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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术

作者:江湖老六 | 分类:都市 | 字数:334.1万

第219章 人情往来,门道深

书名:千术 作者:江湖老六 字数:2211 更新时间:2024-11-16 14:15:18

正月初六,我回到了青州。

茶楼,一早就收到我回来的消息的王家兄妹正等着我呢。

“明哥,新年好。”

刚看到我,俩人便朝我作揖鞠躬,纷纷笑着打了个招呼。

“呵呵,新年好。”

我笑了笑,然后示意胖子把我带回来的东西给他们,并道:“我家那边也没什么出名的东西,也就是些上不了台面的海货,你们尝尝。”

王红伟接过胖子递过去的东西,笑道:“多谢明哥。”

进了茶楼,看向放在茶桌上成堆成堆的礼盒,我一愣:“这些哪来的?”

王红樱解释道:“有的是兄弟们送过来的新春贺礼,有的是钱老九他们着人送过来的,对了……”

王红樱似是想起了什么,从桌上拿了几个礼盒过来,说道:“这是顾爷送来的。”

顾北送的?

我挠挠头,这事弄的,我可是一点东西都没给顾北准备。

别人送礼,我可以不回礼,顾北送礼我不能不回。

打开礼盒,我顿时怔住:“这啥玩意?”

顾北送来的礼盒有三个,第一个比较小巧,里面装了个巴掌大小的黑色东西,说它像大哥大吧,偏偏它要比大哥大小巧很多,说它不像吧,它也有按键,也有天线。

王红伟在旁解释道:“明哥,这是摩托罗拉牌的手机,只有国外有得卖,在咱这边还属稀罕物件,要用的话还得专门去办个卡。”

说着,王红伟拿出手机给我展示了一番。

等他演示过后,我扬扬眉,拿在手里把玩了一番,笑道:“正好,我现在就缺这个呢。”

我的大哥大留给二叔用了,顾北这台手机送的可谓是正正好好。

再打开另外两个礼盒,一个里面装了盒雪茄,也是国外的,最后一个礼盒里装的是一盒很精致的巧克力。

我不爱吃甜食,就把巧克力给了瑶瑶。

“尝尝看好吃不。”

瑶瑶打开巧克力尝了一块,眼睛立刻就闪了闪:“好吃!”

我笑笑:“看来,我非得给顾爷回一份大礼才行了。”

顾北送我的东西挺贵重,也挺用心,我当然得回礼。

要说现在我手上有什么珍贵的东西,那也只有金条了。

但我总不好直接送金条出去,那也太不像话了。

那又能送什么呢?

胖子给我出主意,可以把金条做成饰品。

金佛,金砖之类。

他倒是出了个好主意,但金佛金砖之类,那也太土气了,也并不合适。

送礼讲究个投其所好,也要有很多的心思。

就说顾北送给我的这些东西吧,手机,用得上,而且我还得总拿出来用,只要我一用手机,准能想到顾北,可见这份礼物的心思之巧。

还有雪茄,这东西很贵重,这则说明了顾北对送我礼物这件事非常重视。

再说巧克力,这种东西,一想也能知道是女人吃的,这说明顾北不仅仅只想到了我,还想到了我身边的人。

顾北那是什么人,老江湖,头发丝拔下来一根都是空的,随随便便的一个举动,里面不知道藏着多少心思呢。

我既然要回礼,那也要让他看出我的‘用心’来。

想了想,我笑道:“麻将,扑克,骰子,这些都不错。”

金麻将,金扑克,金骰子。

顾北以前也是蓝道中人,送他一套纯金赌具,想来算是投其所好了。

胖子倒是不太同意,一脸头疼的道:“明哥,这会不会太贵重了?”

我一愣,转念一想也就知道胖子说什么了,我笑了笑:“我就是打个比方,金麻将金扑克金骰子,我们可以挑着送嘛。”

真要送顾北一套‘金麻将’,我得亏死!

我拍拍胖子肩膀:“这事就交给你办了。”

胖子点点头,并说:“那就送顾北一套‘金骰子’好了,这个最省。”

我提醒他:“也别太小气,不然我可送不出手。”

胖子连连点头:“明白,明白。”

没过三天,胖子就办妥了这件事,并拿着一个纯金筛盅和六颗纯金骰子摆在了我面前。

“明哥,麻将没那么快好,扑克要求做工,更慢,骰子倒是好做,这不,已经弄出来了。”

金骰子小巧玲珑,金光灿灿,做工精良,金筛盅拿在手里则沉甸甸的,至于做工嘛……不过一个筛盅,也看不出做工来。

总的来说,我还比较满意。

我道:“找个盒子包起来,我这就去趟顾爷那。”

拿上这份回礼,我去了大北城公司。

当我把一套‘金骰子’交给顾北后,顾北确实是比较喜欢这份礼物,别有深意的道:“千明啊,让你破费了。”

我摆摆手:“哎,自我来到青州,您对我的帮助是最大的,为您破费些,理所应当。”

花花轿子人人抬,况且我现在已是青州蓝道的头把交椅,从我嘴里说出来的这番话,顾北那是相当受用,高兴的仰头大笑。

“改天找个时间,咱俩吃个饭?”

我连连点头:“成,我随时有空。”

别过顾北,我没回茶楼,而是去了正兴酒店。

今天涛子回来,不止是他,但凡放假的人,都回来了。

这还没出正月呢,我当然得好好的请兄弟们吃个饭。

我到正兴酒店时,兄弟们都已经到了。

胖子涛子,王家兄妹,胡三大熊,赖文彬范小天,干部们一个不少,地下的兄弟也都到齐了。

这顿饭一直吃到深夜两点多方才散去。

回茶楼的路上,我身后跟着一大帮人,我们说说笑笑的往回走。

快回到茶楼的时候,马路对面走来一人,那人穿了身黑色的大衣,脚下是黑色的皮靴,迎面走来时,目不斜面不动,步子也迈的扎扎实实。

只看这走路的姿势便知,这是个练家子。

不过……

眼看他避让着我们走过去,我眉头不由轻皱了一下。

胖子察觉到了不对,回头疑惑的看了看那人,并问我:“怎么了明哥,那人你认识?”

我摇摇头。

倒不是说认识那人,而是那人的身上有一股我既陌生又熟悉的‘味道’。

一边走我一边想,那股味道……

当回到茶楼时,我终于想到了。

刚才那人散发出的味道,跟数年前刚回家的二叔身上散发出的味道,如出一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