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无瑕
作者:提笔随缘 | 分类:科幻 | 字数:83.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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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缘分
当阳光失去了灼目、空气少了分干涸,忐忑的文德尔小朋友在早晨坐进了包厢,目送灰蒙蒙的珀伽从窗外远走,随火车穿入铺列铁轨的绿野,奔向了陌生的春天。
在他的印象里,这还是头一回搭乘飞机、汽车以外的交通工具。原本,他是打算试试旅馆招待推荐的卧铺大巴,可格林小姐却说,大巴的环境和安全性不甚可靠,建议他考虑搭乘航班或列车出行。
在看过共治区航空票的高昂售价后,他只犹豫了大概一秒,便决定试试火车的乘坐感是什么样。因为要在名为莫加厄的城市下车,要在火车上待足二十小时,买坐票是不大可能的;为了照顾格林小姐的习惯,加之价格实惠,他就买了两张包厢票。
包厢里,是两张软铺一张桌、两双拖鞋一袋茶;空间不充裕,也不算窄;空气里没有霉味,全是清新剂的香;拉开窗帘,飞驰的风景一览无余。若要让他评价,他会说这间包厢的装潢,是不多不少、正正好。
但他说出口的,却是些好奇的问题:“伊利亚姐姐,共治区的机票,怎么会那么贵啊?”
这会儿,格林小姐正脱了棕色的高登靴、把白袜搭上床栏。她不紧不慢地把枕头和棉被垫在腰后,坐在软铺上,读起了在候车厅买的杂志,说:“共治区的机场很少…可能吧。”
见她开始看书,赛尔是点点头,不再打扰,也从行李箱抱出要看的书,进攻那些由数字、符号和字母构成的理化知识了。
这些天,跟着格林小姐到处跑委托,他的学业是有所搁置。不过,他本来就学得快,在温亚德的时候,又清闲得很,已经读完了预定一学期的课程,攻入第二学期的范围了。自学之余,他不忘请教艾斯特,弄些习题自测,以检验学习的成果。核对答案后,不错的成绩证明了,他的脑袋瓜还是一如既往的灵光,没有被异乡的琐事磨得愚钝。因此,他的学业是没有落下,只能说进度不如预期,被不好对付的少女给稍稍拖慢了吧。
中午很快来到。
太阳升到最高处时,合上杂志的格林小姐,拆开了塑封袋,穿好一次性拖鞋,走到少年的身前,饶有兴致地看他在草纸上演算,逐一写下那些难题的答案。
没多久,他放下笔,闭着眼睛、十指交叉,把掌心向外地打直了胳膊,狠狠地舒展了肌肉指节,把酸涩驱散。拍拍脑袋后,他才发现,格林小姐不知何时来观看自己的进展,刚想说些什么,便听那静谧的气息轻拂而来:“文德尔,你喜欢数学?”
一言一语,都把少女的温度送来。让他想起在学校的时候,那个总爱按着他打理长发的艾斯特;以及在海滩和庄园的时候,总是缠着他不放的阿纳塔;还有走在路上,时不时按着他的头,把他的头发薅得一团糟的班布先生。有些欣喜的同时,他松了口气,握紧拳,暗暗打气——这半年下来,他和格林小姐的距离,终于是拉近了些。
所以,他不好意思地挠着脸蛋,憨憨地笑了笑:“数学?嗯,伊利亚姐姐,我什么都喜欢啦…”
“哪样都喜欢?”
“是的啦,像、像是物理啦、化学啦、生理啦…”报起感兴趣的学科,他是掐着指头、如数家珍,比下厨备菜还欢快,“历史啦、文学啦…只是,班布爷爷只拿了理工的教科书给我,没有…”
“嗯,朝晟的语言真难懂啊,和博萨人一样的象形文字,”格林小姐俯低身,凑近了些,有意无意地挡住少年的视线,对着书页上的文字,如是感叹,“数字和符号,却是标准的格威兰用法。文德尔,你不好奇,这是为什么吗?”
“呀?这不是公制吗?”
