机挑开一条缝,闭着眼听,外面风吹虫鸣,时不时“轰隆隆”的驶过几辆运输车。
每当这个时候,她都会松开手,减轻对耳膜的损伤。
“大货柜里有三个人”。
她小心翼翼的调节着缝隙的大小和方向:“……他们要早点走,明天中午必须跟老大见面……还说,这货太扎眼,不能在这儿久呆……”。
苏欣晨用简短的几句话,把听到的概括出来。
我几乎惊呆了,这技能也太牛了吧。
“人最多的是那辆银色面包,四个,其中两个呼吸均匀,可能在睡觉……有一个刚刚挂断电话,告诉同伴那边的兔子醒了,还好被捂在了笼子里……噢……他旁边是个女的,一直在强调要保障什么人的安全……”。
她说着,转向一辆高档小轿车,只听了几秒钟,脸颊忽然飞起一片红晕,“啪”的扣上耳机,扭头“呸”了声。
过来人都知道她听到了什么,无非是“吱吱呀呀”、“嗯嗯啊啊”一类的象声词。
连不谙世事的小妹都懂,贴着玻璃、瞪着眼睛找,看到底是哪辆车。
“收”。
苏欣晨嘴角含笑,拉上窗帘。
“美少女,咱脸皮别那么厚行吗,偷窥人家不好”。
陶木春关心的是谈话内容,两辆车同样神秘,但似乎跟我们扯不到一块。
回到自己房间,胖子还没睡,得知我们要去同益古镇时,一骨碌爬起来:“伙计,带上我呗,我做梦都想爬上雪山顶,迎着风雪高歌”。
我瞅着那身肥肉,觉得还是做梦比较适合他。
“不信?我给你看”。
他相机里有张自拍照,穿着冲锋衣,站在皑皑白雪的山脚下,一手扶着同等身高的石碑,上刻“玉砚雪山”四个遵劲有力的大字。
“既然去过,就不叫做梦”。
“去是去过,没上山,晚了一步,我到的前一天山体滑坡,半夜就封了,听说露出了个冰窟,深不见底……”。
工作人员立刻加装护栏、贴上警示标牌,隔了几天又去复检,竟然多了堆人体遗骸。
“别害怕,不是现在的,虽然被动物啃咬的有点惨,但勉强可以辨认出服饰,应该是个古人”。
我忽然来了精神:“什么时候的事?”。
他看着房顶想,好象上面写着年月日,忽然一拍手:“四年前,没错,那时候我刚结束了第一段恋情,痛不欲生……”。
我对他的心路历程完全不感兴趣:“遗骸哪?”。
“你这人真没劲”。
他见我不搭话茬,蔫了:“……我那儿知道”。
网上还真有当年玉砚雪山滑坡的报道,跟他说的很接近,最后多提了一句,因为某个工作人员的疏忽,那堆残皮破骨在运下山的过程中丢失了。
“到了同益古镇,一问就明白了,我给你们做向导”。
胖子不达目的不罢体,拿出身份证:“我叫罗静安,探奇杂志社的记者兼摄影师,不是坏人”。
一听这杂志社就大不了,果然,只是几个大学同窗的共同兴趣。
“罗静安?”。
当我把这胖子介绍给女孩们,小妹眨着眼睛:“锣不是越响越好吗,应该叫罗震天才对,怎么会越敲越安静了呢?”。
“因为在古代,锣声一响,不是走水就是盗抢山匪,所以,没有锣声就是好的呀,代表着宅院四邻平安”。
“那你就是福星喽”。
人对人产生好感,往往就在一瞬间,胖子和小妹挤在后排聊个没完,说到开心处,旁若无人的嬉笑打闹。
陶木春递给小妹一小瓶牛奶,没接住,掉在了胖子脚边,他捡起来,开玩笑的说:“也请我喝一瓶吧……”。
还没等他说完,就被苏欣晨眼疾手快的抢了过去。
我猜里面装的是陶木春的血,奶香味的血。
“……这么小一瓶,你怎么够喝,哪,喝这个”。
车里有超大瓶的可乐,胖子抱着,哭笑不得。
“同益古镇好玩吗?”。
小妹含着吸管:“为什么叫同益?”。
她以为胖子的解释一定很有趣,没想到却非常离奇血腥。
相传很久很久以前,同益古镇的前身是什闾城,二百多户人家,谁也说不上他们是从哪儿来的,只知道是一个大家族,吴氏家族。
吴氏家族极为神秘,因为周边没有乡村农户,城里每个月都会派出一支驮队,步行百里到大集上用粮食换取油盐布匹等生活用品。
他们长相凶恶、额头涂青,张嘴一排獠牙。
“你说的是人,还是妖怪?”。
小妹本来笑的还挺开心,猛然联想到自己,表情失落,偷偷拿眼瞄着胖子。
“所以没人敢从什闾城下过,直到遇上了个要钱不要命的主”。
这货是新上任的农都尉,有一天,他巡视地方,发现从前那座荒城如今已然人畜兴旺,便命令恶仆去征粮,三说两说动上了手。
“吴氏族人非常彪悍,吱哇怪叫,把都尉打的哭爹喊娘,恨不得多生两条腿”。
这下可闯了大祸,农都尉上报郡府,谎称什闾城其实是猿山狐丘,是半人半兽的妖邪藏身之地。
太守立刻派大都尉沈鹤鸣前去围剿,浩浩荡荡来到城下,远远望见数百刁民出城迎战,为首的是位桔皮麻脸的少妇。
“这女的看来不简单,打赢了吗?”。
“四个字,虎入狼群”。
胖子连说带比划:“一口气把沈鹤鸣撵出了五十多里地,不敢再攻城,怕挨打,家也不敢回去,怕挨骂,原地安营扎寨,商量对策……”。
我开着车,正听得津津有味,苏欣晨用胳膊捅我,让我注意前方,原来那辆大货柜已经驶上了弯道,准备下高速。
她又指后视镜,银色面包车一直不远不近的跟着,玻璃反光,看不清里面是什么人。
“都留点神,去哪儿别落单”。
陶木春要苏欣晨寸步不离的跟着小妹。
“……也不知道沈鹤鸣用了什么毒计,第二天大雾弥漫,有猎户迷失了方向,来到什闾城附近,听到雾中传来令人头皮发麻的哀嚎声,走近了一看,你们猜怎么着?……”。
雾蒙蒙里,隐约可见什闾城内红光四散,如同血雾一般。
烈火腾腾,整整烧了两天两夜,没有一个姓吴的逃出来,也没抬出一具尸体,至于是烧光了,还是投降了,就不得而知了。
反正沈鹤鸣就这样进了城,一边向太守索要抚恤物资,一边重建街道房屋,将整座城修得固若金汤。
他还命令官兵把家眷们都接来,打出福祸同享,人人得益的招牌,改名同益,总之是蛊惑人心的那一套了,最终如愿以偿的被推为城主。
相当于土皇帝。
“他上面的官能乐意吗?要是我,这样的好事,当然自己来啦”。
“到底是穷乡僻壤,怎么能和郡府相比,沈鹤鸣留守在这儿,其实是有野心的,只是没过多久就死于一场雪崩,被活埋了,尸首都没找到”。
过了几年,沈鹤鸣的媳妇梅姿夫人因为私自在雪山开矿,朝廷要予以严惩,不料,这小娘子是个火爆脾气,一言不合,揭竿造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