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流倜傥:福艳天下
作者:爱吃炒生鸡丝的老友 | 分类:都市 | 字数:32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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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狼窝
在弈城上,马六取名叫癞蛤蟆,但他并不认为自己的目光就真如蹲在井底的癞蛤蟆一样短浅,虽然没有出过十堰城,但偶尔也上网瞻仰过大城市的风采,知道上海是一座现代化的国际城市,但真正出了火车站,马六还是有点感撼,入目处高楼林立,其楼房的高度让他只能视,与十堰那座最高也就十多层楼房的山城相比,两座城市的差距让他感觉一时有些适应不过来。
蹲在出站口,马六虽然穿的是范思哲,却依然难掩平头百姓的猥锁,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一包烟在火车上已经跟某位“得道高人”在洗手间糟蹋完了,马六先去附近的超市买了两包烟,一包是七块五的红双喜,另一包则是中华,这是准备一会儿给魏军介绍的新老板准备的。
继续蹲在出站口的一角,马六抽了两根烟,看了看眼前行色匆匆的人群,总觉得自己与这个城市有些格格不入。
就算心里等得有些不耐烦,马六也没给魏军打电话,他是打定了主意一直蹲守下去,这座城市对于他来说,还很陌生,也无亲无戚,他甚至想,假如魏军介绍的新老板不来接自己,是不是应该找家小旅馆住下来,然后再去找份工作,至于什么工作,他无所谓,只要能活下来就满足了,老瘸子说了,上海是真正藏龙卧虎之地,是他的福地,也是一座充满机遇的城市,而他现在既然来了,最大的愿望当然是先活下来,至于安顿好之后又当如何,他不敢想,要是有时间有条件,最好能去看看那座塔,那条江。
不远处的大娘水饺的店门口,一辆奥迪a6一直安静的停在那里,一位满身流气的年轻人坐在车子里,看了看马六所在的位置,然后打了个电话,抽根烟,吞云吐雾的同时随着一曲重金属旋律摇头晃脑。
年轻人蓄着平头,很短的那种,像是从劳教所刚刚被释放出来的好汉,摇头晃脑的样子却像极了街头的流氓。
跟马六隔着广场遥遥相望,年轻人也不着急,看看时间不早,估计是有些饿了,去大娘水饺吃了碗饺子,再回到车上,马六也已经端着一桶泡面在那狼吞虎咽,脚边还放了一桶,年轻人笑了笑,摇摇头,等马六解决了简单的午餐,年轻人也有些佩服马六的耐心。
去附近的报亭买了几份报纸,一份是新民晚报,一份是新经济观察报,还有一份则是青年报,马六将一份看过的报纸垫在屁股下面,手上摊着报纸翻阅,一副悠闲的表情,看得入神处还会皱皱眉或是展颜一笑。
马六像是一道独特的风景线,绽放在出站口的一角,出站的旅客走了一批又一批,似乎永远也没有结束的时候,而来来往拄的行人也都会下意识的看上马六几眼,暗暗寻思这位仁兄是不是在七浦路淘了件山寨版的范思哲,倒是人模狗样,只是那猥锁的样子,却像极了流浪汉。
作为当事人的马六是没有这种觉悟的,在十七胡同打拼了这么多年,他是敢一人单挑一群有些流氓无耻的小媳妇的超级猛人,这脸皮的厚度实在不能与常人相提并论,悠然自得的哼着小曲儿,乐呵乐呵的抽着价值3毛钱一支红双喜。
广场对面那辆奥迪车中的年轻人终于接到老板的旨意,穿过广场,一步一步的走到马六的跟前,也不说话,就盯着马六看。
马六的警惕心一向就很高,当年在十七胡同厮混的时候也得罪过不少人,那可是连睡觉都会睁着一只眼睛的猛人,发现那双运动鞋一直停要自己面前好几分钟都不见动静,马六终于抬起头,露出一脸招牌式的谦卑笑容,道:“大哥有事?”
年轻人眯着眼睛看了马六半响,这才蹲下来道:“你是马六?”
哎呀,总算是等到人了!
马六赶紧笑着点头:“对对对,我就是马六。”
“好了,你跟我来吧,我是八爷安排过来接你的。”年轻人一直没有笑,转头就走,马六则屁颠屁颠的跟在后面。
马六没有眼拙将眼前这位年轻人当作自己的新老板,不过看了看那辆黑色的奥迪,马六心里还是对年轻人嘴里所说的八爷有了几分猜测。
大人物啊,连小弟都开这么好的车!
马六掏出中华递了一只,年轻人也不客气,接过来叼在嘴上,开车。
又帮着将火点上,马六这才从口袋里摸出一根红双喜抽上。
那年轻人一愣,心里笑了笑,有些理解马六的做法,不过脸上依然是古井不波。
马六对上海陌生,跟年轻人搭讪没有得到只言片语的回应,只能在心里骂娘,索性观赏沿途的风光,而马六观察得最多的无非是车、人、楼房,这是他的习惯,当然,一边走马六也在注意方向以及沿途的标志性建筑,这也是他的习惯。
奥迪车逐渐驶离了市区,高楼大厦越来越少,倒是出现不少村落和民房,马六这才明白,原来大上海也不是自己想象中的那般真就遍地黄金人人住高楼公寓,同样有十七胡同一般的穷人区,不过他倒也越来越有些摸不着头脑,按理说凭魏军的能量,他的朋友不该住在这种地方才对啊。
年轻人似乎看出了马六眼中的疑惑和失望,终于说了句话:“你不用怀疑,八爷现在还不想见你,至于什么时候能见到八爷,那得看八爷的心情,换句话说,如果八爷一个月内没有召见你,大半也就把你忘了,到时候你自个儿离开,如果你运气好,八爷哪天想起你了,见了你,也得看你的造化,说句难听点的话,要想为八爷做事,那也得有点真本事,拿八爷的话来说,就算是养条狗,也绝不养一无事处只会花钱的宠物狗。”
说这句话的时候,年轻人眼神中有一抹敬服,马六看得明白,心里也是一震,看来真如魏军说的那样,成龙成蛇,看自己造化啊,在上海这座城市,自己可是再没有小虎和小三那群兄弟帮衬,也没有小鱼的侍候,自己还真得从头再来。
马六没忍住,试探着道:“大哥,我咋称呼你啊?”