他的惊讶并非伪装。在中学的时候,老师还特地强调过,自第一帝国崩溃后,大地的数学符号与制度经历过无数次变迁,直到数百年前,工业的萌芽从格威兰的灰土里萌发。在见证第二帝国的骑兵与圣恩者,是如何在格威王国的枪炮炸药前溃败后,各国皆是向格威兰人学习,取来他们的先进经验,慢慢铺设军工厂。而格威兰人的度量衡制度,也在这个过程中成为了大地通用的公制,以灵能与祈信之力外的事物,实现帝皇时代都未曾完成的奇迹——真正统一了大地的度量衡。
可格林小姐的说法,是让他扶膝正坐,听得比上课还认真不少。
时间、时间,贫穷的人想拥有更多的时间去赚钱、去休息,换来一个不那么辛苦的中年,和一个幸福的晚年;富有的人想掌握更多的时间去享受、去分析,感恩帝皇赐予的眼光和福气,最好把资产禁足再翻上一番。而禁足于王庭的少女,独不缺时间。那些贵族的礼仪、淑女的修养,她是不放在心上的,她常爱请迦罗娜老师讲授学校的知识,免得成为奥兰德先生希望中的那个一窍不通的花瓶。闲暇之余,她还会请舍丽雅小姐帮忙借阅图书,了解一些尘封在王庭中的历史,读那些过去的人和事。
(二十一)缘分
朝晟的度量衡制度,本是与格威兰大不相同的。是朝晟的建立者、议会的元老祖仲良,力排众议,把梁人古老的度量衡制度废除,改用从灰都学来的新标准。
当少女说起隐秘的往事,那个虚无的声音又浮现在少年的耳边,蛊惑着、诱骗着、催促着他的本源…
命他开启视界。
一切的一切,要从数百年前的梁国说起。祖特使奉焱王之命,携圣器「焱刃」穿越博萨,途经格威兰,抵达圣堂与武神的奎睿达家族共治之地——圣城。按计划,他应该在圣城之前受到热烈欢迎,踩着鲜花、面朝烟火,将蕴含恐怖破坏力的圣器送给圣堂的沐光者,换取一个焱王渴求的秘密。但奎睿达家族莫名发难,在圣城之外截杀使团,夺走焱刃,放他逃窜。
与爱人茉亚·伊迪布兰逃至灰都康曼城后,祖先生凭借毒辣的眼光和阴损的口才,成为了当时的奥兰德大公、日后加冕为王的庄士敦一世最信任的幕僚。
不幸的是,祖先生被王庭深处的贤者相中,成为贤者的学徒——一个要继承贤者的记忆或灵魂,失去自我的“新身躯”。可贤者看护的珍宝、相传由旧日的真神遗体所制造的原初之岩、亦即林博士夺来的初诞天晶,觉醒了迷蒙的意识,帮助祖先生欺瞒贤者,带着朋友和爱人逃出了灰都,回到了旅行的原点…
大梁的都城,永安。
对祖仲良来说,远远地望一眼永安的繁华,已是够了。他可不愿走入那城墙,万一被好事者认出,报给了焱王,有十万个脑袋也不够掉。
不,如今他手握初诞天晶,又何惧之有?焱王远不及贤者,他能逃的脱贤者,还怕制不服焱王?他是担忧天晶又当墙头草、和焱王暗通款曲,玩一出临阵易主,还是…
恐虑曾经?
