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胥吏实录
作者:胖子爱做梦 | 分类:历史 | 字数:110.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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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抄书
依然是天刚亮的时候曹休就被房东贾东续的起床洗漱和贾秦氏做饭的声音吵醒,只不过曹休不需要像贾东续那样子要赶着上工。便没有立即起床,而是躺在床上等贾东续出门了才起身来到院子洗漱。
看到曹休,贾秦氏并没有说话打招呼,只是静静的盛了一碗贾家特有的稀粥和一个饼子一碟咸菜,给曹休端到了房间里。只是不需要说话,贾秦氏那带有媚气的眼睛,只要瞥人一眼,就带有勾人的韵味,不愧是支撑西红柿世界五千写手的大女主。
“贾家嫂子,辛苦你了。”
曹休轻声的向贾秦氏道了声谢。之所以压低声音是怕吵着了正午的贾婆子,虽然曹休不惧她,可是她嚎叫起来,用上招魂大法,还是蛮让人头疼的。
“恩”
贾秦氏并不回答,只是嗯了一声就急匆匆的离开了。
吃过稀粥饼子后,曹休换上白色长袍,将短打的衣服放在椅子上,想来贾秦氏收拾房间的时候知道这是要洗的。
只不过这外衣有人洗了,穿在里面的衣服还是得自己洗的,只不过曹休之前的衣服无论内外都是母亲洗的。后来到了铁营镇,因为和秀儿姐的关系,衣服也不用愁没人洗的问题,所以,曹休大抵可能也许是不会洗衣服的。
不由得有些后悔,应该把秀儿姐带来的,实在不行也得把小画眉带来,好歹能给曹休洗洗衣服的。
来到县衙门口,等着门子开门,由于和别人不熟,只得一个人安静的站在边上。等县衙东侧门被打开后,曹休又在刑房门口等着开门。
好容易等到赵康来了,但是由于王刑书和乐管年都没有来,赵康也只是整理昨天收的抄好的文书,曹休也只能继续等着。
还好由于最近要上交案件卷宗文书之类的到知府衙门、分巡道衙门、布政使衙门、巡抚衙门,以及通过巡抚衙门上交到朝廷刑部等衙门,所以王刑书来的特别的早。
等赵康和其他桌子的主案上交好昨日抄好的文书,就从王刑书处领到了今天的抄写任务。赵康回到自己的桌子,整理了一下今天的抄写人,就开始分发起来。
甲桌除了赵康外,还有六个人,三个是干了好几年已经升级为书手的,赵康先分发给他们每人三四份要抄写的文书。另外两人也是干了一两年的老资格白书了,赵康一人给了他们三份文书,只不过他们的每份文书的页数要比书手的要少一些。
最后赵康才给了曹休一份文书。
“曹小哥了,你刚来,先给你一份文书,先熟悉下抄书的感觉。等你掌握了,我后面再给你增加抄写的分量。”赵康语气和善的说道。
曹休拿起文书看了下,总共八页,开头一页和最后一页有许多空白,也就是九百字不到的样子。
简短的描述了一下镇安县今年三月份发生的一起互殴事件,从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谁上报的,进行了如何的审理,互殴者如何回答的,又根据那条律法或者太祖大诰中哪条审判的,判决是什么等等。
字数虽然不多,但是用精炼的文言文将一个互殴案件描述的清清楚楚。
文书上还带有一张字条,写着“圣历三年三月十四日,镇安县互殴案结。刑房甲案抄十份,架阁一、府衙一、巡道一、布政使一、巡抚一、刑部一、携带一、备三。——王”
看着意思应该是案件隽写十份,一份放到县衙文书仓库的架阁上、一份送到知府衙门、一份送到分巡道衙门、一份送到布政使衙门、一份送到巡抚衙门、一份送到刑部衙门、一份由送卷宗人随身携带,另外三份备用,以防送文件的路上有所丢失。
其他书手白书因为自己平日攒下的纸已经开始抄写起来,而曹休只得拿着文书和上面的纸条去承发房领取白棱纸。到了承发房外已经有不少人在排队领纸了,大概过了十来分钟才轮到曹休。
将文书和纸条递了过去,承发房的人先仔细检查了文书,没有看内容,而是将文书竖着摊开,文书的页脚依次展开,组成一个红色的印章。确认印章完整无误后,又检查了曹休文书带的纸条,主要是核对“王”的签字是否和刑房王刑书的签字一样。
等检查完后,才数出112张白棱纸,然后在纸条上写上已领纸一百一十二张——承发房张。
拿到白纸往刑房内走去,曹休才想到一个事情,原本想着自己一天抄写两百页纸,只要保证没有错就可以获得八十张白纸,可以卖四十八个大钱。
可是曹休没法保证每天赵康派发给自己的数量。从他派发的情况来看,书手们会派发的多一些,白书中老人也比自己多一些,所以根本没法保证自己每天可以抄写多少。
也就没法保证自己有稳定的收入。
所以,得要考虑该如何获得额外的收入了。
年轻人,大抵总是要是有两三份兼职的。
回到刑房,先将文书挂在竖着的小书架夹子上,然后磨了些墨汁,拿起笔粘上墨汁就开始抄写。和别人不一样,别人抄写是从头到尾一遍一遍的抄写,而曹休是一页一页的抄,随机拿出一页就开始抄,一下子抄十份,放到一边后就开始抄写另外一张。
别人抄写是一边抄写一边揣摩文书的描写,从中学习一下文书隽写的技巧。而曹休只是闷头抄写,加上可以算作金手指的天赋,到中午吃饭的时候,曹休就超了一大半了,文书的八张纸中已经抄好五张了。
县衙是有吏舍供书吏住宿和休息,也有书吏食堂供书吏午饭的,但是这只限于正式的书吏。曹休等人包括赵康在内都只能算是帮役,是没资格进吏舍休息,进书吏食堂吃饭的。不过为了便于曹休这样子的帮役快速抄书,可以在书吏食堂买些编写的食物拿到他处去吃。
只不过县衙重地,可以给帮役吃饭的地方不多,主要为吏舍和西司厢房间的一个小巷子以及东司和县丞、典史衙门间的小巷子可以给帮役们坐在地上吃东西。
曹休虽是农人,但是由于是穿越者,不习惯蹲在地上或者坐在地上吃饭,只能买两个饼子后站在角落里食用了。
至于坐在刑房长桌自己位置上吃饭?
刑房内也就刑书和管年才有资格在刑房内吃饭喝水,其他人,那怕是正式的书吏,都没有资格在刑房内吃饭。
县衙重地,规矩森严,岂容小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