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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门弃少黑化日常

作者: | 分类:历史 | 字数:157.5万

第452章 是个傻子

书名:侯门弃少黑化日常 作者: 字数:2707 更新时间:2024-11-16 12:20:03

只需一帖药,就能忽视年龄、身体等诸多因素,直接让人患上阿尔茨海默症,这在江景辰看来是一件极为不可思议之事。

江湖上不是没有可以令人失智的毒药,只不过那些都是服用即疯,完全就是一个疯子,中间没有缓冲,且极易被诊断出来。

失魂散则不一样,服用之后有一股过程,人还是那个人,但就像是三魂七魄丢了一魂一魄,变得不完整。

若是年长者中了失魂散,则会被归做老年病。

若是年轻者,则会被归于鬼怪作祟。

封建朝廷,鬼神之说令人敬畏。

当初,若非那位大能主动承认,前朝没有一位医者能够诊断出乃是中毒之祸。

仅“失魂散”三个字,就引得目光全都集中在青玉身上。

见状,青玉满脸无辜,说道:“你们看我也没有,我目前还只是在尝试,能不能炼出来还得两说。”

毕竟师父号称毒王,并且钻研那么多年都没个结果,她天赋再高,也难保证一定能够炼制成功,只不过经历些许事情,脑海中有了新的想法,试试看罢了。

江景辰鼓励道:“往后你就负责专心炼药,我相信你的能力,将失魂散炼制出来也只是时间问题,往后需要什么尽管提,只要花钱能解决的都不叫事。”

青玉狐疑道:“公子是需要用失魂散做什么吗?”

江景辰含笑道:“等你炼出来就知道了,眼下说这些没用。”

青玉似懂非懂,点了点头,说道:“我会尽力。”

三天的时间转瞬即逝,期间魏秉文再没来过百乐门。

派去的天众部成员传回消息,说是魏家砸下重金,聘请了十五位一流高手以作护卫。

人不少,可也不多。

若是平日倒也足够,海上充满了未知的风险,魏家老大究竟能不能活着归京,只有老天爷才知道。

这一日,潘弥业突然人传了口信,要求江景辰即刻回刑部述职。

屁股上的伤势早已养好,江景辰没了合适的借口,只得换上官服前去刑部报到。

刚一见面,潘弥业便热情招呼道:“江贤侄,可算是把你给等来了,这里有几件案子需要你来处理,快拿去看看。”

言罢,将三份卷宗塞了过去。

江景辰随手翻开,只大致扫了一眼,眉头便皱了起来。

“这案子居然能过初审?大人,您这不是在开玩笑吧?”

卷宗涉及到一个人,吏部尚书家的嫡幺子,上告纵容家仆害人性命。

死的是为普通平民百姓,这种事情放在大周朝根本不算个事,赔些钱财就能够解决,连板子都不用挨。

依着不成文的规矩,这件案子早就该压下去了。

对方可是吏部尚书,潘弥业这样的人精,不可能不晓得其中利害,却依旧安排了初审,并且还特意将他喊回刑部查案。

是圣上的意思?

还是政事堂?

六部隶属尚书省,其中吏部乃是重中之重,政事堂没道理会找手下人的麻烦,那就应该是圣上的意思。

这才刚收拾完朱全章,搞了个海运司,就又迫不及待的要收拾吏部尚书了?

政治眼光不够长视,看不清这起案件背后将会牵扯进多少人,江景辰能确定的事情就只有一件:吏部尚书不好惹。

政事堂众位相爷好歹还会顾忌下身份,不会亲自出手对付他。

可吏部尚书就不一样了,人家手里头可还掌握着官员评优的权利,弄不好转头就给你个小鞋穿穿。

不会死人,但一定会很难受。

树欲静,而风不止。

江景辰不愿四处树敌,奈何圣上不乐意。

哎!

该怎么办?

潘弥业冷眼旁观,脸上笑容却是让人挑不出毛病,“呵呵”笑了几声,说道:“事关一条无辜之人性命,此案非你不可。”

江景辰试探道:“要不,把案子推给大理寺去查?”