曾经,他也是永安城内的富家宝贝,爹疼娘爱、衣食无忧,有仆役跪地上给他当马,有丫鬟抱铺盖给他暖被窝。但四岁那年,他们家的男丁女娃,尽被神宫的甲士羁押。
闹市之中,大刀挥落,温热的血洒在他的脸上,父母的头滚在地上。年幼的他被流放,在南岭的湿林瘴气里啃虫食草,摸着脏泥烂土,藏在大片的丛叶之间,悄悄地去偷果子,却被巡守的木灵逮到了。
在梁人的传说中,目生兽瞳的木灵都是妖怪;还说木灵不分男女,专勾那些好色之徒的魂,把他们骗回去当奴隶使唤。可抓到这矮冬瓜后,穿着黑纱的木灵是念了些晦涩的话,放开了他。这木灵蹲下身子,随手扯了张阔叶,摘了枚果子,好生擦了擦后,递给了他。
他不敢接,也不敢跑,就站在原地,和木灵怔怔地对望。
木灵是挤眉弄眼,拿手指比划个不停。但见他还是呆愣,木灵无奈地叹了口气,把果子咬了口吞下肚,又递给了他。
这下,他敢接住果子,放在嘴里啃咬了。甘甜的果香,充足的水分,还有那爽脆的味道,让他狼吞虎咽,犹如发狂。这时节,红彤彤的果实,比拗着娘亲的意思,使唤仆役偷捎进门的冰糕还香。
等他吃完果实,把果核咬在嘴里,为了刮光果肉、险些崩了牙后,木灵向他伸出手,静静地看着他,没有要求、没有讲话,用怜爱的目光,把意图无声地传达——
要跟我走吗?
他把果核吐到手上,四下张望后,把湿漉漉的硬籽扔在了果树下,又把掌心在树皮上抹了几道,像只瘸了腿的小狗那样,一点点挪了过去,把指头搭在了木灵手上,无声地回答了——
走吧。
木灵的村落,与朝晟的时代是大不相同的,与其说是村落,不如说是城寨木堡。对的,木堡,由生满利刺的灰白树木所圈成的堡垒。这活木头连成的墙,是钢斧也劈不开的坚韧;那搭在树上的房子,由木梯和铁索桥连结,修得老高;齐天的树木下,是葱翠的草;草丛外,是踩实踩光的石子路;石子路旁,坐着些摆摊的木灵。
木灵们兜售的商品,多摆在亚麻布、挂在竹架上。有放光了血,还冒着尿骚气的新鲜野猪;有刚摘的、还没擦干净泥巴的菌子野菜;还有堆在布袋里的干菇干菜,以及一些风干的肉块肋排,
这里看不见梁人,全是留长发的木灵,雌雄难辨。多数木灵是挑了些蔬菜和菌子就走,少数的木灵会在干货前逗留,拿一些回家。卖鲜肉的,少有顾客赏光,只能拧开葫芦似的水囊,喝两口泛香的果酒,抽刀剥皮,把猎物大卸八块,装进背囊后,用与身材不符的力量和巧劲,直往树上跳;挂干肉的,倒是有些顾客来看,譬如领着人类孩童的木灵,就扔了几枚铜板,拿了条一指粗细的肉干,叫店家用刀铡成几段后,给到这躲在身后的男孩手上。
男孩想咬断肉干,却怎的也嚼不动,只能把肉慢慢抿软,一丝丝啃下来,含在嘴里。
淡淡的咸味,不少的香料,辅之以风干的味道,让他的口水越嚼越多,喉咙越吞越干,肚子也越吃越饿。等啃完了,他贪婪地舔着指头,又惶恐地瞪大眼睛,看向木灵。
木灵没说什么,只是笑着拍了拍他的头,背对着他蹲下来,示意他爬上来。这次,他没有犹豫,小心地楼过木灵的脖子,任木灵用麻绳穿过腿、绕过肩,把他固定在背上,向树上攀爬。
他偷偷地向下瞥,见地面越离越远,估摸这棵树足有十几人那么高,不由收紧胳膊,闭着眼睛,死死贴着木灵,不敢动弹分毫。他听到,木灵轻笑了声,在某处停下,又蹲着解开麻绳,把他放开了。
在头顶传来温暖的触感时,他睁开眼朝下望,一把抱住了木灵的大腿,才没软了膝跪下。现在,他们立着的地方,是环树而支的木板,离地足有二三十人远。边缘处,只有一圈围着藤条的栏杆。要是没留意,或是风大了没站稳,定然从内滚落,实打实地砸进泥巴里,连入土都免了,直接下葬。
