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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知青娇小姐要独立

作者:梧叶暮雨 | 分类:现言 | 字数:49.8万

第27章 怜香惜玉的温雅

书名:七零知青娇小姐要独立 作者:梧叶暮雨 字数:2473 更新时间:2024-11-16 14:35:51

“来,今天咱哥俩好好喝两杯。”

龙哥说着就要上手去搂男人的肩膀,男人侧身一闪,躲开了。

龙哥有些意外,“老夏,行啊!不是说因伤退伍了吗,就这身手也没退步啊?”

“跟之前是没法比了!”夏夜神色有些复杂,离开部队是他没想到的,但他也不后悔。

“人还在就行,以后跟着哥混,绝对比在部队过得滋润!”

“聋子,你胆肥了,谁是哥?”

“谁身手厉害谁就是哥,以前打不过你,现在就未必了!”

说话的功夫两人就交上了手,都是干脆利落的打法,拳拳到肉,最后双双倒在地上。

“妈的,自退伍后就没打的这么痛快过!”龙哥一脸怀念。

夏夜看着黑色的天空,喘着粗气,只是眼神有些空洞。

半晌悠悠的声音才响起,“聋子,是我没用,没把他们安全带回来!”

龙哥也是直愣愣看着天,“老夏,别什么都往自己身上背。这是大家的选择,没人后悔!”

夜似乎更黑了,但两人就这么躺在院子里的地上久久没有动。

温雅心情极好的回了招待所,笑着跟前台的服务员点点头,却被叫住。

“夏同志,等一下,这位孙同志等你半天了!”

孙红娟看着进来的漂亮女孩,心中五味杂陈。

只一眼她就知道眼前这人就是自家老头子说的那个和夏夜关系亲密的女同志,就这长相和气质,难怪了。

“你好,可以跟你聊聊吗?”

温雅打量了下眼前的中年女人,头发整齐的挽在脑后,穿着一件翻领的深蓝色上衣,露出里面的白衬衣,黑色的裤子搭配着一双小皮鞋。

一看就是城里人,不缺钱的主。

“婶子,你是不是认错人了?”眼前这人她压根不认识,翻遍了原主的记忆也没有这号人。

“我是因为夏夜来的。”

夏夜?跟她有什么关系,为啥找她?

两人不过也是刚熟悉的陌生人,温雅简直是莫名其妙。

虽然不知这位大婶找她干什么,但温雅现在心情好,倒是可以听听她有什么事。

她们找了个没人的角落。

“我也不废话了,希望你能跟夏夜保持距离,我女儿跟他在处对象!”孙红娟的话很直接,一点也没有拐弯抹角。

温雅心里有些不舒服,但也仅仅一瞬,“大婶,你是不是误会什么了?”

“夏夜是我看着长大的孩子,跟我家秀秀青梅竹马,秀秀这孩子自小就有心脏病,受不得刺激,今天听说你跟夏夜在商场的事,都发病了!”

孙红娟观察着温雅的脸色,见她始终面色如常,开始打感情牌,“我知道这么跑来找你是很不礼貌的,但请你体谅一个做母亲的心。”

“我也不是不想让你们正常来往,但请你们注意分寸,不要引起别人不必要的误会。”

秀秀?

温雅想起昨天在国营饭店碰到的那个女孩子,嗯,乖巧柔弱,惹人怜惜,夏夜对人家说话时,语气都温柔不少。

她还觉得两人很般配来着!

“大婶,原来是这事!你放心我觉得你家闺女跟夏夜真的是太般配了!郎才女貌的,天生一对。”

孙红娟愕然,之前她想了很多温雅会有都反应,此时那些到了嘴边的狠话硬是卡住了,不上不下的。

“大婶,您放心!我跟夏夜就是普通的同志关系,根本就不熟,话都没说过两句。

就是吧我之前被人推下河,夏夜救了我,但你别担心,我们之间真的没什么。”

温雅努力保证,就差指天发誓了。

孙红娟神色复杂的看着莫名兴奋的温雅,这孩子不会是个傻的吧?

“大婶,我昨天见过你女儿,那真是个美人儿,太惹人怜爱了,像你家女儿这样的好孩子就应该被捧在手心里好好的呵护着!”

呵呵!孙红娟尴尬的硬是扯出个笑。

听温雅滔滔不绝的夸奖自己女儿,夸的她都怀疑温雅嘴里的人是不是她闺女。

尽管她一直觉得自家闺女天下第一好,但真的没听人这么夸过。

“大婶,你说秀秀妹子有心脏病?我跟你说,这病要保持心情舒畅,凡事你们都要多担待着点,要顺着她!

还有,这病基本都是靠养的,不能受累……”

孙红娟:……

若不是温雅实实在在就在她面前,是个漂亮姑娘,她都以为这是个对自家闺女有意思的小伙子。

“大婶,这些好吃的你带回去给秀秀妹子吃,我跟秀秀真的是一见如故,相见恨晚。都是给秀秀的,但别让她一次吃太多……”

孙红娟晕晕乎乎的离开招待所,走出老远才回神。

看了看手上的大布袋子,哭笑不得,同时一个疑问升上心头:这孩子是怎么活这么大的?

也太实诚了!

此时温雅心情极的洗了个澡。

真好,见到“林妹妹”她妈了,就等于见到了“林妹妹”本人。

温雅上辈子习惯了照顾孤儿院那些比她还小的孩子,又是个外貌协会的,对柔弱好看的事物一点也没有抵抗力。

那个叫秀秀的姑娘真的是戳中了她的心。

在温雅心中,这样的人是要捧在手心里的。

当然她也不是没有分辨能力,什么香的臭的都捧,黑心莲花她可是不接受的。

不但不接受还会以最快的速度掐死。

她只对那些善良的,美好的,柔弱的,真正惹人怜惜的才这样。

而鉴定这一切的就是前世在社会上摸爬滚打练就的一双火眼金睛。

这一世她莫名就能听见别人的心声,但一般情况下她是不会那么不道德的偷听的,除非二般情况。

但她还是能隐隐感觉到一个人的好坏的。

昨天匆匆见了叫秀秀的小姑娘一眼,她就知道对方是个好姑娘,值得被精心呵护。

洗完澡,温雅就上床了,今天做了不少事,可把她累坏了,连空间也没进,脑袋一沾枕头直接进入梦乡。

第二天,一早起来洗漱好,填饱肚子。

她想着去医院一趟,毕竟是打着来看病的名义,还是要走个过场的。

至于隔壁的夏夜,早就被她抛到了九霄云外。

这个男人既然已经名草有主了,那就要保持距离,世界上男人那么多,长得好看的又不止这一个。

温雅从来没想过一个人过一辈子,这个世道也不允许,到了年纪找个合眼缘的结婚生子,过不到一起再离婚呗。

实在不行去父留子也是可以的,反正她一个人也能把孩子养大。

不过这些都是以后的事,现在的温雅也不过才刚成年,还小,暂时不考虑这些。

她还想考大学,去见识见识不一样的人生。

前世因为囊中羞涩,她的大学都是在打工、学习、打工中度过的,这一世她想过过真正的大学生活。

“温雅?你怎么在这里?”

温雅正在排队交检查费用陡然听见一道低沉好听的声音,回头就见到鹤立鸡群的男人,他身边还跟着昨天见过的龙哥。

嗯?这两人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