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小作精娇气包的狼崽子男友
作者:白不单 | 分类:现言 | 字数:157.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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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1章 番外—霍竞川少年3
这一天深夜,狼王带领着三十多头狼下了山,这也是小少年第一次来到山下人类的村庄。
他骑在狼王背上,身上穿着自制的羊皮小褂子,脖子里挂着晒干的蛇皮,赤着脚,一双黑眸好奇又警惕地打量着这里。
他轻轻抚摸身下狼王的毛发,狼的报复心很重,但这次,它们没有受伤太严重,本不必下山。
狼王是想将他送走。
狼群站在村口处,没有进攻,后面的狼显得焦躁,发出几声嚎叫,听到动静的村民跑出来,看到这副场景,差点吓晕过去。
最后,是一个看上去五六十岁的老人走出来,后面跟着几个年轻的汉子。
他们尝试着和小少年交流,他很冷漠,也不开口说话,但显然,他是能听懂的,最后达成约定,人只在山脚那一片活动,不得去深山里,狼也不会随便下山,双方相安无事。
说起来,一个村子上百户人家,真要团结起来对付狼群,又哪里对付不了!
但人比动物更趋利避害,谁都想活着。
更何况,支书收到消息,上头马上要发放救济粮了,相比其他大队虚报夸大粮食产量,壮劳力都饿死好些个,他们大队干部当初早早发现情况不对,交的任务粮少,情况好多了。
谈完了,小少年便要走,老人欲言又止,他没想到,山里居然有个孩子,还跟狼一起生活。
回到山里,没过几日,狼王的伴侣即将生产,正当这时,一头盘踞在另一座山头的猛虎因为寻找食物进入了狼群的领地。
狼王前去迎敌,没能回来,狼群也死伤惨重。
小少年和母狼前去寻找,只看到被啃咬得七零八碎的狼王尸体,还有它嘴里死死咬着不放的半个虎头。
母狼发出悲戚的哀嚎,小少年把狼王埋在自己的洞穴外面,这里他不能住了。
失去狼王的狼群需要再次选出新的首领,而对于一头怀孕的母狼是没有任何的狼群愿意接受它的。
小少年带着母狼重新找了一处地方安顿,十几天后,母狼产下一只小狼崽子。
小狼崽非常可爱,叫起来嘤嘤唧唧,躲在小少年怀里取暖,小少年给它用枯草做了个窝。
他每日出去打些野物,给母狼补充营养,看着小狼崽会睁眼,能跑能跳。
他不知道的是,在这段时间,山下一直有人想找他,因为要照顾小狼崽,他一整个冬天没有出深山。
到了春暖花开的季节,小狼崽已经半岁大了,这一日,母狼咬死了一头野猪,放在小少年的山洞口,然后转身,它回头看了一眼洞穴,离开,再也没有回来。
没有伴侣,它难以再回到狼群,但它的孩子要回去,它必须离开。
山林里充满了未知的危险,失去父母庇佑的小狼依旧很难存活,好在,还有小少年。
狼群对这头孤零零的小狼崽不算太友善,尤其是新加入的狼,时不时要欺负它。
小狼崽很凶,对着陌生的狼嗷呜嗷呜叫,偏偏它还小,打不过人家,但它不认怂,腿上被抓伤了还要往前冲。
小少年及时赶过来救下它,抱着它回去,用草药敷在它伤口上。
小狼崽伸着爪子不服气,它还能打,又疼得嗷嗷嗷叫。
小少年戳它脑袋,这么弱,连野猪都干不过,要不,给它起个名字吧!
他想到了小狼崽的父亲,一身灰色毛发,特别威武。
“那你就叫大灰吧!”他想不出别的好名字,只好把自己的名字给了小狼崽。
至于他自己,勉为其难叫老太太起的名吧,叫什么来着?
等他再次下山,便看到等在山下的傅奶奶,以及那天站出来的老人。
老人姓李,据说是这个村庄的支书,他已经来到很多趟了,始终不见有人出来。
傅奶奶笑得慈爱:“小川,你想不想下山生活?”
