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散修修仙实录
作者:一张小叶子 | 分类:古言 | 字数:106.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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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入平昌城
大猫周身散出的强大妖力相当于修士的练气八重,金慧大感震惊,这里怎么会有如此强大的妖兽?
现在不是想这个问题的时候,遇到这么强大的妖兽,赶紧逃命要紧。
金慧赶忙撒开步子便逃,但这时大猫已经注意到金慧,并感受到了金慧身上散发出的强大真气。它停下吸食小山精,向着金慧追去。
大猫纵身一跃便有十丈远,金慧见大猫向她追过来,逃的更疾。
只是大猫速度太快,眼看大猫渐渐逼近,金慧只能没命狂奔。
她的实力面对大猫无异于以卵击石,硬碰硬根本没可能活命。
大猫追上金慧,后腿一蹬竟一下子跳了十四五丈远,庞大的身躯扑向金慧。
金慧身体贴地滑身从大猫爪子下逃出,继续往前逃命。
大猫再次扑向金慧,金慧噌的一声跳上树,大猫跟着扑过去,庞大的身躯直接把树连根撞倒,金慧也从树上掉下来。
金慧就地一滚起身继续逃命,她的身形忽左忽右,身后大猫跟着左冲右撞。
始终抓不到金慧,大猫也有些着恼,它停住,长长的吐出一口气,接着猛然一吸,金慧被强大的吸力吸住,朝大猫倒飞而去。
“啊——”金慧惊恐尖叫,慌忙之中用手紧紧扒住一棵粗壮的大树拉住自己,身体像那迎风招展的旗子一样。
大猫继续吸,大树也被连根拔起,和金慧一起被大猫吸走。
金慧抱住大树不松手,在强大的吸力中努力躲在大树后面,并催动真气准备全力一击。
生死在此一搏!
金慧连同大树很快到了大猫嘴边,大猫可不吃大树,正要挥爪子拨开大树,这时吸力也大大减弱。
金慧猛然从大树后面跳出来,抡拳砸在大猫脸上。大猫受了一拳身体踉跄一下,吸力停止,金慧落下地,撒开步子继续逃命。
大猫被金慧砸了一拳,动了怒,再朝金慧追过去。
眼看金慧又要被大猫追上,这时突然飞出几颗小火球,在大猫身前轰然爆开,大猫受惊退后。一人抓住金慧的手道:“跟我来!”拉着金慧钻进了一片密林子。
救金慧的是个女子,金慧认得此女,她正是昨天卖给她耳坠子的摊贩。
金慧吃惊的道:“是你!”
摊贩老板刚才用的是火属性术法,看她的出手,修为也是在练气五重。
摊贩老板交给金慧一张隐藏修士气息的符箓,让金慧带在身上,这样大猫就不能通过修士气息找到她们的行踪了。
二女一路跑出数里之外,身后不见大猫追过来,看来是安全了。
金慧气喘吁吁,稍缓了一下,对摊贩老板道:“没想到你也是练气五重!多谢你救我,刚才实在太惊险了!”
摊贩老板问金慧:“这山里的灵气并不充沛,怎么会滋生出那么强的妖兽?”
金慧摇头道:“我也不知道。如果不是你,我就要被那妖兽吃了!在下金慧,不知阁下尊姓大名?”
“余瑛。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要去平昌城。”
“我也要去平昌城!”
二女担心大猫再追过来,还是再走远一些更安全。她们借着夜色赶路,余瑛道:“我们都是练气五重,等会儿我们切磋一下可好?”
金慧爽快同意道:“正合我意!”
一个时辰后,她们已经走的已经足够远了。眼前是一片空旷的平地,余瑛道:“这里很合适切磋。”
二女分站开,摆开架势。
金慧的水歇包裹住拳头,余瑛手握住短刀,二人同时出手。
余瑛纵身跃起,手里短刀朝金慧划出,强大的剑气在夜空中划出一道明亮白练。
金慧挥拳直直迎着白练轰去,轰的一声,拳风与白练撞上后相互抵消。
二人攻守交错,互有往来,真气冲撞的周围土地炸裂,尘土飞扬。
一连斗了百余招,二人难分胜负,同时停手。余瑛哈哈大笑道:“痛快!真是痛快!很久没有打的这么痛快了!”
金慧道:“我也很久没有和人打的如此畅快了!”
余瑛道:“此次平昌城之行我们同路吧!”
余瑛性格豪爽,金慧也很愿意与之交朋友,当即同意道:“好!”
金慧问余瑛:“你那个耳坠子从哪里得来的?”她还想得到耳坠子的另一只。
余瑛答:“一处秘境里面捡的,应该是哪个修士掉落的。”
金慧不禁有些失望。
七日后,二女终于到了平昌城。
平昌城的街上满街都是卖灵宝法器的店铺,修士穿梭其中,还可见御器飞行的修士。
平昌城极大,分为外环、中环和内环,在外环的修士相对实力较弱,中环次之,内环则是真正的高手云集。以金、余二女的修为放在外围也属于高手之列,但若到了中环,那就是一抓一大把的存在。
二女初来平昌城,决定先在外围待一段时间,了解一下平昌城的环境,再入中环。
她们先找了个名叫悦来客栈的小客栈住下,初来乍到,往后要用灵石的地方多的是,先能省则省。
傍晚,二女在大堂吃饭。
一个中年妇人走进来,她环视了一下所有食客,然后走向金、余二女,脸上堆起亲切和善的笑容,在金慧身边坐下来,道:“哎呦,赵家姑娘,抱歉让你等了!”
金慧道:“对不起,我不姓赵,你认错人了。”
妇人热情的道:“赵姑娘,你别开玩笑了!是你约我在这里见面的,这是你让我保管的东西,现在物归原主!”
她拿出一个装着四方盒子的包裹要交给金慧。
金慧推拒道:“对不起,你真的认错人了。我不姓赵,这也不是我的东西,我不能要。你还是再等一等赵姑娘,把东西交给她吧。”
妇人微恼道:“你装作不认识我也罢!这是你的东西,我现在交还给你,物归原主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