“我叫阿兵,你以后可以直接称呼我的大名,秦兵,或者称呼我阿兵也可以。”年轻人估计也明白马六此时的心境,没再像先前那般冷漠,不冷不热的回了一句。
“兵哥,以后还得靠你多多关照啊!”马六涎着一张谦卑的笑脸,又递了根中华过去。
不过这阿兵虽然接过了烟,也让马六帮着点上了,却完全没有吃人嘴软的觉悟,没再吭声。
马六又问:“对了,兵哥,八爷是做什么的啊?”
“这个你就甭问了,等你见着了八爷,你也最好别问,反正能跟着八爷做事,那就是你的造化,而跟着八爷做事,保你能赚钱能泡女人还能活得逍遥自在。”阿兵道。
马六嘿嘿一笑,没再多言多语。
车子终于进了一个村子,然后在村尾的一幢三层建筑前停了下来,三层楼房,占地估计也就两百个平方左右,不像别墅,也不像居民小院,外面有高高的围墙,围墙上面还布有电网,像一座不伦不类的碉堡。
奥迪车按了一下喇叭,一个长得五大三粗有些凶悍的男人出来开门,脸色不太好,开门之后便转身进了屋。
马六吞了吞口水,总觉得这院子有些阴森森的杀气,刚刚钻出车,院子一角的两条高大威猛的狼狗便狂叫着窜了过来,吓得马六赶紧又缩回车里。
阿兵下车吼了两声,两条纯毛狼狗便乖乖的回到院角蹲守,这狗身上没带链子,虎视眈眈的盯着从车子里面钻出来的马六,这次没再扑上来。
大厅之中,一共四个男人,三个男人都赤着膀子,正在那诈金花,全都是一身的草莽之气,除了先前开门的那黑脸男人之外,一位留着披肩的长发,额头上一处刀伤分外醒目,徒增几分杀气,一位则是脖子上系着一条粗壮的金项链,像足了暴发户,脸色却是红得厉害,与先前开门的那大汉的黝黑皮肤形成鲜明的对比,这让马六无端的想起三国中的两位悍将。
但最吸引马六的还是坐在角落处喝酒的男人,一身普通的休闲服,头发不长不短,个子不高不矮,却生了一副帅气得让马六都自惭形秽的长相,不像其它三个男人那般面色不善的瞪了自己一眼,那约摸只有二十多岁的青年只是神情淡漠的看了马六一眼,便继续饮酒,对马六这位客人的到来简直是无视。
看到这青年,马六便无端的吸了一口气,暗暗想起魏军身边的那位长毛,似乎与眼前这位年青人有着相似的气质。
妖邪!
马六突然想到这个词。
似乎这个屋子里的人都毫无人情味,彼此见面也不打招呼,阿兵带着马六来到最顶层的一间屋子,一架三尺宽的竹板床,一套被褥,然后便什么也没有了,简陋到了极点。
“这就是你住的地方,厨房在一楼,从今天起,屋子里的清洁卫生以及做饭这些事情,都由你来做!”阿兵淡漠的道。
马六笑着连连点头,虽然被小鱼侍候惯了,也睡惯了两米见方的温暧大床,可马六不是没吃过苦的人,正好相反,他从小就吃够了苦头,这些家务活对他来说的确不是什么难事儿,再说,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道理他还是懂的,上海对于他来说,太过陌生,难免心存敬畏,与这么一群怎么看都不像是正常人的家伙住在一起,别扭是难免的,但也总算是有了安身之处,不用花一分钱,还能比在外面睡大街强,这让马六已经相当的满足。
阿兵走出几步,又转过头来道:“再告诉你一件事,二楼是那三头畜牲的禁地,你最好别去,至于三楼,你最好也就呆在你这间屋子里,清洁卫生都只用打扫楼梯和大厅就可以了,记好了,你的隔壁住着的一个很危险的家伙,你不要招惹,这是对你的忠告,否则他如果要杀你,估计就算是八爷,也保不住你!”
马六打了个寒颤,对先前那位帅气青年更是多了几分敬畏,暗暗嘀咕着以后可得机灵点,这哪是什么家啊,简直就是狼窝啊!
阿兵说完这话就走了,开着奥迪车离开的,而马六则站在窗口,目送阿兵离开之后,却突然发现视线的尽头处居然有一座塔,很高很高的塔,隐隐约约还能看到一条江,以及一些林立的高楼。
老瘸子常说,十堰只是一座山城,遮住了马六的眼睛,上海比十堰大得多,可马六却仍旧是一介草民,甚至算得上是一条丧家之犬,王安石那句“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的意境马六从来就没有亲身感受过,而现在,他最大最急切的愿望便是登上那座离他看似很近却实际很远的塔,或许只有站在那塔顶,自己才能真正看得更远吧!
“什么时候能去那塔顶看看就好了!”马六喃喃自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