等他缓过神、松开胳膊,木灵抱起了他,慢慢走向修在另一株树上的房,把他在屋里放下。他这才敢睁开眼,好奇地踩踩脚,观望从未住过的树屋。
这里的木板铆得牢靠,踩着只有轻微的异响。屋子分上下两层,他们在的这层,铺着毛绒绒的兽皮,放着桌椅碗筷,俨然是待客的厅堂。
不等他往二楼望,一位挂着黑纱的木灵就从楼梯爬下了。惊呼之后,他瑟缩在两位木灵的中间,被揉着头,安放在木椅上。没多久,木灵便烧起水,从柜子里抱出木桶,兑好水后,拿着草木灰和麻布,把他扒了精光,也不管他怎么挣扎,强行帮他洗了个澡。
在帮他擦洗时,那位后来的木灵,还捂嘴窃笑,给他的小鹊鹊偷偷地弹了两下。等他学会木灵的话了,他才知道,那是没见过梁人小孩的木灵姐姐一时调皮,无伤大雅。
等他解释完,他的妻子抱臂于胸前,笑得是难以捉摸:“哦,所以…我该哪般称呼她?用梁人的话说,该喊姑子还是姐姐?祖,说来看看吧。”
祖仲良虽是牙关打颤,却是热脸赔笑,把躲在怀里哭的木灵拥得更紧了些。是的,在这南北交界之地、在这死尸铺地的官道外、在这血气腥浓的驿站内,他正搂着一位衣衫褴褛的木灵,解释和怀中人的关系,解释为什么在与押运囚奴的马车擦肩而过后,偏要妻友帮他个忙,一路尾随至此,愣是杀光这里的活口,把这木灵救下。
见说得口干舌燥,妻子也没有罢休的意图,他遂把主意搁在了牛兄弟身上,可正踏着一位官兵脑袋的牛兄弟,是吹了口哨,明摆着置身事外,看他们夫妻俩要如何喧哗。
半年前,他是随了祖仲良的意,与之结伴而行,往南方走动,尽量远离高深莫测的焱王。他是清楚焱王本事的,那滔天白火,那灭世蛮力,那金刚之躯,纵使神宫的三百御天士勠力同心,也要在眨眼间魂归上天。
倘若天武在世,神宫的焱王,便是忠心不二的王;倘若天武已死,神宫的焱王,便是行走天舆的皇。灰都的贤者鞭长莫及,再说,一个不问世事、连传承亦成困难的老头,哪管得了这方土皇帝?哪管得了年轻力壮的焱王?
因此,跟着祖仲良走,是他最好的选择。这一路上,他们是足吃足喝。没事了,仗着御天士的尊位,喝令守城门的放行,在客栈下榻;缺钱使,就打听打听哪有土匪恶霸,杀上门去,抢他一笔回来。半年下来,他们惯于此番生活,也不多问祖仲良缘何去往南方,只管打、只管杀,烦心的,一律不放在心上。
可如今,事有不妥。祖仲良是换上木灵的语言,好说歹说,把怀里的姐姐劝了开,才拉着爱妻跑去闻不到血腥气的房里歇脚,把那些年的老底抖了干净。
早先,他告诉茉亚,儿时,孤苦无依的他受一户木灵收养,认了干爹干姐,好读书识字,学着开弓拉箭、调毒配药,记挂着练出本事,回永安去找焱王报仇雪恨,不成功便成仁。可他没有说明白,他非要到永安的原因,可不止寻仇那般简单,更要紧的,是干爹要把女儿许配给他,留他在寨里过活。
茉亚是靠着木墙,闭目微笑:“哦,意思是说,我该喊她当姐姐?是吗,祖?”
“我这不是跑了吗…大姑子,大姑子就好。”
祸到临头,他还是明白怎么说话最讨巧。他万般发誓,此行,他仅仅是想回南方,凭本事报恩还情,告诉干爹,他已出人头地、他已是本领非凡、他已有贤妻在房,好让干爹把姐姐嫁了,别再干等他了。
谁知道,事情成了今天这样。
茉亚拈了束银丝,看向纸窗外的木灵,若有所思:“今日重逢,你是天晶之主,她是笼中囚徒。缘分,妙不可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