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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门继承人是她的舔狗

作者: | 分类:现言 | 字数:44.5万

第74章 他就喜欢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书名:豪门继承人是她的舔狗 作者: 字数:2213 更新时间:2024-11-16 13:05:15

“咖啡?不错。”童话话是这样说,心里却有点打鼓。

难道是看出什么来了?

童话扬着唇角,看上去十分温和。

苏羡君点点头转而就像随口一样说道,“你的眼睛,好像我的一个故人。”

“那我真的很荣幸。”童话轻轻的展颜一笑。

两个人又聊了点其他话题,童话的谈吐俏皮又不失分寸,思维和视野也十分开阔,苏羡君越聊越觉得投缘。

数独大赛也就两个小时的时间,还能提前交卷。

当童话的弟弟出来的时候,苏羡君觉得自己可能认错人了。

童话的弟弟长得和她很像,但是眉眼间总是有着一股散不去的戾气,见了陌生人,也没问好,冷沉沉的说了声走,就率先扭头离去。

童话也不在意,很飒爽的朝苏羡君拜拜,追着她的弟弟去了,似乎还讨好的说着什么。

苏羡君原本对童话还有几分敬佩,这个女人在谈吐和思维方面都颇为不凡,看到她弟弟这样,觉得也是个可怜人。

回到车上处理文件的时候,苏羡君还是觉得可惜——童话这个女人有手段也有能力,如果能挖回公司绝对错不了。

时间过的很快,祝为很快就和大部队一起出来了。

苏羡君在车上眺望,没看到祝为垂头丧气,反而是掩饰不住的开心,一看就知道考的很好。

“姐!”祝为上了车,高兴的喊了一声,苏羡君也笑道:“看来考的不错。”

“我可是你弟弟,我姐姐厉害,我怎么会差?”祝为眉梢间都是骄傲,像只高傲的猫。

“有我的风范。”苏羡君也表示肯定。

孩子嘛,该夸得时候就夸。

相比于这边苏羡君姐弟俩的姐友弟恭其乐融融,童话那边就不是这样了。

上车以后,童话所谓的弟弟就狠狠的打了她一个巴掌。

童话被打的侧过脸,一个巴掌清楚的印在脸上,她面无表情,就像被打的人不是她。

“你别以为你是那个野种的人我就不敢动你,你只是一条狗懂吗?”冷森森的语气自少年的嘴里传来,少年神色阴鸷,一点都看不出来只有十五岁。

童话一言不发,眼神里没有半分情绪,童尔垚被她的目光刺激的更上头了,他扬手,被童话冷漠的眼神钉在原地动也不敢动。

“你是想造反吗?”童尔垚呵斥,但是眼底还是有着恐惧。

想想刚才他竟然打了这个女人一巴掌他就有点后怕。

这个女人可不是善茬,来他身边的第一天就拔枪把他照顾他长大的奶娘崩了。理由是奶娘大呼小叫,会影响二少的习性。

童尔垚很不甘心,一边反抗一边恐惧。

“二少多虑了。”童话敛下眸子里的嘲讽,语气冷淡,“少主调我来二少身边,是信任我。造反一词,不敢当。”

童尔垚听到这女人把那野种搬出来又是一阵火大。

但是他不敢表现出来。

打了这个女人一巴掌,事实上已经打了那野种的脸。要是老老实实那野种看在爷爷的份上到也不会计较。

毕竟只是他的一个下属而已。

想到自己刚才没有绷住情绪脱口而出的“野种”,童尔垚暗自生恼,僵硬的别过脑袋不再说话。

车很快就回了童家。

童尔垚没想到,刚下车就看见懒散着钓鱼的野种。

他心底产生了一丝慌乱,但很快就镇定了下来。

童家也是A市的老牌豪门了,传承了一百多年,留下来的祖宅占了将近两万平。

这里与其说是别墅,倒不如说有庄园的作风,假山,草坪,喷泉甚至是小溪等自然景观原原本本地保留了下来。

祖宅这边规矩重,他这野种大哥很少过来,也就是陪老爷子吃饭才会来转转,至少童尔垚没见过他在祖宅这边怎么停留过。

但眼下……他这野种大哥只是披了件浴袍就斜倚在软榻上垂钓,手边还放着新鲜的瓜果和果汁。

童尔垚很不愿意,但是对这个人的恐惧印在骨子里,低声道:“大哥。”

“听说你去参加比赛了啊?”他那大哥听到声音,转过身来凤眼微挑,病怏怏的眉眼间有些阴柔的戏谑,“垚儿长大了啊。”

童尔垚被他这戏谑地语气刺激的头皮一麻,甚至有点毛骨悚然。

他连忙扯出一抹笑:“大哥说什么呢,我长再大也是你弟弟啊,永远长不大。”

童尔垚的求生欲很强,生怕回答慢了就被他这大哥打断手脚。

果然,听到童尔垚的话,男人眉梢间的愉悦添了不少,话里也不再那么戏谑:“我还记得垚儿是个小娃娃呢,没想到长这么大了。”

他的目光放在了仅后退一步的童话身上。

童话不躲不避,恭恭敬敬:“少主。”

“童话回国后气色好了不少呢。”男人笑吟吟,挥挥手打发童尔垚下去,童尔垚巴不得溜呢,连忙没了影。

男人站起身来,浴袍只剩下一根绳松松垮垮的系在腰上,露出大片的胸膛。

他的眉眼很绝,虽然容貌上带着病色,却也能被称为“病美人”。

面对美色,童话目不直视,张嘴道:“是少主的药好。”

男人,也就是童一霄,听到这话笑得更加开怀,殷红的薄唇勾起:“怪不得我三番五次向怀节讨要他都不愿给我呢,果然是个好玩的。”

“要不是‘父亲’觉得他夹带私货太多,估计他在A市的生意也不会交给我,估计就错过你了。”童一霄的语气很愉悦,发自内心的愉悦。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童话淡淡道:“少主错过我,或许还是福气。”

“不不不,童话,”童一霄笑吟吟,“错过你我会后悔终生的。我很喜欢你不得不隐藏着你的杀意和恨意的样子。你狼狈的躺在地上打滚的样子我也很喜欢。因为这让我快乐。”

童话被他戳中了心思,拳头攥紧又若无其事的松开。

这点小动作自然瞒不过童一霄,他也不在意,谁叫他最喜欢把自己的快乐凌驾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呢?

他就喜欢别人看不惯他又干不掉他。

别人对着他仇恨厌恶,又必须对他笑脸相迎小心侍奉,会让他很快乐。

就像骂他野种的童尔垚。

就像恨不得杀了他的童话。

留着他们的作用就是为了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