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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别慌,抽个奖先

作者:桑榆婉晩 | 分类:现言 | 字数:73.4万

第269章 知青(十五)

书名:快穿:别慌,抽个奖先 作者:桑榆婉晩 字数:2624 更新时间:2024-11-16 17:03:36

“这么冷的天也有招小工的?”

小工其实就是跟在包工头手底下,干搬砖、和水泥、抹墙等杂活儿的一种短期职业。

许尚尧每次出远门进货都以干小工为借口。

许母每次都会给他准备一袋馒头或烙饼带着,以便路上吃。

只是这回在厨房忙活的时候,眼神时不时在儿子身上转一圈,欲言又止。

许尚尧今天穿一件洗得有些发白的深蓝色工装服,脚上踩着一双回力鞋,脑袋上顶着的板寸刚剃不久,瞧着十分精神。

此时,正捧着脸盆那么大的碗唏哩呼噜吃面。

不知是不是因为浓眉大眼,长得俊,吃相不仅不让人觉得粗鲁,反而还有种率性之感。

小时候,大半个村的小姑娘都喜欢追在他后面跑。

王丽丽就是最黏他的一个。

想到这里,许母忍不住暗暗啐了一口。

这些年来,儿子对这个未婚妻虽然不是很热情,但逢年过节礼数方面可从未短过,甚至家里每次吃饺子、炖肉,都会专门舀出一碗来让儿子送过去。

可他们家怎么做的?

要退婚也就算了,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她认了。

但明明已经决定了退婚,还一直捂着,等她欢欢喜喜买回一大堆办喜事需要的东西,这才从别人嘴里听说。

那么好的糕点、罐头、布,还有新打的家具,花了儿子出去做工好几年赚的钱,还搭上不少从亲戚邻居家借的布票。

婚事他们王家说退就退。

这些东西呢?让她往哪儿退去?

真是想想就糟心。

还好她儿子心大,不像他爸似的老在意别人的眼光,这事儿发生后还是能吃能睡,要不然她非得好好跟王家掰扯掰扯。

许尚尧并不知道母亲丰富的心理活动,吃完饭一抹嘴,顺手把脏碗筷扔进盆里涮了涮,然后从橱柜里拿出一瓶橘子罐头,“咔咔”两下就给拧开了。

许母有些肉疼,忍不住瞪他一眼:“昨天不是才吃了一瓶?又开!”

“妈,这东西都是有保质期的,别舍不得吃都给放坏了,那才是浪费。”说着,手脚麻利地把锅里蒸好的馒头往布包里装。

许母顾不得说教,急忙拿起罐头瓶倒了大半在儿子碗里:“吃完再走。”

为人父母,总想把最好的留给孩子。

哪怕一口吃的。

许尚尧看着罐头瓶里仅剩的一点糖水,想象着父母这也舍不得吃、那也舍不得用的样子,心里酸楚。

这回说什么也得想办法把手里的钱过个明路。

“来不及了,你跟我爸分着吃,走了!”

尼龙袋子扛上肩,大踏步往外走去,不料却被母亲一把拽住,神情微妙:“儿子啊,昨天那个事可千万不敢再想了,知道不?后村李家那个读过初中的丫头一直对你有意,等你这次回来,咱们……哎哎哎?你这臭小子,妈还没说完呢?”

