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刑警重生,谁敢不服?
作者:不信天上掉馅饼 | 分类:都市 | 字数:205.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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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9章 召大力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一碗面,用青花瓷碗盛放。
面条雪白,葱花碧绿,鸡蛋橙红,火腿鲜艳,两滴香油焦黄,香气扑鼻而来。
“三姐,我只想吃碗面,你给我整个艺术品……最难消受美人恩啊……”
三姐噗嗤一笑:“就知道贫嘴,有吃的还堵不住你的嘴!”
“要堵我的嘴,也可以尝试用别的方法……”
刀锋嘀咕,声音低得没人能听清,然后立即埋头吃面。
三姐抿嘴轻笑,忍不住看了于傲雪一眼,于傲雪极其轻微地撇了撇嘴,一副嫌弃的表情,随即又轻轻摇头,也不知是个什么意思。
这边厢,姐妹俩还在“眉来眼去”,无声交流,刀锋已经一抹嘴,一碗面下了肚。拍了拍肚子,一副心满意足的样子。
这回是真吃饱了。
“你猪八戒吃人参果啊?”
这速度,连一贯吃饭很快的于傲雪都看不下去了。
或许还有几分“吃醋”。
堂姐虽然也时常给自己下面,但似乎,从来没有这么用心过。
简直了!
“嘿嘿,于科,帮个忙。”
刀锋习惯性掏出烟来,准备点上,看了看身边美人如玉,又恋恋不舍地放下了。
“想抽烟去阳台。”
于傲雪一挥手,脸上又浮现出嫌弃之意。
“不是,我可以忍一忍,先说正经事。那个,你们检察院能不能查一查陆天成?”
“没有介入理由。”
说到正经事,于傲雪马上变得严肃起来。
“沈世明以前没给你们检察院送过举报材料吗?”
“送过,侦查局那边调查过(注1),没有查出大问题。”
刀锋蹙起眉头。
于傲雪说道:“任何单位,内部都会有不同意见的,检察院也不是铁板一块。”
刀锋注意到,于傲雪说这话的时候,脸上居然闪过一抹无奈的神情。虽然她在检察院是有名的“刚正不阿”,到底职务摆在那,只是普通检察员,许多事情,她也是做不了主的。
“那好,我换一个说法。就是说,沈佳怡手里有新的证据,是一个账本,沈世明留下来的,沈佳怡交给我,我又交给你们检察院了,你们是不是就有理由再调查他了?”
“账本在哪?”
于傲雪朝他伸出雪白纤长的手掌。
刀锋便有点尴尬地摸了摸鼻子。
于红珊叹息一声,说道:“小雪,刀子的意思是说,假设有这个账本!”
“假设不能成为调查的理由。”
于傲雪收回手掌。
刀锋嘿嘿一笑,说道:“陆天成相信有这个账本就行了,也不用你们真的去调查,只要放出风声。”
“理由呢?”
于傲雪其实也隐约猜到了刀锋的意图,但这么重要的“设计”,她需要刀锋解释清楚。凭猜测,大家打哑谜是不行的。万一出现误读,要出大问题。
刀锋笑道:“他们安逸得太久了,让他们动一动,大家都紧张起来。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嘛。他们做的孽,却总是来折腾我刀锋,像话吗?”
三姐轻笑道:“你想钓鱼啊?”
刀锋耸耸肩。
三姐低头沉吟一下,说道:“倒也是个办法,不过这样一来,那小姐弟两个,就有危险了。他们可不是你,那么厉害。”
“所以,三姐愿不愿意请他们到新城里来做客呢?”
三姐眼神一亮:“这主意不错。”
“召大力还不敢来新城里撒野吧?”
“借他两个胆子!”
三姐低哼一声。
“你不是想要了解他的为人吗?我简单跟你说说吧,这个人除了横行霸道,搞歪门邪道之外,最大的特点就是好色。我听人说,在他的工地上,有不少小女孩帮忙干活。一般是在厨房帮忙做饭。”
“小女孩,多大?”
刀锋眼里闪过一抹煞气。
“十六七岁吧,也许更小一点。具体的我还没来得及调查。”
“混账东西!”
于傲雪喝道,俏脸上浮起一抹怒色。
“谁说不是呢?另外,夜总会,地下槽子,都是他爱去的地方。”
“主要在哪些场子?”
刀锋问得很仔细。
“主要是在北关那边,帝豪,君再来是他最常去的两个场子。至于槽子的话,没个定准。知道他有钱,开槽子的都很喜欢叫他。以前,闫利民的场子,他就常去。”
许多地下槽子,是没有固定地点的,通常都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
只有到了三姐这种“级别”的大佬,才会有一两个固定的场子。但一般也很低调,需要时刻打探消息,一有风吹草动,就得马上歇业。等风头过去再说。
当然,大佬的消息来源,总是比普通小槽子老板要广得多。通常只要有大行动,他们总是第一时间接到通知。
“他以前没来过新城里这边吗?”
三姐淡淡一笑,不屑地说道:“怎么会不来?不过他有一次喝多了,在场子里闹事,被我说过之后,就不怎么来新城里了。”
刀锋哈哈笑了起来。
看来三姐和他一样,喜欢给讨厌的家伙做“思想工作”。
思想工作一通,那就什么都通了。
“他很喜欢喝酒闹事吗?”
刀锋又问道,神情比较关注,显然很在意这个。
三姐的神情益发不屑:“他确实喜欢喝酒,酒量却很一般。尤其酒品不好,多喝两杯,就喜欢发酒疯,总以为老子天下第一,谁都要给他面子。”
刀锋笑起来。
这不就是典型的人菜瘾大吗?
“刀锋,违规的手法你最好别用。”
于傲雪在一旁淡淡说道。
“彭自如那个事都还没了结,他们就等着你再来一次呢!”
“我尽量吧……”
刀锋的回答明显口不应心。
奇怪的是,于傲雪也没有再“警告”他。
看来检察官小姐姐心里头,也憋着一股气!
注1:法律规定,职务犯罪和相关经济案件由检察院负责侦办。最初设立的内部单位叫经济检察处,九十年代初期改为贪污贿赂侦查局,九十年代中期,又改为反贪污贿赂局。延续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