潘弥业立刻板起脸,正色道:“命案本就归刑部审查,如何能够推给大理寺?更何况如今已在刑部过了堂,更不可能放任不管。无用之言别再说了,拿了卷宗快去办案。”

江景辰商量道:“大理寺不行,京兆府也好啊,他们有办案权,这案子交给京兆尹来办,下官甘心从旁辅助。”

你是甘心了,旁人又岂能甘心?这小子倒也机灵,还知道多拉一个下水,只可惜......

潘弥业暗自摇头感慨,挥手道:“你一人足矣,快去。”

这可不像朱全章所任秘书监,六部当中,当以吏部为最,如果是礼部尚书犯罪倒还好处理,可偏偏是人家嫡幺子。

江景辰回到堂屋,再度翻开卷宗,冷不丁看到了一行字,不禁惊呼道:“我去,韩绍睿,十三岁?”

再往下看,更是不得了。

根据卷宗所记录的案件情况,起因是因为有三名男子当街强抢民女,被路过的韩绍睿遇见,于是便吩咐仆从上前帮忙。

冲撞之下,家仆用劲过大,将其中一人推向街道旁的摊子,好巧不巧就撞到了头,一下就死了。

事情到这里倒还不算坏,表面上看是上演了一出“英雄救美”。

继续再往下看,事情出现了巨大的反转。

被抢的女子乃是死者的未婚妻,写了婚书,下了聘礼,只待吉日一道将人娶进门。

谁曾想,那女子竟与一位穷学子私下定了终身,那日正是相遇私奔之时,被男方发现后带人拦截下来。

穷学子眼见势头不对,率先溜了,独留女子一人面对男方三人,其中一人正是她的未婚夫,也正是死掉的那位。

女方出生书香世家,只不过近两代越发落魄,所嫁之人乃是商贾,家中小富,且是独子。

按理说,门不当户不对,很难凑到一块。

奈何男方舍得,一大堆聘礼砸下,说尽了好话,又恰逢女方家中处境艰难,方才求得了女方父母同意。

请了媒人,写了婚书,下了聘礼,定好了吉日,如此,即便还没过门,也算是有了夫妻之名。

更何况是女方悔恨在先,与人私奔在后,就是抓去浸了猪笼也不碍着旁人什么事情。

偏偏遇上了韩绍睿,不问缘由上演了一出“英雄救美”,这一救就出了事情。

当时在场的两名家属咬定不是错杀,而是故意为之,声称亲耳听到韩绍睿说出“往死里打,打死了本少爷负责”这句话。

最让人无语的是在初审过堂时,韩绍睿居然还亲口承认说过这句话,还当堂说出“死不足惜”四字。

江景辰对此很是震惊。

故杀、过失杀,所量刑罚完全不是一个级别。

十三岁,国子监进学,不至于连这个都没有学过吧?

当初,勇毅侯世子之事闹得那么大,朱仲恒认下了过失杀人的罪名,也仅是罚了些钱就足以了事。

这是大周的律法,也是封建制度下的现实。

如此环境之下,或是努力读书,寒窗十年博取功名,或是学习经商,拼尽全力去赚取财富,又或是,乖乖认命。

以韩绍睿的身份,只要认定是过失杀人,即便闹到圣上跟前,他也不会有任何事。

可若是故杀就不一样了,寻常百姓若犯此罪,只会有一个下场:处以斩刑。

韩绍睿无官无职,也无功名爵位在身,全是依仗父亲的威势。

事情没闹到台面上都还好说,一旦闹到台面上的话,即便能够逃过斩刑,最轻也得流放两千里。

江景辰合上卷宗,吐出一口浊气,低声嘀咕了几句“真是个傻子”、“惹祸精”,随后闭眼稍作沉思。

再睁眼时,眼中一片清明,江景辰唤来属官,询问道:“已过多日,杨员外郎的伤势恢复如何,可是回来述职了?”