……

林敏儿并不知道自家男人已经出发给她挣彩电冰箱洗衣机去了,此时,她刚把张雅丽从她家里约出来。

国营饭店里,两个小姐妹坐在靠窗的位置上等着上菜。

林敏儿点了红烧肉、清蒸鲈鱼,还有一盘葱烧豆腐,并四个大馒头。

张雅丽穿一件洗得褪了色的黑色棉袄,胸口、腋窝处都打着补丁,一张本就不是很白的小脸更加蜡黄,气色还比不上在乡下的时候。

国营饭店的大厨之前都是在大户人家做厨子的,手艺都是一绝。

林敏儿都吃得津津有味,更别说回城后饥一顿饱一顿,连肉星子都没见过的张雅丽。

只是吃着吃着,腮帮子里还鼓着没嚼烂的馒头,眼泪就开始啪嗒啪嗒往下掉。

怕别人听见,连声儿都不敢出,哭得整个单薄的身体都在颤抖。

哭她的命苦。

亲妈在她很小的时候就死了,没过几年,后妈进门,还带了个比她大一岁的女儿。

和林家情况一样,当年本来应该是年纪大的孩子下乡,但后妈承诺如果她能替继姐去,回城后就把娘家哥哥退下来的工作给她。

她娘家哥哥早年丧妻、中年丧子,早就是孤家寡人一个,最亲近的小辈就是张雅丽的继姐王芬。

有这个条件,再加上亲爸做见证人,她犹豫一番还是同意了。

然而,她低估了那一家人的底线。

等她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到回城的机会,等待她的却是一个毫无立足之地的家。

继姐早在两年前就顶了那份工作,不仅如此,还嫁给了自行车厂车间主任的大儿子,有钱又有权。

连亲爸都劝她安分守己,别再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

或许是因为女儿嫁的好,后妈也撕破了当年的伪善面具,开始光明正大地欺负她。

家里所有家务甩手不干,全塞给她;

这么大的姑娘,正是找婆家的时候,连身新衣服都不给做,只让她穿亲生女儿退下来的旧衣;

更过分的是,把着男人挣回来的钱,一分都不给她。

上辈子,张雅丽在这个家吃了好几年苦头,等到嫁人之后才勉强好一些,当然,也不是什么好人家,继母怎么可能允许她比自己女儿嫁得好呢?

只是随便配了个驴粪蛋子外面光的人家,看着在城里有房有院,实际上穷得叮当响,男人还好吃懒做只会啃老、吃软饭。

苦巴巴过了一辈子。

林敏儿等她平静下来,伸手舀了碗蛋花汤递过去:“看你这点出息,别哭了,既然亲爹亲妈都死了,你还待在那个家干嘛?早点搬出来过自己的日子才是正事。”

张雅丽抹眼泪的手一顿,通红的眼睛里先是错愕,接着又浮现出清晰的痛苦与难过。

是啊,她爸这个样子,跟死了有什么区别呢?

她该死心了。

“可是……可是我没有钱,没有地方住。”

林敏儿今天穿了件大红色的掐腰袄子,把本就窈窕的身姿勾勒得更加吸人眼球,走在路上有不少小伙子偷偷看她。

这会儿杏眼微挑,狡黠一笑的样子,更是看得张雅丽这个女人都忍不住心跳慢了半拍。

……

林敏儿把自己在供销社的工作送人了。

当天在国营饭店吃完饭,跟着张雅丽回家收拾好少得可怜的行李,便带着她去办手续了。

整个过程不到两个小时。

供销社负责办理员工入职手续的人都傻了。

包括惶恐至极的张雅丽本人。

她一向胆小,再加上穿的破旧,恨不得把自己缩成一团不见人,于是林敏儿让她拿什么资料就拿什么资料,让她签字就签字,直到木已成舟,才反应过来。

林家人更是要疯。

“你刚才说什么?”

每个字都听得懂,怎么连起来就让人头晕目眩的呢?

“我说,我把工作送人了。”

少女身上的红色棉袄把她一张白净小脸衬托得更加好看,说话声音也软糯好听,但说出来的话却仿佛平地惊雷,炸得众人不知所措。

沙发上,一向八面玲珑的媒人都忍不住破防了,震惊之色溢于言表。

那可是供销社的工作啊!

吃公家饭的铁饭碗,多少人挤破脑袋、花几百上千块钱都不一定能找到的正式工作,就这么被轻飘飘地送出去了?

这姑娘是不是脑子有问题?

郑彩虹看完板上钉钉的文件,确定了小姑子没有开玩笑,整个人都不受控制地抖了起来,眼前一阵一阵发黑,再加上本身还怀着孕,当着客人的面便没忍住干呕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