他是人,终究不是狼,不能一直生活在山里。
小少年明白她的意思,他又想起了陪伴他长大的狼王,半晌,终于点头。
村里给他划分了宅基地,就在傅奶奶家边上,他就搭了个茅草屋。
村民们对他这个“狼孩”充满好奇,他和小狼崽一样,遭到了大部分人的排斥。
尤其是一些孩子们,孩子的恶意总是直白、毫不遮掩,他们把他搭的茅草房推倒,又打他。
村里的干部呵斥教训过几次,但他们很忙,这种孩子之间的矛盾,在大人眼里实在算不得什么大事。
小少年霍竞川不怕他们,他们把他的房子推倒,他就扛上粗树干去撞他们家的泥坯房,他们打他,他就打回去,他一个人能打一群,把那群人打得一个个哭爹喊娘。
他那双狭长嗜血的眸子告诉他们,他不怕死,也不怕打死人。
渐渐的,就没人敢来招惹他了,有人崇拜他,更多人深深畏惧他。
他才十来岁,村里也没给他安排太多的农活,他就每日往山里跑,偶尔会把小狼崽带回家,大多数时候陪它在山里打猎。
他也会跟着傅奶奶学识字,傅奶奶年轻时是大家闺秀,尤其擅长诗词,教着教着总忍不住念两句诗,小少年也学了一些,但他不明白这些有什么用。
他在山里发现了粮食的种子,一点点慢慢扩大种植范围,就算不打野猪,他也不再愁饿肚子。
他还去了县里,发现了黑市,在黑市上,除了粮食,就属肉最珍贵,他把打的野猪扛去卖,换来了一笔笔钱。
不是没遇上想黑吃黑的,可他能打,而且每次都不走回村的道路,他从山的另一头绕路,长久的野外生活,让他的敏锐度极高,只要有人跟在他身后,都能被察觉,到后来,那些人找不到他住哪里,还得求着他常常送野猪去卖。
村里的生活很平静,少年坐在自家门口,把晒干的红薯收起来,又准备去地里拔萝卜。
前面的小路上一阵喧嚣,一头牛从门前走过,背上骑着个穿深红色衣服的女人,少年抬头看,他知道,这是在结婚,牵着绳的男人笑得脸上开花。
特别傻。
傅奶奶端着碗花生过来,也看向那边:“小川,你有没有想过,以后娶个什么样的媳妇啊?”
“媳妇?”就像那个男人那样?
少年摇头:“不娶媳妇。”
听说,娶了媳妇,就要和媳妇睡一个床,吃的也要分给媳妇,他想想都受不了。
他甚至无法想象几年后他会被冠上某个女人的男人这样的头衔。
他属于自己,永远不会成为谁的谁。
他不喜欢和人亲近,任何人,更不愿意和一个女人分享自己的被窝。
狼的领地意识很强,他也是。
傅奶奶就笑:“这可由不得你!”人最不能控制的,便是自己的心。
少年眼里闪过慑人的寒光,谁敢逼他,他就弄死谁!
他最近新学了句诗: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
非常有道理。
傅奶奶把碗放下,帮他把红薯捡起来,少年的五官逐渐张开了,眉眼越发锐利,只是眼底不见半分温情。
不知这世上有没有一个人能让这可怜的孩子暖起来。
寒来暑往,春去秋来。
小狼崽大灰长成了威风凛凛的大狼,成为狼群新的首领。
小少年霍竞川也长成了高大的青年,沉默寡言。
他好似和村里的青年没什么两样,上工干活,下工回家。
仿佛已融入这个村庄,除了孤身一人,无牵无挂。
看中他力气大、能干,这两年,也有人给他说亲,介绍姑娘认识,他全部都拒绝了。
只有他清楚,他的心好像干涸的河流,成家生子,这些所谓的欢喜,于他激不起任何波澜。
而他不愿意的事,没人能勉强他。
……
金秋九月,又是一个丰收的季节,村子里所有人都忙着秋收。
霍竞川被安排挑玉米,将一筐筐的玉米挑回大队仓库。
傍晚,霞光漫天,他穿着一件破褂子走在乡间小路上。
夕阳的余晖洒向大地,将这座小村庄点缀得格外美丽。
霍竞川无暇欣赏,这是最后一趟,他等会儿要去山里,白天弄了个套子,看看有没有套中兔子。
两个装满玉米的箩筐轻飘飘晃悠,他大步流星走着,突然,一只鸡咯咯叫着朝他飞来,他身形快速闪过。
他想,或许,他应该套一只小白兔,不知道肉质和灰兔子有无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